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有关司法实践中风俗习惯的适用分析

2017-03-14

论文摘要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司法的不断改革,具有浓厚的乡土性的传统留存的风俗无不直接或间接影响着司法过程,就本质而言,其与司法制度互相排斥,风俗习惯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面临着很大障碍。再者,当下任何一方都无法针对风俗习惯的使用给出一个明确的标准,而司法过程中法官的品格与素质、依据的制度设计,是导致司法过程中的审判的质量和公正性失衡的重要影响因素。司法改革在司法制度的创新的同时也要改良一些司法风俗,摒弃司法恶俗。本文就善良风谷在司法中的适用加以阐述分析。

论文关键词 风俗习惯 善良风俗 刑事 民事 司法

在我国司法改革的进程中,远离传统文化、背弃良好风俗习惯,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正面及负面的影响。特别是在基层司法实践里,合情、合法地运用良好的风俗习惯,对化解矛盾纠纷和推崇文明健康向上以及促进社会和谐都起到积极作用,这对于司法来说无疑是一个有益的选择,鉴于良好风俗在民事司法实践中广泛的融合,文中主要针对善良风俗习惯在民事司法中的适用加以详细的阐述。

一、善良风俗习惯的理论基础

中国是一个传统的“礼俗”的国家,传统意义上的“礼俗”社会,法律不是解决社会里的一切矛盾和纠纷的万能钥匙,善良风俗习惯是人们普遍接受和认知的生活的真实写照,这使得良好的风俗习惯更容易得到人们认可、依循,在民事司法的实践中很关键。

善良风俗,即好的风俗,优秀的风俗。而“善良风俗”在不同的学者研究行文里称谓不同,但是含义在大体上是没有出入的。

善良风俗是社会存在和发展必不可少的道德规则,是一种道德律,是客观合理的社会道德,其包括了法律自身内在的道德价值及原则。

善良风俗,可以说是民法中的公序良俗原则,是社会存在、发展的一种最基本的一般道德,是一种习惯、通行做法,在一定地域内普遍得到人们的公认,同时又不违反法律、国家政策,在人们的生活实践中得以反复适用。

善良风俗作为一种地域性的社会道德,有民间特性,不等于“社会公德”,应该结合风俗所依存地域的文化、地理、经济等环境因素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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