如何在论文插入页码

201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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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族的论文范文

“跨国界民族”概念与内涵的界定

内容摘要:目前,国内关于我国跨国界而居的民族的研究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气候,但民族学界对这类特殊群体的称谓不尽相同,主要有“跨界民族”、“跨境民族”和“跨国民族”之称,这3个概念的定义和内涵的界定上仍然存在分歧、争议和不足。应把跨国界而居的特殊民族群体称之为“跨国界民族”,其特点包括:(1)跨居于不同国家的各部分已拥有不同国籍;(2)跨居于不同国家仍有相对集中的聚居地;(3)跨居于不同国家的各部分仍保持认同。

关键词:跨界民族;跨境民族;跨国民族;跨国界民族

作者简介:王清华,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民族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彭朝荣,云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06级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专业硕士研究生。

一、相关概念界定的争议

在人类社会文明进程中,由于作为人们共同体的民族形成过程与人类社会的国家发展过程的交错重叠,造成了国家疆界与民族分布地域的普遍不一致。当今世界上,同一民族生活在若干国家,一个国家包括若干民族的现象相当普遍。正如恩格斯所言:“没有一条国家的分界线是与民族的自然分界线,即语言的分界线相吻合。”[1](P1)这种国家疆域与民族分布地域的交错重叠,使民族与国家的形式主要表现为3种形式:即1个国家1种民族、1个国家多种民族和1个民族多个国家,而后两种形式更为普遍,而且往往存在于同一区域,即相当一部分民族的传统居住地域被国家政治疆界所分割,成为跨国界而居的民族。伴随现代国家建立的全过程,大规模的民族迁徙时有发生;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各民族的流动性也在不断加大。这些因素都在加剧着同一民族跨国界而居的现象。我国学术界对这类特殊群体的研究,经历了从“边政学”到“跨界(境、国)民族”专门化研究的发展历程。

国内对跨界(境、国)民族的研究是伴随20世纪80年代后期的第三次世界民族主义浪潮而掀起高潮的。但如果泛指在内容上涉及这类特殊群体的研究,那么它的研究历程可以追溯到民国时期。当时曾十分活跃的边政学者和民族学者们的研究就已经涉及了这方面的问题。如1935-1936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研究员凌纯声等人参加中英会勘中缅南段界务时,就已注意到了民族的跨国界而居问题,在其《中国边疆民族》、《中国边疆文化》等论文中,已涉及了跨国界而居的民族在周边国家活动的情形等。不过从总体上看,当时的这些研究成果,在性质上还属于“边政学”的范围。1957年,中央民族学院刊行了石钟健编著的《有关中缅国境线上少数民族的专著及论文索引》,这是当时对同一民族跨国界而居的相关研究的总结性成果。直到1979年,在昆明召开的“全国民族研究工作规划会议”上,才第一次将世界民族研究正式纳入国家规划[2](P13~16)。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学术界针对同源而跨国分布民族的研究被确定为专门的研究方向和课题,明确提出了“跨界民族”、“跨境民族”和“跨国民族”的概念,并不同程度地进行了一些理论探索,但学术界在这3个概念的定义及内涵方面仍然存在许多争议。

1.“跨界民族”概念的提出及其内涵的争议

最早明确提出“跨界民族”这一概念及相关理论的是中央民族大学的陈永龄教授。1986年该校民族学系、民族研究所打出了“跨界民族研究”专业的大旗,并开始招收此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此后,涉及“跨界民族”的著作和文章开始涌现,如周星的《民族政治学》、王逸舟的《当代国际政治析论》、寒戈的《浅析跨界民族和国际政治》等。“跨界民族”这一概念自1986年被正式提出以来,在其定义和内涵上的争议从未停止。较具代表性的提法有如下几种:

(1)1994年金春子、王建民联合出版了对我国跨界民族介绍较为系统的专著《中国跨界民族》,作者对跨界民族的解释是:“跨界民族是由于长期的历史发展而形成的、分别在两个或多个国家中居住的同一民族。”[2](P18)作者还强调指出其使用“跨界民族”既指在紧靠边界两侧、居住地直接相连、分居于不同国家中的同一民族,也指在相邻国家的边界附近地区活动的同一民族,多数跨界民族的分布地是连在一起的,但也有少数同一民族可能会与其他民族相隔,居住地没有直接相连[2](P18)。

(2)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专家葛公尚认为,就字面意义而言,跨界民族应当包括一切因政治疆界与民族分布不相吻合而跨国界居住的民族。但是,政治人类学范畴的跨界民族的定义却没有如此之宽泛,它基本限定于那些因传统聚居地被现代政治疆界分割而居于毗邻国家的民族。也就是说,跨界民族具备两个必不可少的特征:一是原生态民族本身为政治疆界所分隔;二是该民族的传统聚居地为政治疆界所分割。换言之,原生态民族在相邻的国家间跨国界而居,他们的地理分布是连成一片的,他们是具有不同国籍的同一个民族[3]。刘稚在其论文《关于跨界民族若干理论问题的思考——兼论中国与东南亚的跨界民族》中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她认为构成跨界民族的3个基本要素是:①历史上形成的原生态民族;②同一民族的人们居住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邻国家;③民族传统聚居地被国界分隔但相互毗邻。因此,跨界民族就是指历史上形成的而现在分布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交界地区毗邻而居的同一民族[4]。

(3)中国社会科学院曹兴研究员则认为“跨界民族”应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跨界民族是一切因政治疆界与民族分布不相吻合而跨国界而居住的民族;广义的跨界民族既包括被国家分隔、消极被动跨界而居的民族,也包括积极主动移民跨界而居的民族。前者是国家分隔的产物,后者是移民的产物。”[5]2004年他又指出:“跨界民族是那些原来民族和其传统聚居地都被分割在不同国家内而在地域上相连并拥有民族聚居地的民族,跨界民族是被动(被不同国家政治力量)分割的结果。”[6]

2006年9月,民族出版社出版了葛公尚主编的,作为1996年以来对“跨界民族”研究的总结性成果《当代国际政治与跨界民族研究》一书,其中对“跨界民族”的界定采用的仍然是作者1999年在《试析跨界民族的相关理论问题》一文中的定义。对于这一定义,学术界仍存在不同看法。这充分反映了学术界对“跨界民族”内涵的界定仍处于摸索阶段。

2.“跨境民族”概念的提出及其内涵的争议

1982年范宏贵教授在其论文《我国壮族与越南岱族、依族的古今关系》一文中明确提出了“跨境民族”这一概念。此后,“跨境民族”这一概念在我国学术界得到了相当的认同和较大范围的使用。主要文章有范宏贵的《中越两国跨境民族》(《西南民族历史研究集刊》1984年第5期),姜永兴的《我国南方的跨境民族研究》(《广东民族学院学报》,1988年第10期)等。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种以“跨境民族”为题的论文频频见诸于国内各种期刊,如胡起望的《跨境民族探索》(《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94年第4期),黄惠焜的《跨界民族研究论》(《云南民族学院学报》,1997年第1期)等。在论著方面,1988年申旭、刘稚合作出版的《中国西南与东南亚跨境民族》(云南民族出版社),1998年出版了由赵廷光主编的《中国跨界民族问题研究》、《云南跨境民族研究》等。20世纪80年代中期,云南省还成立了由政府官员和学者联合组成的“云南跨境民族社会经济发展对比研究课题组”。1994年,中央民族大学又将1986年设置的“跨界民族”研究专业改名为“跨境民族”研究。

关于“跨境民族”概念的界定,学术界至今聚讼纷纭。中央民族大学教授胡起望的解释颇具代表性:“跨境民族就是分别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里长期居住,但又保留了原来共同的某些民族特色,彼此有着同一民族的认同感的民族。他们虽然长期分居于不同的国家,受当地的主体民族或其他民族的不同影响,在语言、服饰、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等各方面有了不同程度的变化,但是在他们的传统文化的底层,以及日常生活的深处,与原来的民族传统又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7]他还将跨界民族与跨境民族做了一定的区别,认为跨界民族较突出的特点是他们的地理分布基本上是连成一片的;而跨境民族的地理分布可能并不连成一片,有的从居住的第二国迁入第三国、第四国,他们不仅可以跨国居住,有的还远渡重洋,成了跨海洋而居的民族;跨境民族是一个比跨界民族更宽的概念,跨界民族是跨境民族的一部分;汉民族就是世界上人数最多的跨境民族[7]。这一概念的界定最明显的特点在于它并没有强调这类特殊群体在居住地域上的相连,而且认为跨界民族只是跨境民族中最靠近边界的那一部分。然而也有学者认为跨境民族可以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跨境民族就是同一民族跨国界线分居在不同国家,他们的民族名称、生活习俗、语言文字等基本保持密切的联系,此类为多数,系我们所指的跨界民族;广义的跨境民族则是在迁出数百年或更长时期以后,迁出的一部分在当地有了一定的发展变化,他们或者受当地主体民族的影响,或者在发展中与原来的部分在某些方面产生了差异,在不少方面有了鲜明的个性,但是只要他们存在着同一民族互相认同的民族意识,就是跨境民族。”[8](P13)

3.关于“跨国民族”概念的提出及其内涵的争议

“跨国民族”这一概念是马曼丽教授第一次明确提出的。她认为用“跨国民族”一词比“跨境民族”更有概括力,而且更为确切,因为同源民族虽然一般较多处在相邻地区,但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与流动性加大,并不一定都在毗邻国家,更不一定在毗邻地区。因此,她主张用涵盖“跨界民族”的“跨国民族”一词指称这类特殊群体。在这一著作中,她是这样解释“跨国民族”这一概念的:“所谓‘跨国民族’,简而言之,就是对跨居两国或两国以上(不论是相邻的两侧,还是远离边境的)、基本保持原民族认同的、相同渊源的人们群体的指称。”[2](P21)周建新博士在其专著《中越中老民族及其族群关系研究》中指出:“我在本书中只使用‘跨国民族’一词最根本的理由是‘国’体现着民族的政治认同和归属。”[9](P3)而曹兴研究员则认为:“跨国民族一词是移民的产物,它泛指跨居别国的民族,之间可能相隔一个国家,也可能相隔数个国家。”[5]

近年来,有关“跨国民族”研究的成果颇为丰富,而且研究的视角也在不断多元化,研究领域也不断扩大。2005年7月民族出版社出版的马曼丽和张树青合著的《跨国民族理论综论》一书,可谓是近年来有关“跨国民族”研究继往开来的力作。总的来说,持“跨国民族”这一提法的专家学者较多的是强调这类特殊群体拥有不同的政治认同和国家归属,即强调其政治分隔性。尽管这样,在概念和内涵的界定上仍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无一定论。

二、关于“跨界民族”、“跨境民族”和“跨国民族”的辨析

无论是“跨界”、“跨境”还是“跨国”,当人们用其来修饰某种人们共同体时,目的在于指出这个共同体有怎样的历史和文化联系,而在现实中又有怎样的政治和领土分野。确切地说,“跨界民族”、“跨境民族”和“跨国民族”这3个概念的使用都是有一定道理和依据的,只是各自的理解和指称重点的不同,而没有绝对的错误和正确之分。但这3个概念都并非是完善的,无论是概念本身还是其内涵界定,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和不足。

1.三者在地理分布和指称对象上既有差别又有重叠

从前文所列举的几种具有代表性的“跨界民族”的定义中可以清晰地看到,“跨界民族”的分布地域是“相邻国家的毗邻地区”,也就是说,“跨界民族”虽分属于不同国家,但民族的分布地域是基本连成一片的。“跨境民族”的地域分布要比“跨界民族”宽广,其居住地可以相连,也可以不相连,“有的从居住的第二国迁入第三国、第四国,有的还远渡重洋,成了跨海洋而居的民族”;它的居住地域已从相邻国家的毗邻地区扩展到了相邻或相近国家的边境地区,它们之间可以有其他民族相隔。而“跨国民族”的分布地域已不再局限于“边界”或“边境”地区,既可以是相邻的两侧,也可以是远离边境的广大地区;也不再局限于相邻或相近国家,可以是世界各地的任何国家和地区。从分布地域的范围和位置上看,“跨界民族”只是“跨境民族”和“跨国民族”中处于相邻国家边界的那一部分,而“跨境民族”的居住地域又只是“跨国民族”的一部分。可见,三者在地理分布特征上是既有差别又有重叠的。正是这一特征,决定了它们的指称对象既有差别又有重合。“跨界民族”的指称对象只是“跨境民族”和“跨国民族”的一部分,而“跨境民族”的指称对象又只是“跨国民族”的一部分。“跨界民族”的指称对象是比较狭小的,比如汉族是世界上人数最多的“跨境民族”或“跨国民族”,但它却并没有被称为“跨界民族”;“跨国民族”的指称对象比“跨境民族”还要宽泛,它不但包括“跨界民族”和“跨境民族”的全部对象,而且还包括某些移民集团,如美国的犹太人移民集团等。

2.各自研究的侧重点及视角不同

正如这一学科刚兴起时,是以“跨界民族”的领土争端为中心的,因为“跨界民族”一般居于国界两侧而关系领土边界问题,即“跨界民族”所居住的地方是国防一线,战略地位十分重要,故而比较强调这类特殊群体在地域分布上的毗邻性。而“跨境民族”研究是以“跨境民族”与毗邻或相近国家的政治、经济、外交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直接或间接影响为主要目的的,比如中国与缅甸首倡的绿色替代毒品工程即为“跨境民族”研究的一个典型,因此“跨境民族”侧重于这类群体在现实生活中的联系性及同一民族的认同感,即侧重于其社会文化属性。“跨国民族”研究则以全球的视野,关注“跨国民族”对人类全球化发展道路与和平发展目标的重大影响的同时,对“跨国民族”“和平跨居”模式进行探讨,所以,“跨国民族”突出强调这类特殊群体的不同政治认同和国家归属,即侧重于其政治分隔性。

3.三者的定义及内涵仍是交叉含混的

较早对“跨界民族”进行研究的王建民先生认为:“所谓‘界’是指国界……境即指国境线,跨境即跨界。”[10]而金涛、孙运来在《世界民族关系概论》(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6年)一书中则用“跨界民族”的定义来解释“跨境民族”,他们认为:“所谓的‘跨境民族’,顾名思义,就是指跨两国乃至几条国界分割,或一个民族居住在两国乃至几国边界地区而其居住地基本连成一片。”[2](P20)也有学者认为,“跨界民族”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跨界民族”多称“跨境民族”或“跨国民族”[8](P12)。胡起望先生在其论文《跨境民族探讨》中指出:“广义的跨境民族和狭义的跨境民族之分,只是为了更好地理解跨境民族的涵义而作的一种解释,实际上,有时很难区分哪个是广义的跨境民族,哪个是狭义的跨境民族。正如有的跨境民族,他们又是跨界民族一样;有的广义的跨境民族,他们又是狭义的跨境民族。”[7]曹兴研究员则指出:“跨界民族和跨境民族虽然仅一字之差,甚至学界的理解还有些模糊,有时把跨界民族和跨境民族混同起来,其实,其中有些是跨界民族,有些是跨境民族,有些是跨国民族。”[6]他还认为,“跨境民族”起码有3种,其中第三种是“所跨国家与本国并不相连的族群,如美国的华人和犹太人等,而这种显然是跨国民族”[6]。从这些论述中我们并不能区分出哪些是“跨界民族”、哪些是“跨境民族”,而哪些又是“跨国民族”。可见,这3个概念的定义和内涵在很大程度上是交叉含混的,很难将其截然分开,但也不能将其等同起来。这种混乱状态给全面理解和认识这类特殊群体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三、“跨国界民族”的定义及内涵

概念的繁多混乱和内涵的模糊,既不利于理论研究的深入,也不利于指导实践。基于此,笔者认为使用“跨国界民族”这一概念来指称这类特殊群体是最为合适的。所谓“跨国界民族”就是指:由于国家政治疆界的分割而聚居于不同国家且拥有不同国籍,但在现实生活中仍保持着同一民族认同感的同源民族。“跨国界民族”具有3大特征:(1)跨居于不同国家的各部分已拥有不同的国籍。这一特征将移民到别国临时或长期居住但并没有获得居住国国籍的移民群体区分开来。(2)跨居于不同国家的各部分拥有相对集中的聚居地。共同地域是民族的一大特征,这一特征将“跨国界民族”与一般性的散居的移民现象区分开来。(3)跨居于不同国家的各部分仍保持着同一民族的认同感。这一特征将历史上是同源民族但由于长期的民族融合或同化已经形成另一民族的群体区分开来。民族认同感是同一民族最重要的联系纽带,如果连基本的民族认同感都消失了,那也就谈不上是同一民族了,也就无所谓“跨国界民族”了。“跨国界民族”这一概念不但囊括了“跨界民族”、“跨境民族”和“跨国民族”的全部指称对象,而且在全面体现这类群体的地域性、政治性和社会文化属性的同时,将这类群体的历史和现实统一起来,从而弥补了其他3个概念的不足。

1.“跨国界民族”体现了跨国界而居的特殊民族群体的整体与部分的统一

首先,从指称对象上看,“跨国界民族”囊括了“跨界民族”、“跨境民族”和“跨国民族”的全部对象。“跨界(境)民族”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是在“边政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边政学”研究的对象主要局限于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其触角自然只能延伸到相邻或相近国家的边界或边境地区。“跨界(境)民族”研究在视野上仍受到“边政学”的影响和束缚。不论是在历史上,还是在现实生活中,民族的迁徙和流动并不仅仅局限于边界或边境地区;尤其是在全球化不断推进的背景下,“跨界民族”和“跨境民族”都不足以表现同一民族跨国界而居的现实,而“跨国民族”这一概念本身又是为迎合全球化背景下世界性的民族流徙才被提出来的,这一概念太过于宽泛,并不能体现“跨国界而居”的民族绝大部分仍处在相邻或相近国家的边界或边境地区这一事实。“跨国界民族”这一表述既囊括了这类群体的主体部分,也涵盖了它的流徙部分,从表述对象上体现了这类群体的整体性。

其次,从地域分布上看,“跨国界”将“跨界”、“跨境”和“跨国”整合为一体。如果从定义出发的话,跨中国、缅甸、老挝和越南的拉祜族被称为“跨界民族”是毫无争议的,而跨中国和泰国而居(中国和泰国并不接壤)的拉祜族就应该被称为“跨境民族”或“跨国民族”;同样,拥有1690万(1985年统计)人口的富拉尼人分部在非洲的尼日利亚、几内亚和佛得角等16个国家,而尼日利亚、几内亚和佛得角这3个国家之间都有数国相隔,彼此相距甚远,如果用“跨界民族”或者“跨境民族”来指称分布在这么遥远的国家内的同一民族,显然是不符合其内涵和现实的。但富拉尼人分布的这16个国家绝大部分是彼此相连或相近的,用“跨国民族”来指称又不能体现他们的主要面貌。这种情况随处可见。所以“跨国界民族”之称能将其在地域上有机统一起来,既体现出这类群体在地域分布上的“面”的特点,也体现了其居住地域的“点”的特征,实现了其部分与整体的有机统一。

2.“跨国界民族”体现了形成跨国界而居的民族的历史与现实的统一

曹兴研究员认为:“跨界民族是被动(被不同国家政治力量)分割的结果,跨境民族是主动临时性的‘移民’或长期移民的产物。”[6]他还指出:“跨境民族起码有3种……第三种是所跨国家与本国并不相连的族群,如美国的华人和犹太人,以及移民到世界各国的吉卜赛人和阿拉伯人。第三种显然是跨国民族。”[6]由此可见,“跨界民族”是在国家疆界划分时被强行分割开的同一民族,也就是说,“跨界民族”主要是历史造成的现象,强调的是历史上的“被分割”的现实。而“跨境民族”和“跨国民族”更注重现实生活中的“移民动作”。马曼丽教授也指出,使用“跨国民族”这一概念,一是符合中国西北跨国民族,特别是境外同族多以跨居数国,并且非尽在交界两侧的实际;二是选用“跨国民族”这种涵盖面较宽的术语,符合全球化时代移民和族群变迁瞬息多变的发展趋势[10]。可见“跨界民族”注重历史上的“被分割”而不太关注现实中的“移民”,而“跨境民族”和“跨国民族”却更注重现实中的移民而无法完全兼顾“历史”。“跨国界民族”从跨国界而居的民族形成的时间跨度上将三者结合起来,做到了历史与现实的统一。

3.“跨国界民族”将跨国界而居的民族的地域属性、政治属性和社会文化属性有机统一起来

就字面意义而言,“跨境”更容易被理解为跨地区,无法直接体现出这类群体的政治属性;“跨国”强调了这类群体的政治属性却无法直接体现其地域属性和社会文化属性;“跨界”体现了其地域属性,但它本身又是一个含糊的概念,因为“界”既可指国家的边界,也可以指地区的边界,还可以指民族边界(即文化的边界)。只有把“跨界”理解为跨国家的边界时它才能同时体现这一群体的地域属性、政治属性和社会文化属性。所以,“跨国界”既兼顾了“跨国”的政治属性,又兼顾了“跨境”的社会文化属性,同时还兼顾了“跨界”的地域属性,将三者有机统一起来。所以,“跨国界民族”不论从字面意义上,还是从其内涵上,都明确体现出了跨国界而居的这类特殊群体的客观现实。这一概念的提出,既有助于消除目前概念使用上的混乱局面,也有利于拓展我们的研究视野,进而为正确认识“跨国界民族”提供一种理论视角。

参考文献:

[1]赵廷光主编.中国跨界民族问题研究•序言[Z].1999.

[2]马曼丽,张树青.跨国民族理论问题综述[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5.

[3]葛公尚.试析跨界民族的相关理论问题[J].民族研究,1998,(6).

[4]刘稚.跨界民族的类型、属性及其发展趋势[J]云南社会科学,2004,(5).

[5]曹兴.跨界民族问题及其对地缘政治的影响[J].民族研究,1999,(6).

[6]曹兴.论跨界民族问题与跨境民族问题的区别.中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2).

[7]胡起望.跨境民族探讨[J].中南民族学院报,1994,(4).

[8]葛公尚主编.当代国际政治与跨界民族问题研究[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6.

[9]周建新.中越中老跨国民族及其族群关系研究[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2.

[10]丁延松.跨界民族概念辨析[J].西北民族学院学报,2005,(4).

来源:《云南社会科学》(昆明)2008年4期 作者:王清华、彭朝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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