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攻坚的决定

2017-05-26

扶贫是为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开发经济、发展生产、摆脱贫困的一种社会工作,旨在扶助贫困户或贫困地区发展生产,改变穷困面貌。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扶贫攻坚的决定范文,供大家参考!

扶贫攻坚的决定范文一

道真是山区农业县,农业是发展的基础所在,也是发展的潜力所在。近年来,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得到了有效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从总体上看,农业产业发展仍然滞后,农业产业化建设仍然举步维艰。推进农业产业化,是道真农业发展的根本出路和农民增收致富的必然选择,也是推进道真扶贫攻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现就加快农业产业化建设推进扶贫攻坚作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现代农业理念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增长为目标,壮大一批优势产业,兴建一批农产品基地,扶强一批龙头企业,争创一批农产品品牌,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农副产品供给地和生态观光休闲地。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先行原则。突出规划龙头作用,聘请专家编制我县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近期、中期、远景发展目标,科学布局重点产业带和优先发展产业,促进优势农产品生产、加工在最适宜区布局,人、财、物向最适宜地聚集,实现生产要素优化配置。

2、突出优势原则。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理念,集中力量打造体现我县自然资源相对富集优势、生态环境良好优势、仡佬民俗风情浓郁优势的产业和产品,树立品牌形象,推动产业发展。

3、农民主体原则。农民是农业产业化的受益主体和实践主体,必须正确处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关系,研究农民需要,保护农民利益,尊重农民意愿,激发农民热情,政府不大包大揽,不强迫命令。

4、农民增收原则。正确处理农民增收与财政增长、企业增效的关系,在出台政策、制定措施、推进工作时,始终坚持把农民增收放在第一位,始终坚持把农业增效、财政增长的着力点放在发展加工业上,用加工业的发展带动农业产业发展。

5、风险共担原则。农业产业发展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自然灾害、疫情疫病、市场波动以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等风险,这些风险既损害企业利益,又影响农民利益,更影响产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必须探索建立农户、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把“政府引导、企业带动、农户发展、农业保险”有机结合起来,保障和推动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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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攻坚的决定范文二

为确保全县12.28万名贫困人口、144个贫困村如期脱贫,全面完成《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实施纲要(2011-2020年)》(湘发〔2012〕5号)提出的各项任务,实现2020年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按照《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决定。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实施精准扶贫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决议》,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部署和“四个切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要求,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以扶贫工作统揽经济社会发展,以12.28万名贫困人口为扶持对象,以144个贫困村为扶持重点,对全县478个村(场)全面开展精准脱贫工作,整合政策资源,加大投入力度,实施精准扶贫脱贫攻坚计划,全面推进着力消除体制机制障碍,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完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提升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贫困村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为推进经济社会赶超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精准帮扶,稳步推进12.28万名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和144个贫困村、334个非贫困村(场)贫困人口脱贫工作。到2019年,提前1年完成扶贫开发工作任务,大幅提升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将贫困发生率控制在3%以下,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确保其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老有所养;实现贫困村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发展,村村通硬化道路,户户通电、通广播电视、通电信网络、通清洁水源,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县委、县政府对扶贫开发工作负总责,把扶贫开发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及总体规划,实行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建立更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确保扶贫开发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积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形成全社会共同扶贫的合力。

——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精准识别扶贫对象,完善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定期核实核准贫困对象,对达到脱贫标准的贫困对象按规定程序退出,并享受后续扶持政策。各部门在制定“十三五”行业规划时统筹搞好扶贫规划,因村制宜实行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在制定政策、分配资金、实施项目时向贫困村倾斜,并且在实施“十三五”规划时首先从贫困村开始。加强分类指导,根据贫困村、扶贫对象的贫困特征和致贫因素,突出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实行差异化扶持措施,按照“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帮什么”的原则,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因户施法,该扶的扶,该搬的搬,该兜的兜,通过分类帮扶精准施策,加快贫困村和扶贫对象脱贫致富步伐。

——坚持综合开发,整体推进。以发展特色产业、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以新农村建设为抓手,以搭建土地流转中心为平台,以“一乡一特色、一村一产业”为目标,实施山、水、林、田、路、电、气、房综合治理,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特色产业发展,整体推进综合扶贫开发。

——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加强引导,更新观念,充分发挥贫困村、扶贫对象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尊重扶贫对象的主体地位,提高其脱贫愿望和自我发展能力,立足自身努力加快实现脱贫致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改革开放,创新机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深化关键环节的改革,尊重经济规律,运用市场办法优化贫困村资源要素配置,创新扶贫工作机制,增强发展活力和动力。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正确处理扶贫开发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的关系,充分发挥贫困村资源优势,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产业,提升贫困人口素质,使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四、工作重点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着重突出打好六大攻坚战,不断改善贫困村、扶贫对象的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环境,提高扶贫对象收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

(一)基础设施建设强支撑。针对各个贫困村的现状,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加快“清零行动”,在路、水、电及文化、卫生等方面抓好一批项目建设,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快向贫困村延伸,向薄弱环节倾斜,打开山门,打破封闭,大幅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县扶贫资金的30%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整合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新农村建设、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国土整理和财政“一事一议”等项目资金,按照“渠道不变、集中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各主管部门要与县扶贫办、县财政局一同制订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湖南省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村镇行政区划调整、易地扶贫搬迁、特色产业发展和农村物流等工作,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特别是贫困村公路建设支持力度,每年投入到整村推进贫困村公路建设资金不少于全县农村公路建设总投资的60%。稳步提高农村客运班车通达率,基本解决贫困村群众路不通、车难行等问题。到2019年,实现所有自然村通公路,所有贫困村通水泥(沥青)路。(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全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优先安排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大建设资金投入,每年投入到整村推进贫困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资金不低于全县农村安全饮水总投资的60%。通过以城镇带动农村,建设一批标准化自来水厂。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建立和完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护机制,确保供水安全。(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加大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作力度,解决农村用电低电压、高电价的问题,实现城乡同网同价。(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

进一步健全贫困村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整合基层医疗卫生和计生服务资源,加大重大疾病防控力度。加强贫困村计划生育工作,加大对计划生育扶贫对象的扶持力度。加快贫困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医疗保健服务水平。完善农村贫困家庭医疗优惠政策,加大医疗救助力度,逐年提高范围、比例和补助水平。到2016年底,县、乡、村三级卫生计生服务网基本健全,基本实现每个乡镇有1所标准化卫生院,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专科医生,每个行政村有1所卫生室;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到2019年,贫困村群众获得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更加均等,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逐步实现人口均衡发展。(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加强贫困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统筹有线电视、直播卫星、农村广播、地面数字电视等多种方式,提高电视覆盖率。所有贫困村建有农家书屋。到2019年,全面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推进贫困村接通符合国家标准的互联网,努力消除城乡“数字鸿沟”。到2016年底,已通电的建制村互联网覆盖率达到1O0%,基本解决县内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的宽带接入问题。到2019年,自然村基本实现通宽带。(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教育科技局、县广播电视台、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等)

(二)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全面落实并强化低保、五保、新农保、临时救助等国家保障制度,编织民生安全保障网,确保“应保尽保”。新增社会保障重点投向建档立卡贫困户。逐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水平,把深度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保障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常年困难农村人口的基本生活,逐步提高补助标准,确保“救助一批”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由县农合办出台贫困人口大病报销优惠政策,适当提高扶贫对象住院报销比例,贫困人口因病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提高到95%左右;大病住院一年医疗费开支在50000元以上的,其自费部分应最高不超过5000元,进一步缓解扶贫对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农合办)

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进度,加强贫困村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支持贫困村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解决广大老年人尤其是贫困老年人生活问题。(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院,解决智力障碍、精神病人和重度残疾人的托养问题,出台和落实残疾人优惠政策并重点向残疾人中的贫困对象倾斜。(责任单位:县残联)

做好村庄规划,优化居民点布局,以新农村建设为重点,实施差异化扶持政策,提高登记在册的扶贫对象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帮助扶贫对象解决基本住房安全问题。(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扶贫办)

(三)发展生产脱贫一批。落实产业扶贫规划,加大产业扶贫力度,扶贫资金重点用于贫困人口生产发展脱贫,增强贫困地区的造血功能和内生动力。

1.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全县每年扶贫资金投入不少于5000万元。资金来源以下几个方面:贫困村扶贫资金的70%用于生产发展;根据扶贫开发的实际需要,按照“规划引领、以县为主、任务导向、渠道不变,捆绑使用,各记其功”原则整合烤烟发展资金、脐橙发展资金、移民资金、中药材发展资金、农业发展资金、畜牧发展资金、林业发展资金等部门资金;加大县级财政投入,2016年投入1000万,并逐年增加;积极争取上级产业扶贫资金每年2000万元;各单位每年节约三公经费的5%用于扶贫;加快实施金融扶贫产业发展小额贷款项目,对贫困户发展产业小额贷款实行全额贴息,解决贫困户产业发展启动资金困难难题;动员社会力量对贫困农户进行扶助,设立社会扶贫基金专户,鼓励名人、能人、企业家广泛参与扶贫事业,对贫困村、贫困户进行定点帮扶。

2.培育合作组织。大力实施“龙头企业(业主)+专业合作社+基地带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基地带农户”的发展方式,每个村都要成立农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协会、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等扶贫经济组织,由村支部书记、主任和富人、能人担任经济组织法人带领贫困农户发展产业,增加收入。

3.创新管理模式。相关主管部门要与县扶贫办、县财政局一同制订产业扶贫实施方案,采取“政府引导、贫困户主体、企业协会带动、因地制宜、以奖代补”的方式,充分发挥扶贫资金的带动作用,加快加大产业脱贫力度,到户奖补资金的总额原则上控制在贫困人口脱贫标准范围内,超过部分不予奖补。每年根据产业发展情况,不同产业之间的奖补资金可作调整。

4.发展特色产业。根据我县产业发展布局和各乡镇、村实际情况,大力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通过以下重点产业带动脱贫。

⑴烤烟产业。2016年整合产业扶贫资金400万元,对植烤烟的贫困人口进行扶助,实现4000名贫困人口脱贫。补贴方式为贫困人口2016年继续种植烟叶的,每亩补贴200元,新发展种植烟叶的每亩补贴400元,生产环节占补贴资金40%,担子占补贴60%。(责任单位:县烟叶生产管理办公室、县烟草局)

⑵楠竹产业。投入财政扶贫资金700万元,在我县黄金瑶族乡、麻林瑶族乡、黄龙镇、靖位乡等4个乡镇34个村,动员227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楠竹低改12000亩,实现9000名贫困人口脱贫。项目建设周期为4年。(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林业局)

⑶脐橙产业:每年整合扶贫资金800万元,对发展脐橙种植的贫困人口进行扶助,实现1.2万名贫困人口脱贫。补贴方式为苗木补贴和脐橙储藏库补贴,新扩脐橙的按每亩补贴600元由新宁县无病毒柑橘苗圃中心提供脐橙苗,新建脐橙储藏库(100立方米以上)的建成验收后按每平方米补贴100元打卡发放到农户。(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⑷中药材产业:2016年整合产业扶贫资金800万元,对我县种植淫羊藿、博落回、槐米、枳壳、黄精、玉竹、香薷草、半枝莲类草本等品种药材的贫困人口进行扶助,实现1.5万名贫困人口脱贫;采取扶贫经济组织帮扶的模式实施,遴选确定5-7个具有一定实力,愿意从事帮扶事业的县内中药材种养企业、专业合作社、协会为扶贫经济组织,具体负责其业务范围所涉及贫困人口中药材种植生产精准扶贫的组织与协调,必须整村推进,原则上实行一村一品。补贴方式:补贴由牵头组织的扶贫经济组织统一申报办理,完成中药材种植,经验收后落实补贴资金。补贴标准:①种植淫羊藿、七叶一枝花、白芨、天麻的每亩补贴种苗费1200元;②种植博落回的每亩补贴300元(其中种苗费150元、肥料费150元);③种植槐米的每亩补贴种苗费800元;④种植枳壳、黄桅子、皂角刺的每亩补贴种苗费500元;⑤种植玉竹、黄精、百合的每亩补贴种子费1000元;⑥种植香薷草、半枝莲、白花蛇舌草等草本类的每亩补贴500元(其中种苗费150元、肥料费150元);⑦种植甜茶(刺儿茶)的每亩补助种苗费500元;⑧种植罗汉果的每亩补贴种苗费500元。补贴发放方式具体以该资金补贴实施细则为准。(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中药材办)

⑸旅游产业:整合旅游扶贫资金300万元,对崀山镇石田村、崀笏村和回龙寺镇双狮村等的贫困人口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开发旅游产品、建设生态农庄进行扶助,实现1000名贫困人口脱贫。(责任单位:县旅游局)

⑹油茶产业:每年整合资金400万元,对种植油茶的贫困人口进行扶助,实现6000名贫困人口脱贫。补贴方式为新种植油茶的每亩补贴600元。(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⑺光伏发电:通过实施金融扶贫,每年整合扶贫资金400万元对全县各乡镇生产环境差的贫困人口每户贷款1-5万元发展太阳能薄膜发电进行扶助,贴息3年,实现8000名贫困人口脱贫。补贴方式为对每户贷款1-5万元用于购买光伏发电板,另每年每户补贴1000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农村能源服务站、县供电公司)

⑻养殖业:每年整合资金500万元,对全县养殖畜禽的贫困人口进行扶助,实现10000名贫困人口脱贫。补贴方式为母牛、母猪拓栏外养牛每头补300元,生猪每头补200元,家禽每羽补10元,特种养殖每头补50元,每人每年不超过600元。(责任单位:县畜牧水产局)

⑼特色蔬菜产业:每年整合资金400万元,对发展无公害蔬菜生产的贫困人口进行扶助,实现6000名贫困人口脱贫。补贴方式:对发展大棚蔬菜(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补贴30元,种植西红柿、食用菌、萝卜、茄子、白菜等蔬菜的每亩补贴500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⑽特色水果产业:每年整合资金300万元,对种植蜜桔、猕猴桃、水蜜桃、无花果等特色水果的贫困人口进行扶助,实现4000名贫困人口脱贫。补贴方式为每亩补贴苗木款500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⑾茶叶产业:每年整合资金300万元,对种植茶叶的贫困人口进行扶助,实现3000名贫困人口脱贫。补贴方式为新种植茶叶的每亩补贴600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⑿汉麻产业:每年整合资金500万元,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通过租赁农户土地;公司提供种子、肥料,农户以土地入股;公司提供种子、农户自种、公司收购等运行模式,实现10000名贫困人口脱贫。补贴方式为每亩补贴200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⒀珍稀苗木产业:每年整合资金300万元,对发展珍稀苗木基地的贫困人口进行扶助,实现1000名贫困人口脱贫。补贴方式为新发展珍稀苗木基地的每亩补贴3000元。(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四)发展教育脱贫一批

全面实施教育扶贫工程,科学布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保障学生就近上学。努力改善贫困村办学条件,对贫困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优先改造提质。切实推进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对贫困人口小学生、初中生寄宿生每学期分别补助500元、625元,决不让一名学生因为贫困失学或辍学。(责任单位:县教育科技局)

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使“两后生”都能接受适应就业需求的职业技术培训,加大“雨露计划”、“同心温暖工程”等培训项目实施力度,对“两后生”就读职业高中的每学年补助2000元;同时切实落实贫困大学生5万元以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责任单位:县教育科技局、县扶贫办)

(五)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对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区的贫困人口,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以自然村、寨、村民小组为基本单位,按照宣传发动——农户申请——村委会初审及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及公示——县人民政府审批及公告——签订协议的程序予以整体易地扶贫搬迁。改善移民的发展环境和条件,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中央和省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按每平方米不低于800元的补助标准区别不同安置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补助标准,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扶贫办)

(六)生态补偿脱贫一批。要把扶贫开发和生态建设结合起来,既不能让青山绿水掩盖了贫困,也绝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脱贫致富,走出一条生态美与百姓富相结合的特色扶贫开发之路。

加大全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和退耕还林等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力度。(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加大全县水土保持工作力度,把水土保持和贫困人口脱贫有机结合起来,让更多贫困人口受益。(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加快贫困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小水电、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加强以农村户用沼气池、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池为重点的农村能源建设。(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农村能源服务站)

继续实施好村容村貌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快改水、改厨、改厕、改圈,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垃圾集中处理和农村美化、绿化、亮化工程,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各乡镇)

加强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落实生态公益林补贴;增加生态公益性岗位,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成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五、创新机制

针对当前扶贫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必须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加快扶贫事业发展。

(一)创新大扶贫工作机制。巩固和发展“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定点扶贫、对口帮扶、社会参与、群众主体”的大扶贫工作格局。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投入满足实施扶贫开发规划的要求,要将扶贫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重点投向扶持贫困户和贫困村的扶贫开发项目。行业部门要把推动贫困村发展环境和条件持续改善作为本行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优先列入行业规划,做到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措施优先落实,确保各项帮扶措施落实到位和本行业扶贫开发任务圆满完成。以扶贫规划为载体,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用途不变、各负其责、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建立协同扶贫工作机制,形成多部门协作、多渠道投入、多措施并举、多层次推动的合力扶贫攻坚新格局。加强规划引导,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扶贫开发。建立健全扶贫工作考核办法,县扶贫办作为主管部门,工作重心从单纯扶贫向组织各方力量推动扶贫转变,着力加大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扶贫工作的督查考核。(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局、县扶贫办)

(二)创新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全县478个行政村(场),实行驻村帮扶全覆盖,选派副科实职以上领导和优秀中青年干部任村支部第一书记,负责所在村脱贫攻坚任务,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支两委,把农村基层组织打造成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带头人和永不撤退的驻村帮扶工作队。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在脱贫攻坚第一线考察识别干部,脱贫攻坚完成后,对表现突出的给予提拔重用,对脱贫攻坚任务没有完成的,实行不脱贫就脱帽,激励各级干部到脱贫攻坚战场大显身手。驻村帮扶工作队围绕制定帮扶规划、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成扶贫重点工作等方面开展工作,特别是围绕扶贫“十项重点工作”,抓好水、电、路、业、房、环境整治“六到农家”和教育、医疗、养老、低保、五保、村集体经济“六个落实”,使贫困村的基础设施、村容村貌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贫困群众增收致富能力明显增强。各工作指导组要因地制宜,结合各村实际,积极探索可复制能推广的扶贫新模式。(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直各部门、各乡镇)

(三)创新金融扶贫机制。以全省金融扶贫试点县为契机,大力实施金融扶贫。充分发挥县农商行、县农发行等金融机构的金融杠杆作用,对“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有贷款意愿、有收入保障、遵纪守法好、信用观念好,选择较好的生产经营项目”的扶贫对象实施“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扶贫资金贴息、县建风险金”的小额信贷,根据信用等级每户贷款1-5万元,切实解决贫困对象产业发展的资金困难。通过加大对扶贫经济组织的贷款支持和贴息政策,鼓励扶贫经济组织与扶贫对象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扶贫对象发展产业。建立扶贫对象信用评级系统和扶贫经济组织认证管理系统,合理确定金融扶贫贷款对象,准确把握产业(品)正常生产经营周期,合理确定贷款期。对扶贫对象小额信用贷款利率一律实行同期档贷款基准利率,扶贫经济组织贷款实行优惠利率。引导和鼓励多家商业银行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进一步推广小额信用贷款。(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人民银行、县工商银行、县农业银行、县建设银行、县农商行、县农发行、县邮政银行、华融湘江银行、县扶贫办)

(四)创新扶贫考核机制。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改进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4〕43号)要求,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健全考核机制,由主要考核贫困地区生产总值向主要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转变,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主要指标,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工作重点放在扶贫开发上。将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县文明绩效考核并增加分值。将扶贫开发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部门和乡镇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转变县级推进扶贫工作方式,把工作的着力点摆在乡镇和村级层面。加强扶贫工作考核,采取“一季一督查、半年一调度、年底总评估”的方式组织考核,评估结果按综合得分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考核结果与所有涉农项目资金安排挂钩,与责任单位评先评优及干部职工经济待遇挂钩。要动真格加大考核力度,对推进扶贫工作不力,排名全县后3名的乡镇,县委、县政府领导分别对乡镇党政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并将该乡镇下年资金安排在上年基础上分别削减10%(倒数第3)、15%(倒数第2)、20%(倒数第1),排名全县前3名的乡镇,资金安排在上年基础上分别提高20%(排名第1)、15%(排名第2)、10%(排名第3)。连续2年排名全县后3名的,实行一票否决,追究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驻村帮扶考核90分以上才能定为优秀(优秀率不超过20%),70分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年度驻村帮扶工作评为合格的单位,当年由单位对干部职工增发1个月的工资(不含津补贴,下同);对年度驻村帮扶工作评为优秀的单位,当年由单位对干部职工增发2个月的工资。对提前完成脱贫任务的乡镇、工作队和村,继续享受扶贫相关政策,并给予奖励。对扶贫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同志,给予政治和经济上的鼓励,各村指导组成员下乡补助标准参照“三联三送”标准执行。(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扶贫办等)

六、组织领导

(一)强化工作责任。严格执行脱贫攻坚责任制,层层落实脱贫责任。县委成立脱贫攻坚指挥部,县委书记任指挥长,所有常委任副指挥长,所有与脱贫攻坚行动有关联的单位均为指挥部成员单位,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驻村帮扶办。各乡镇和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把扶贫开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抓扶贫开发上,对本区域内脱困负总责。要进一步健全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采取县级领导联村、党员干部联户等方式,采取过硬措施,帮扶到村到户到人。

(二)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扶贫开发工作体系,建立和完善扶贫开发机构,充实人员,保障经费,改善工作条件,提高管理水平,做到扶贫开发有规划、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各级扶贫攻坚指挥部要加强工作指导,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协调落实各项工作。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行县级领导联村。采取“一联多”的方式,全县在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分别联系贫困村,对联点村的扶贫开发工作负总责,每年深入贫困村调研不少于4次,及时帮助解决联点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行能人带村。鼓励和引导致富能手、产业大户、外出务工经商者、退伍军人、机关退休干部、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等担任村“两委”主要干部,选优配强村级领导班子,健全村级群团组织。推行农村党建规范化建设。以“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等为主要内容,认真开展基层组织生活;全面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加大党内关怀力度;实现软弱涣散村的转化升级;加强农村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积极推进村民自治,实行村务公开,抓好综合治理,为扶贫开发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营造良好环境。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宣传工作,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积极宣传推广扶贫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注、参与和支持扶贫事业,激发干部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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