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承包合同范本

2017-02-15

我们日常生活中也经常存在必须直面的防水防潮问题。那么防水承包合同又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防水承包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防水承包合同范文一

发包方:

承包方:

为了便于工程管理、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程质量,甲方将紫薇·永和坊II标段1#、2#楼及商业的防水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 合同单价及工程量:

①1.5mm厚雨中情自粘防水卷材合同单价:按 33 元/m2计算(含税价); ②2mm厚非焦油聚氨酯防水涂膜(一布四涂)合同单价:按 32 元/m2计算(含税价);

③1.5mm厚非焦油聚氨酯防水涂膜合同单价:按元/m2计算(含税价); ④3mm厚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合同单价:按 33 元/m2计算(含税价); ⑤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合同单价:按 25 元/m2计算(含税价); ⑥花铺200#油毡卷材一层合同单价:按 4.5 元/m2计算(含税价); ⑦工程量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⑧材料复试费均由乙方自负。

三、 工期:按项目部的总进度计划执行。每个施工段的底板防水施工周期为2天,剪力墙外防水施工周期为3天,并不得影响下道工序的正常施工。

四、 工作内容:包括原材料采购、基层清理、涂抹施工、卷材铺贴、成品保护、材料复试、环境污染控制、材料装卸、现场文明施工等。

五、 付款方式:

完成±0.000以下防水工程并经验收合格后,60日历天付已完成工程量的70%;主体结构工程封顶后45日历天,支付±0.000以下防水工程量的85%;屋面防水工程及其它有防水要求的防水工程按月进度支付70%;工程竣工并完成工程工程决算后一个月内付至工程总价的95%;剩余5%作为保修金,待规定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六、 质量要求:

本工程为合格工程。 质量目标:确保“长安杯”。 如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目标要求的,按照项目部制定的质量处罚规定执行,罚金在工程款中扣除。

七、 文明施工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省级文明工地要求进行施工。 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料尽。 施工过程中不得污染工作面以外的机具设施、成品、半成品等。

八、 甲方责任、义务:

甲方应完成垫层、剪力墙等结构施工,为乙方创造施工条件。 对工程质量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及隐蔽验收。 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和履行各项合同条款。 提供乙方一间临时施工用房、

九、 乙方责任、义务

1、 乙方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对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民事纠纷等负全部责任,其事故责任和处理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和施工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所用防水材料的品种、牌号、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指定品牌:禹宏、雨中情、北京洪雨任选

一)。每批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和使用说明书,材料进场必须按规定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上。

3、 防水层及其变形缝、预埋管件等细部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4、 乙方应重视对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教育,如因乙方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或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无条件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公司的监督管理。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停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单方终止合同并将乙方清退出场,若清退出场工程款按合同价款的50%计算。

6、 乙方负责交纳职工人身安全保险费、技能(安全)培训费、劳务合同等相关费用。

7、 乙方应按月足额发放民工工资,如发生乙方拖欠工人工资现象,甲方有权停付工程款并按违约处理,或由甲方代发工资,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8、 乙方不得将所承包的工程向第三方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停付工程款,引起的相关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 其他条款:

1、 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未正式办理合同终止手续,乙方不得单方撤离施工队伍。否则,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另行协商解决。

3、 若对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产生争议,双方约定可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防水承包合同范文二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为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和施工安全,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就本工程防水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详细条款如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工程地点: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3、承包内容: 14号楼-34号楼室内厨房、卫生间、阳台、屋面防水。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结算:

1、暂定合同总价:¥2813376.0元(大写:贰佰捌拾壹万叁仟叁佰柒拾陆圆整),其中卫生间、厨房、阳台暂定防水施工面积为44293㎡,暂定平顶屋面防水面积为12002 ㎡,暂定斜坡屋面防水面积为:13023㎡。最终工程量按甲方、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实际确认面积结算。

2、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该单价包括施工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施工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手续费、加班赶工费、风险因素、措施费、规费、保险费、税金等乙方完成本工程并经发包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且交付发包方前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施工图纸中未列明但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工程所需进行施工项目的工程价款。该单价一次性包死,不因材料、人工价格涨落等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方无需向承保方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①、平顶屋面采用:聚氨酯防水涂料涂刷两遍施工+3.0mm厚SBS防水卷材一层施工, 综合单价:¥xxxx 元/㎡,斜坡屋面采用:聚氨酯防水涂料涂刷两遍施工,单价:¥xxxx元/㎡。 ②、厨、卫、阳台等采用:聚氨酯防水涂料两遍施工, 综合单价:¥xxxx 元/㎡。

第三条 材料品种及采购 1、材料采购要求

(1)全部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乙方应当在运进现场前向发包方及监理提供相应的出厂合格证等质量合格证明、安装使用技术资料、认证檔、相关的进场试验检测报告、生产厂家的质保承诺以及其它技术数据,并应当按国家规定、地方规定或发包方、监理的要求在发包方指定的试验检测单位进行必要的试验、测试、复查、抽检,相关费用承包人承担,在使用前应当向发包方及监理提供发包方指定的试验检测单位出具的试验、测试、复查、抽检报告。否则,相关材料不得使用,并应将该部分材料自行运出。如发包方或监理发现使用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无论该材料、设备是否质量合格,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或发包方将该部分费用从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

(2)由乙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发包方或监理的核实、接受相关文件、报告,并不免除乙方对于材料、设备质量的保证责任,材料、设备的缺陷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3)发包方指定的试验室作为本工程全部材料的试验检测单位,在乙方提出试验检测时,发包方以书面通知形式确定试验检测单位。施工中需要提交的相关报告、数据,乙方未能按时提交的,发包方有权拒付工程进度款。

2、材料、设备的运输、装卸、保管保护:

本工程施工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运至施工现场卸车并保管保护。期间的运输、装卸、保管保护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得侵犯他人的权利(包括知识产权),乙方并应当自费取得权利人的使用许可,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发包方继续使用而承担费用的,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同意为保证能够按期保质的完成合同义务,任何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施工机械除外)的所有权,均自进入施工现场之时转归发包方所有并由承包人负责保管,保证材料设备供货商无所有权保留。

5、所有运进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外运,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承包方自负。

第四条 工地考察

1、合同签订前乙方已按发包方要求认真考察了工地并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周边情况、土质、地质情况、道路、储存空间、作业空间、起卸限制及其他足以影响工期、承包价款之情况,已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乙方理解工地上有其他施工单位作业,不可能独占工作面和工作空间以及施工现场,充分理解交叉施工对工期、费用的影响,亦理解政府管理部门对施工作业方式和时间可能的限制,乙方确认本合同所约定的工期、工程价款或结算依据的标准,已包括上述因素等对工期、价款的影响。前述因素不予延长工期,不予增加费用。乙方保证在约定的工期内将符合本合同约定并具备国家规定交付条件的工程竣工交付发包方。

2、发包方提供的本工程现有的管线图或其他材料之提供,只供乙方参考,具体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任何因忽视或误解上述情况,不得因此提出索赔、增加费用或延长工期。

第五条 工期

1、按甲方通知进场施工,并按甲方现场施工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其中单体防水施工工期为3天完成。

2、施工现场满足施工要求后,按发包方通知进场施工。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本合同双方约定的施工工期计划中确定的总日历工期、各阶段工期。工期中已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试验检测时间、淋水试验时间,该等因素不作为延长工期的因素。

3、乙方逾期履行任何一阶段工期,或发包方认为竣工日期明显变得不能遵守,发包方可要求对本工程的一个或多个部位优先完成而无需增加费用。乙方须无偿地对剩余工作无延误地遵从发包方指示。

第六条 工期的顺延

1、乙方不得以不影响关键线路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为由而要求延长工期,不得以虽影响关键线路但需延长工期累计未超过十日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而要求延长工期,但超过十日的,对于超过十日的天数可同比例顺延工期。当出现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可能顺延工期的,乙方应当采取相应的赶工措施确保工期和质量,相应的赶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但如果可能的延误是由乙方造成的,赶工费由乙方承担。

2、对以下情况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双方的损失由各自承担:

(1)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下列情形之一并达到延误工期的程度;

①4.5级以上的地震;

②连续4小时以上的持续六级以上的大风;

③连续4小时以上的特大的暴雨;

④连续4小时以上温度低于零度的低温;

⑤连续7天38℃以上的高温等。

(2)工程按国家法律、政策或地方政府要求停建或缓建时造成的延误;

(3)发包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除上述之外的情况,一律不予顺延工期。

3、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方代表提出报告。乙方逾期提出报告的,视为以上情况对工期无影响或虽有影响但乙方有必要措施无需延长工期,非以上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分包和转包

1、乙方应当在合同约定开工日前7日内向发包方提交乙方现场负责人或乙方工地代表、技术人员、安全人员、施工队长(经理)名单,并附相应的证书。如发生变动,乙方应提前七日向发包方提交书面报告。乙方必须以自有的或经发包方批准租赁的机械设备并由其内部职工组成的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自行完成本工程。发包方发现现场乙方上述人员与乙方所报不符,视为乙方违法分包。

2、发包方指定分包

本工程如需指定分包的,由发包方指定分包。未经发包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分包。 3、除本协议中明确的发包方指定分包工程外,如若分包,则必须事先征得发包方的书面许可。发包方虽然许可,但分包商不称职或者其行为影响项目的工期(包括阶段性工期)、质量,发包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将该分包商撤换,承包人应当立即撤换。 4、乙方违法分包、转包的,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施工合同总价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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