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房转让合同_预售房转让合同模板
预售商品房转让,俗称“炒楼花”,指的是预购人将以预售方式购买的房屋转让给他人的行为,那么预售房转让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预售房转让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预售房转让合同范文1
甲方:xx 身份证号xxx,地址: 电话:
乙方:xx身份证号:xxx,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的xx市xx路xx号xxx室房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甲方一事,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预售合同》所购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物业类别:住宅;
2、建筑面积:xxx平方米(暂测)
3、户型:3室2厅;
4、类型:预售房地产,未交付;
5、是否设定抵押:是,乙方办理了银行抵押贷款,贷款总额为:人民币xx万元;
6、有无权利限制:无。
二、转让价格
人民币xx万元整(rmb:xx万元)。
三、支付方式与转让方式
双方约定xxx年x月x日上午x点共同至银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届时,由甲方支付乙方xx万元人民币房款,该款项仅用于乙方提前归还银行贷款。乙方应将从银行取得的上述房地产的他项权证和表明乙方贷款已还清注销抵押的证明文件以及任何与抵押有关的文件、合同等(原件)交甲方或其委托的律师保管、留置,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办完提前还贷手续后,甲、乙双方应立即共同至开发商处签署《预售合同权益转让书》,并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章确认。上述手续办完后,甲、乙双方应于当日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预售合同》权益转让登记手续,即本转让房地产的权利人由xx转让登记为xx。办理完毕后,甲方应将剩余房款xx万元整(rmb:xx万元)支付给乙方。乙方如未能按约办理登记手续,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四、其他
上述任何手续如因非甲、乙方因素而无法当时、当日完成,双方应约定以后三日内的某一日办理余下手续。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情形,非经对方认可,均视为单方毁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xx万元(rmb:xx万元)。
2、本协议中,甲方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单方解除合同权利时,乙方应在三日内将甲方已付房款退还甲方,并支付违约金xx万元(rmb:xx万元),每逾期一日,按每日万分之五计逾期违约金。
六、随附义务
在办理转让手续过程中,双方应相互配合,出现任何意外情况应相互通知,同时乙方应配合甲方与开发商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七、诚信与协商
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应保持最大的诚信,如有争议,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售房转让合同范文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
甲方对 区 路弄 号 室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地产” )所享有的权利*于甲方与 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所签订的《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号,预售合同登记编号: 。甲方确认该同》(以下简称“《预售合同》”),(售合同编号:房地产之大产证尚未办理,甲方尚未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
甲乙双方在上海立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谦房产”)协调下,*友好协商,就该房地产权*转,事宜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愿意出让(出售合同)所记载的该房地产之全部权利,乙方愿意接受《预售合同》所记载的该房地产之全部权利。
2.双方商定转让价为人民币
3.首期款人民币整)甲方已于月 圆整 (RMB 圆整),由乙方分壹次付清。 圆整 (RMB 年 圆 圆整(RMB 月 圆整),其中定金人民币 年 日签收,余款人民币 圆整,乙方于 日前支付与甲方,但此款善于立谦房产。万圆整(RMB 圆整 ),出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贰期款人民币付与甲方,但此款暂存于立谦房产。此时由立谦房地产保管的两笔款项总计为人民币 圆整(RMB 圆整 ),指定优先用于偿还该房地产业银行贷款,持甲方到其贷款银行还清该房地产之银行贷款时,由立谦房产直接支付与贷款银行。叁期款人民币 圆整 (RMB 圆整 ),由乙方以按揭贷款形式支付,待乙方贷款银行放款后五日的由立谦房产转付与甲方。贷款不足部分由乙双方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预告壹*并取得收件收据之同时支付与甲方;上述款项若由立谦房产转付,甲方均将出具由立谦房产见证之收据给乙方。
4.过日元及相关费用
双方商定于开发后以书面形式同意转让(出具书面同意书或于权益转让书上盖章)之,后五日内甲乙双方共同至上海市徐汇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届时甲乙双方须及时提供办理预告登记及银行贷款所需全部材料,并各自付清办理预告登记所需相关费用。
5.权利保证:
① 甲方保证,上*买卖的房地产不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人主张权利的情况。因甲方无权处 分或超载权限处分该房地产而导致的违约责任,概由甲方负责。
② 在本协议签订前,该房地产已存在抵押权人(即中国银行上海市支行)。甲方应于本协 议生效后叁拾日内,到款银行还清该房屋的银行贷款并办理撤销抵押登记手续。逾期未注销的,甲方在未取乙方发挥的情况下,须承损违约责任。
6.违约责任(此须款不因本协议无效而无效)
①若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而最终导致《买卖合同》废止或该房屋无法如期办理预告登记的,责任方在未取得乙方谅解的情况下,就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权益转让价的10%做为违约金即人民币 圆整 (RMB 元整 )。
②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的,乙方在未取得甲方谅解的情况下,每逾期一日付款,乙方应 按未付房款的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二十日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③ 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将办理预告登记需的相关资料交于立谦房产或于交易过程中不 支付税费支付全而至使登记手续无法顺利办理的,责任方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若因第三方原因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负本协议所规定之违约责任,并于甲方该房地产之《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办理完毕后五日内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该房地产转让价*技本协议之约定不变,届时乙方按本协议所付之房款作为甲乙双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时购买该房地产所付房价款的一部分。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立谦房产执一份,上海市**区公证处执一份,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