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兵有哪些程序

2016-11-14

阅兵有哪些程序?下面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程序简介

阅兵,分为上级首长检阅和本级首长检阅。当上级首长检阅时,由本级军 事首长任阅兵指挥;当本级军政主要首长检阅时(由1人检阅,另1名位于阅兵台或者队列中央前方适当位置面向部队),由副部队长或者参谋长任阅兵指挥。

步兵团程序

迎军旗

在阅兵式开始前进行。具体方法按照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实施。

阅兵式

团阅兵式的队形,通常为营横队的团横队,或者由团首长临时规定。列队时,各枪、炮手分别持枪(冲锋枪手挂枪)、持炮,40火箭筒手肩筒。必要时,重机枪、12.7高射机枪架枪,82迫击炮、82无坐力炮架炮。

阅兵式程序

阅兵首长接受阅兵指挥报告

当阅兵首长行至本团队列右翼适当距离时或者在阅兵台就位后(当上级首长检阅时,通常由团政治委员陪同入场并陪阅),阅兵指挥在队列中央前下达“立正”的口令,随后跑到距阅兵首长5-7步处敬礼,待阅兵首长还礼后礼毕并报告。例如:“师长同志,步兵第×团列队完毕,请您检阅”。报告后,左跨1步,向右转,让首长先走,尔后在其右后侧(当上级首长检阅时,团政治委员在团长右侧)跟随陪阅。

阅兵首长向军旗敬礼

阅兵首长行至距军旗适当位置时,应当立正向军旗行举手礼(陪阅人员面向军旗,行注目礼)。

当阅兵首长行至团机关、各营部、各连及后勤分队队列右前方时,团机关由副团长或者参谋长、各营部由营长、各连由连长、后勤分队由团指定的指挥员下达“敬礼”的口令。听到口令后,位于指挥位置的军官行举手礼,其余人员行注目礼,目迎目送首长(左、右转头不超过45度)。当首长问候:“同志们好!”或者“同志们辛苦了!”,队列人员应当齐声洪亮地回答:“首———长———好!”或者“为———人民———服务!”,当首长通过后,指挥员下达“礼毕”的口令,队列人员礼毕。

阅兵首长上阅兵台

阅兵首长检阅完毕后上阅兵台,阅兵指挥跑步到队列中央前,下达“稍息”口令,队列人员稍息。当上级首长检阅时,团政治委员陪同首长上阅兵台,然后跑步到自己的列队位置。

分列式程序

团分列式队形由团阅兵式队形调整变换,或者由团首长临时规定。

团分列式,应当设四个标兵。一、二标兵之间和三、四标兵之间的间隔各为15米,二、三标兵之间的间隔为40米。标兵应当携带自动步枪或者半自动步枪,并在枪上插标兵旗。

班用机枪手托枪,步枪手提枪,40火箭筒手托筒,冲锋枪手挂枪,重机枪手、12.7高射机枪手扛枪,60迫击炮手、82迫击炮手、82无坐力炮手扛炮(通常成结合状态)。

分列式程序:

1.标兵就位

国庆阅兵式上的标兵分列式开始前,阅兵指挥在队列中央前,下达“立正”、“标兵,就位”的口令。标兵听到口令,成一路纵队持(托)枪跑步到规定的位置,面向部队成持枪立正姿势。

2.调整部(分)队为分列式队形

标兵就位后,阅兵指挥下达“分列式,开始”的口令,尔后,跑步到自己的列队位置。听到口令后,各分队按照规定的方法携带武器(掌旗员扛旗),团、营指挥员分别进到团机关和营部的队列中央前,各分队指挥员进到本分队队列中央前,下达“右转弯,齐步———走”的口令,指挥分队变换成分列式队形。

3.开始行进

变换成规定的分列式队形后,团机关由副团长或者参谋长下达“齐步———走”的口令。听到口令后,团指挥员、团机关人员齐步前进,其余分队依次待前一分队离开约15米时,分别由营、连长及后勤分队指挥员下达“齐步———走”的口令,指挥本分队人员前进。

4.接受首长检阅

各分队行至第一标兵处,将队列调整好。进到第二标兵处,掌旗员下达“正步———走”的口令,并和护旗兵同时由齐步换正步,扛旗换端旗(掌旗员和护旗兵不转头)。此时,阅兵首长和陪阅人员应

国庆阅兵分列式当向军旗行举手礼。副团长或者参谋长和各分队指挥员分别下达“向右———看”的口令,队列人员听到口令后(可喊“一、二”),按照规定换正步(步枪手换端枪)行进,并在左脚着地的同时向右转头(位于指挥位置的军官行举手礼,并向右转头,各列右翼第一名不转头)不超过45度注视阅兵首长,此时,阅兵台最高首长行举手礼,其他人员行注目礼。

进到第三标兵处,掌旗员下达“起步———走”的口令,并与护旗兵由正步换齐步,同时换扛旗;其他分队由上述指挥员分别下达“向前———看”的口令,队列人员听到口令后,在左脚着地时礼毕(将头转正),同时换齐步(步枪手换提枪)行进。

当上级首长检阅时,团长和团政治委员通过第三标兵后,到阅兵首长右侧陪阅。各分队通过第四标兵,换跑步带到指定的位置。待最后一个分队通过第四标兵,阅兵指挥下达“标兵,撤回”的口令,标兵按照相反顺序跑步撤至预定位置。

阅兵首长讲话

分列式结束后,阅兵指挥调整好队形,请阅兵首长讲话。讲话完毕,阅兵指挥下达“立正”口令,向阅兵首长报告阅兵结束。当上级首长检阅时,由团政治委员陪同阅兵首长离场。

送军旗,在阅兵首长讲话后或者分列式结束后进行,具体方法按照队列条令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实施。

师以上部队阅兵

(一)师以上部队组织阅兵,应当建立相应的指挥机构,设阅兵指挥和副指挥,负责阅兵的组织指挥。成建制阅兵时,由受阅部队最高首长担任指挥,不同军兵种和不同建制部队联合阅兵时,由合成军队的最高首长或者由上级指定的首长担任指挥。阅兵指挥陪阅时,由阅兵副指挥接替其指挥。

(二)阅兵式

受阅部队可以根据阅兵的目的、场地条件和部队的数量、装备等情况确定阅兵队形。一般分为徒步方队(按照陆军、海军、空军序列排列)和乘车方队(按照机械化步兵、摩托化步兵、装甲兵、炮兵等序列排列)。乘车方队的车辆通常成3-4路、4-6列;车与车的间隔为2-3米,距离:坦克为5米,步兵战车(装甲输送车)和汽车均为2-3米。人员一般在本方队车辆前成数列横队列队(力求与车辆排面宽度一致),后列人员与车辆相距3-5米。

首长乘车阅兵时,阅兵指挥乘车到达首长车的右前方(两车头相距约5米)停车向首长报告。之后,在首长车的后右侧(指挥车前轮与首长车后轮在一线上,两车间隔2米)陪阅。首长车距受阅队列10-20米,以每小时15-20公里的速度从队列前通过,返回阅兵台时,以每小时约40公里的速度行驶。

(三)分列式

分列式开始前,应当设好标兵。标兵的间隔可以适当调整;需要时,可以增设若干个辅助标兵(枪上不插标兵旗)。

分列式行进时,按照徒步方队、乘车方队的顺序行进。乘车方队之间的距离为20米。乘车方队长径大于二、三标兵之间的间隔时,可以分别下达“向右———看”和“向前———看”的口令。车与车的距离:坦克为13米,步兵战车(装甲输送车)和汽车均为10米;车与车的间隔:坦克为2-3米,步兵战车(装甲输送车)和汽车均为4米;时速:从第一标兵线起为10公里,通过第四标兵后为10-15公里。各乘车方队的指挥员应当站立于指挥车上,坦克、步兵战车(装甲输送车)的乘员(除一炮手、驾驶人员外)和载员应当站在自己的位置上。汽车打开驾驶室右门玻璃窗,坦克、步兵战车(装甲输送车)开窗驾驶。

标兵就位和撤收的时机、方法由阅兵指挥确定。

(四)师以上部队组织阅兵时,持受阅部队最高单位的军旗;不同军种团以上部队联合阅兵时,分别持各军种团以上建制部队最高单位的军旗。均不统一组织迎送军旗。乘车受阅时,将军旗插在指挥车上(坦克、步兵战车或者装甲输送车插在指挥塔门右侧,汽车插在前车厢板的中央)。

(五)阅兵首长通常在阅兵式结束后讲话。

(六)武器携带方式由阅兵指挥规定。其他动作,参照步兵团阅兵的规定实施。

军兵种部队和院校阅兵

(一)军兵种团一级部队和各级各类院校的阅兵,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编组受阅分队(相当于连队规模),参照本条令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实施。

(二)海上、空中阅兵的组织与实施,按照海军、空军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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