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时政马克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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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是指引全世界劳动人民为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伟大理想而进行斗争的理论武器和行动指南。下面是小编精心推荐的2017年时政马克思论文,希望你能有所感触!
2017年时政马克思论文篇一
后马克思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研究
作为一种学术思想,后马克思主义是20世纪90年代进入人们视野的,此前,它还只是一种思潮或者某种潜在的“运动”。但直到今天,对于什么是后马克思主义,恐怕学术界还没能给出一种像“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凯恩斯主义”等名词所拥有的明确的体系、内涵和主张。
后马克思主义与马克思主义之间并没有很深的理论渊源。之所以被称为“后马克思主义”,原因大概有三:一是这种理论的兴起与对马克思主义的研究有关;二是这种理论被认为像马克思主义一样,对资本主义近几十年所面临的各种社会问题采取了一系列较为激进的态度和立场;三是这一理论在建构过程中与西方马克思主义(比如阿尔都塞)的理论有着某种渊源,因此,也被认为与马克思主义之间有着一定的历史和理论联系。后马克思主义实际上是产生于“现实存在的社会主义”遭受到了严重挫折,西方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右翼民粹主义的意识形态空前得势以及作为政治动员与斗争策略之理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陷入危机的特殊背景下。它一诞生,就在一系列问题上对马克思主义提出了挑战。
一、社群与阶级
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但浮于这一矛盾运动之上并使这一矛盾运动最终导致生产关系变革和社会制度进步的却是阶级与阶级之间的不断冲突和斗争,阶级斗争是从奴隶社会开始的人类社会进步的直接动力。后马克思主义对此并不赞同。他们认为:首先,历史唯物主义赖以支撑的有组织、有纪律的工人阶级在现代社会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已经成为西方社会主要劳动力的各种各样的受雇佣者。这种受雇佣者并不等同于马克思所说的工人阶级,他们的社会地位、经济收入和生活方式有着很大的差异,有些受雇佣者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并不比其他雇佣者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低。其次,马克思所谓的工人阶级并不具有解放整个人类的优越地位。因为“在所有资本主义国家,工人阶级已经拒绝担当马克思和现在的马克思主义者所设定的革命的角色,而且他们也没有给出希望工人阶级担当的那个角色的任何具体指示;相反,工会工人的目的(那些工人仅仅是工人阶级的少数)已知是并永远是极为有限的:‘经济主义的’、地方性的、社团的,而且由此而来的、声称代表它们的工会工人及其代表机构——行业工会和党团——不能真正去完全满足社会上所有被压迫和被剥削人权的需要和渴望,而且工人阶级因此也不是那种‘普遍的阶级’,不是自己的解放必定意味着所有这类人权的解放的那种人”。第三,后工业时代的新的斗争模式已经代替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模式。不仅“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越来越深入地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每一领域——这种渗透的紊乱效应(与之并存的是从福利国家特有的种种官僚化形式中衍生出来的结果)引发了各种新式的社会抗议”,而且第三世界国家也出现了“并不符合传统的阶级斗争模式的群众动员形式”。。这种新的斗争模式并不像马克思主义所说的以在经济关系中的对立地位为基础,形成不同的阶级对抗,在一定的时机以暴力革命的形式夺取政权,而是以因种族、
性别、收入、消费、反全球化、生态问题或者其他社会问题而形成的社会群体(即社群)为主体,通过各种和平的抗议手段达到有限的具体目标。后马克思主义者还认为,这些新的社会群体在推动社会进步和历史发展方面将发挥主体作用。
也许我们应该承认后马克思主义者所说的是真实的:当资本主义社会的财富积累已使资本主义国家采取了许多福利政策,工人阶级生存的压力减小,由相对贫困滑向绝对贫困的深渊的可能性似乎不再存在的时候,工人阶级放弃了马克思主义所倡导的根本的改变,或者说由于资本主义的发展仍然有很大的弹性和空间,当马克思的预言没有实现的时候,工人阶级内部出现了分化,革命的路径已被改良的路径所代替。即使这些,也是工人阶级作出了巨大牺牲和不断斗争的结果。资本主义国家所采取的福利措施虽然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他们遭受的剥削和统治的方式和程度,但是决不会毁坏或者威胁到以剥削和统治为精髓的那种制度。
但所有这些既不能证明资产阶级的衰退或消亡,也不能证明工人阶级的衰退或消亡。这种观点恰恰说明后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概念存在着误解。阶级的划分是根据他们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来进行的。后马克思主义者所说的受雇佣者,尽管社会地位、经济收入、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但从他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在生产过程中非常有限的权利与义务、完全依赖出卖劳动力而换取生活费用等情况来看,他们仍然与其作为工人阶级的前辈一样。其次,把无产阶级理解成没有差异和矛盾的集团或者完全的统一体也是不对的。在无产阶级内部由于职业、收入和教育等关系形成某些群体差异,就某些社会问题形成不同的观点碰撞,这在每一阶级内部都是普遍存在的。这种群体的存在并不能说明阶级的消亡。第三,追求有限的经济目标或以某些社会问题为斗争目标的社会群体抗议在马克思生前就有,但这并不与号召整个无产阶级起来进行自身的解放乃至人类的解放相矛盾。相反,追求有限经济目标或关注社会问题为改善工人阶级的生存状况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而斗争模式的选择事实上既与历史文化传统有关,也与矛盾的激化程度和斗争的目标相关。有限的斗争目标当然不能也无法采用全面阶级对抗的动员模式。第四,某些社会主义发展模式遭受挫折和失败,并不等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失败,恰恰从反面证明了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性。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必然出现的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和危机,缺少了能够真正与政府和资产阶级进行有效对抗的有组织的工人阶级,也未必能够得到根本的解决。事实也证明,“阶级”这一潜在的社会结构组织仍然发挥作用:在20世纪80年代,财富和收入的不平等程度在美国和其他地方加剧时,跑在不平等发展最前沿的私人财富,几乎在所有的情况下都是通过生产资料所有权建立的。
二、话语体系与阶级意识
马克思主义认为,所谓阶级意识,是指处于同一阶级地位的成员由于在生产关系中所处的相同的经济地位而具有的某种共同的社会心理、社会意识和价值立场倾向。这种倾向经常表现为在面对共同的社会问题时阶级内部的凝聚力。但是这种阶级意识并不是自发形成的,它需要以阶级利
益为基础和前提的意识形态的 教育和灌输。通过这种教育和灌输,使一个自在的阶级成为自为的阶级。
后马克思主义者则认为:第一,根本就不存在一个潜藏在所谓阶级意识背后的客观的阶级利益。他们认为:“我们批判的是这样一种观念: 社会行为者所拥有的利益是在他们的意识之外的。建构一种‘利益’是一个缓慢的历史过程 ,它要通过复杂的意识形态的、话语的和制度的 实践才能产生出来。”第二,“与阶级相 联系的同质性的统一的意识形态并不存在,在异质性、对抗和偶然性的世界中,意识形态不再与阶级相联系,它作为‘空的能指’(empty signifier)在 政治这一偶然链接的世界中起到联合不同力量和要求的作用。换言之,意识形态是表象性的、隐喻的、脆弱的闭合体,它在具体语境下起到意义稳定的作用。”原因是,不同的群体事实上都有一套有差异性的话语体系。所谓“话语”,就是只有当为事物建立了“与其他对象之间的关系体系,并且这些关系不是由相关对象的纯粹物质性给定的,而是在社会中建构起来的”,这一事物才是人们所称的它自身。“这样一套关系体系就是我们指称的话语。”任何一套话语体系都不是稳定的,也不是封闭的。因为“总会有一个外界来篡改这个话语体系并阻止它完满的自我建构”。因此,这种话语体系事实上阻止了作为一个整体的阶级的阶级意识的建立。
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存在以下几个问题:首先,人们没有认识到的利益就不存在,这种观点如果不是把人们想象成无所不能的上帝,就是唯心主义的变种。也许后马克思主义者想要说的是,当某种利益没有被认识到时,它就无法调动人们为之奋斗的积极性。对此马克思主义从不否认。但任何阶级对自身的阶级利益的认识并不是与生俱来的。无产阶级由于受到 经济条件和教育条件的限制更是如此。因此,列宁才说,“工人本来也不可能有社会民主主义的意识。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各国的历史都证明:工人阶级单靠自己本身的斗争,只能形成工联主义的意识。”而后马克思主义者所说的“建构一种‘利益’是一个缓慢的历史过程,它要通过复杂的意识形态的、话语的和制度的实践才能产生出来”,也正说明了没有 文化和知识的被剥削阶级认识利益的困难性和意识灌输的重要性。其次,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意识并不是“同质的统一的”,阶级意识所表现的只是阶级中的大部分在社会 心理、立场、世界观和价值观方面的相似性和一致性的倾向。这种一致性并不能理解成统一性或同质性,也不能理解成阶级中每个成员都具有的个体意识。马克思主义并不否认由于民族、传统、种族、教育、收入等方面的原因,某些个体或者群体所存在的价值观、人生观和对社会问题的认识上有所差异。换句话说,马克思对经济状况的决定作用的强调并不是简单僵死的。但这些差异,也就是后马克思主义者所说的“话语的差异”并不能阻碍无产阶级对自身共同利益的认识。尽管这种认识很可能是一个很缓慢的过程。就像弗洛伊德所说,“人类从来不完全生活在现在以内;超自我的意识形态把过去保存下来,把种族和人民的习惯保存下来,这种东西只能缓缓地屈服于现在的势力,屈服于经济条件的新的 发展。”后马克思主义者过分强调各种所谓“话语体系”的差异性,而否认差异性背后的共同性,实际上是想否定经济状况的最终决定作用,从而否定历史唯物主义。第三,后马克思主义者把所谓“话语体系”的不稳定性无限扩大,与此前他们所说的“利益”的建构需要很长的时间且很复杂是相矛盾的。“利益”建构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恰恰说明了“话语体系”的相对稳定性。后马克思主义者否认“话语体系”彼此间必然存在的可沟通性和共同性,带有明显的诡辩论和相对
主义的色彩。
三、“最终决定”与本质主义
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以及随生产而来的产品交换是一切社会制度的基础;在每个历史地出现的社会中,产品分配以及和它相伴随的社会之划分为阶级或等级,是由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以及怎样交换产品来决定的。”“在现代历史中,国家的意志总的说来是由市民社会的不断变化的需要,是由某个阶级的优势地位,归根到底,是由生产力和交换关系的发展决定的。”“国家、政治制度是从属的东西,而市民社会,经济关系的领域是决定性的因素。”所谓经济关系是指“一定社会的人们生产生活和彼此交换产品(在有分工的条件下)的方式”。其中既包括“生产和运输的全部技术”,也包括经济关系赖以发展的“地理基础”和“由过去沿袭下来的先前各经济发展阶段的残余”,以及“围绕着这一社会形式的外部环境”。“经济关系不管受到其他关系——政治的和意识形态的——多大的影响,归根到底还是具有决定意义的,它构成一条贯穿始终的、唯一有助于理解的红线。”
后马克思主义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关系和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的关系理论有把其他一切社会关系都还原为经济关系这一本质的倾向,是一种本质主义的错误。所谓“本质主义是这样一种看法,即我们能够在原则上将食物和结构描述为具有两类特点。一类是,如果没有这种特点,事物和结构就不能真正被看作是此种事物和结构。……另一类是,这些特点严格说来对正在讨论的现象是无关紧要的”。这种观点得到了一些学者的支持。但有些学者却认为,虽然“当历史唯物主义根据剩余榨取和社会一政治生活中各种不同的、特殊的逻辑来解释人类社会的不同时期时,它揭示了一种本质主义的方法”,但给马克思主义扣上“本质主义”的帽子有点过分,或者说“本质主义”的批判并没有太大的意义。“因为如果我们以某种方式介入解释的‘结构’类型,那么我们就不得不在某一点上——至少在原则上——去决定哪种倾向是复杂过程的实质,哪种不是。任何具有有趣而大胆的主题、谈论社会结构和社会变化的理论都必定是本质主义的。”
对于后马克思主义者所称的马克思主义的“本质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有不同的解释。希腊籍思想家尼科斯·普兰查斯(Nicos Poulantzas)认为,马克思主义的“生产方式构成一套复杂整体的形式,其中占统治地位的归根到底是经济环节”。“决定作用”一词就是指最后要由它来起统治作用的。“但这种关系不是一种直线性的因果关系,也不是一种具有表现力的中介关系或类比的相互关系。那只是这样一类关系,在其中居统治地位的结构对这些部门机构的体制(性质)起着控制作用,使这些结构各得其所和各尽其职。可见,构成每个层次方面的那些关系并不是简单的,而是受到其他层次方面的关系多重影响即多元决定作用的。”英国思想家杰索普则认为,“所谓的经济基础明显地存在许多重要的超经济条件”,而且“经济基础本身具有根本的政治和意识形态以及技术一经济方面的内容。这意味着所谓的经济基础不是纯粹经济的,在性质上是混合的或偶然的”。因此,“它不具有绝对的自主性,从而使它不能作为所谓的上层建筑现象的独一无二的原因而
运转”。那么,“如果 经济基础不能作为上层 建筑的‘无条件的原因’来运作,那么后者就不能当作是他治的”。而法国思想家阿尔都塞认为,马克思主义的整体的统一性,“是由某种复杂性构成……因而包含着人们所说的不同的和‘相对独立’的层次。这些层次按照各种特殊的、最终由经济层次决定的规定,相互 联系,共同存在于这种复杂的、构成的统一性中”。
事实上,马克思和恩格斯总是把经济关系 或者经济基础的决定性放在它与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相互作用的系统中来阐述的。“那些认为马克思主义只关注生产方式和阶级、而视 社会的其他部分仅仅是一种被动的‘上层建筑’、忽视社会 发展整体的意义的观点,是对马克思历史观的极大的简化。”恩格斯曾多次指出:“ 政治、法、 哲学、宗教、 文学、 艺术等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又都互相作用并对经济基础发生作用。并非只有经济状况才是原因,才是积极的,其余一切都不过是消极的结果。这是在归根到底总是得到实现的经济必然性的基础上的互相作用。”不仅如此,任何“一种历史因素一旦被其他的、归根到底是经济的原因造成了,它也就起作用,就能够对它的 环境、甚至对产生它的原因发生反作用”。
但是后马克思主义者要比马克思、恩格斯想象的走得更远。他们并不是仅仅想强调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的相对独立性,而是要否定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他们认为,“不可能从‘最终由经济决定’这样的范畴开始来对‘相对自主’加以概念化的探讨。”并且即使“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并不是以直接的方式,而是通过一个复杂的中介系统”,这种说法也并不能允许我们思考“相对自主”的概念。因为“‘中介’是一个辩证范畴;甚至可以说,它是一个使辩证法得以建构起来的范畴,因此,它属于概念的内在运动。严格地说,通过中介而相互关联(并被建构起来)的两个实体并不是各自独立的两个东西:其中每一个都是另一个自发展开的内在环节”。而“如果据称的自主实体的认同是通过它在总体中的位置而建构起来的,并且这一总体具有最终的决定作用,那么该实体就不可能是自主的”。因此,马克思主义要么放弃经济的最终决定权,要么承认不可避免地将陷入“二元论”的窘境。
后马克思主义的这种批判,并不是什么新鲜的东西。针对此类指责,恩格斯早就作出过回应。他说:“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那么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阶级斗争的政治形式及其成果——由胜利了的阶级在获胜以后建立的宪法等等,各种法的形式以及所有这些实际斗争在参加者头脑中的反映,政治的、法律的和哲学的理论,宗教的观点以及它们向教义体系的进一步发展。……我们自己创造着我们的历史,但是第一,我们是在十分确定的前提和条件下创造的。其中经济的前提和条件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恩格斯还分析了造成这种误解的原因,他认为主要是,“我们在反驳我们的论敌时,常常不得不强调被他们否认的主要原则,并且不是始终都有时间、地点和机会来给其他参与相互作用的因素
以应有的重视。”
事实上,马克思不仅论述过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的相对独立性,而且还论述过它的“绝对独立性”。所谓“绝对独立性”,并不是产生于经济关系或不受经济基础制约,而是指不受任何阶级直接制约。这种独立性“只有在这样的国家里才存在:在那里,等级还没有完全发展成为阶级,在那里,比较先进的国家中已被消灭的等级还起着某种作用,并且那里存在着某种混合体,因此,在这样的国家里居民的任何一部分也不能对居民的其他部分进行统治”。
四、历史规律与普遍主义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历史发展是有规律的,任何历史发展的偶然性都要以这种历史规律为前提。当然这种规律不能和自然科学中的规律相提并论,但它仍然表现出在一定条件下的重复性和普遍性。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规律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历史发展的内在动力。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关系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相互作用推动历史的不断发展。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关系和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中,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关系决定上层建筑,而后二者对前两者具有反作用。“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快或慢地发生变革。”二是历史发展的社会形态的更替。马克思认为,“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尽管马克思的著作中也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支持多元演进的历史观,但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还是把马克思的思想发展成为固定的五个社会形态更替的模式,即原始共产主义、奴隶制社会、封建制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
对于这两点,后马克思主义者都不以为然。他们认为马克思在研究人类历史发展的过程中把局部的研究成果扩大为一种普适性的理论,犯了“普遍主义”的错误。这种错误主要表现在:第一,把对商业资本主义和工业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扩大至整个资本主义,乃至资本主义以前和以后的欧洲社会;第二,把欧洲历史演进的事实过程描述为人类历史的一般发展过程;第三,把一定条件下的相对真理极端化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和绝对真理。不管马克思和其他的马克思主义者是否承认,在马克思的著作中确有把对历史的研究演变成一种普遍的哲学理论的倾向。比如,马克思有一段著名的话:“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胚胎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他还说:“既然甚至在拥有巨量生产资料和交往手段的现代,国家都不是一个具有独立发展的独立领域,而它的存在和发展归根到底都应该从社会的经济生活条件中得到解释,那么,以前的一切时代就必然更是这样了。”
应该承认,后马克思主义所指出的某些问题是对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得出某些结论之前并没有考察人类历史的全部。后来的人类历史发展似乎也并没有按照马克思和恩格斯所预想的进行。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中,也确实存在着由于所处时代科学发展水平的限制和自身知识结构的缺陷,而对有些问题的复杂性考虑不周的问题。但这些问题的存在并不能证明马克思主义的
主要观点(例如,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观点、剩余价值理论、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理论等)完全是错的或者只是历史事实的描述。而且马克思和恩格斯从来没有向任何人保证过自己全部学说的普遍性和永恒性。把马克思主义的某些观点,甚至方法说成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的是后继的某些马克思主义者,不是马克思、恩格斯本人,也不是所有的马克思主义者。
事实上,对类似后马克思主义这样的质疑,马克思早就批评过。在1877年10-11月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他说:“他一定要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 发展道路的历史 哲学理论,一切民族, 不管他们所处的历史 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以便最后都达到在保证 社会劳动生产力既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每个生产者个人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个 经济形态。但是我要请他原谅。这样做,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给我过多的侮辱。”
尽管如此,我们也应看到:首先,不仅仅是欧洲历史证明了马克思主义主要观点和立场的正确性,亚洲、非洲和美洲的历史也都证明了这一点。而那些现在看来是错误的观点或许只是由于历史发展的曲折性而尚未得到证明。
其次,社会科学所阐述的规律并不像自然科学中的规律那样具有完全意义上的可重复性和精确性,它所指的只是一种普遍的趋势、发展方向、发展中一定程度上的相似性以及发展动力上的重复性。马克思主义所阐述的各种规律,尤其是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正是这样的,是就人类历史发展的整体和大跨度而言的,揭示的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动力和矛盾的质的重复性和相似性。极个别的具体的例外并不会损害马克思主义的规律和整体框架。
第三, 语言的抽象性和概括性使其所指无可避免地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这是语言本身的问题,或者说是学术著作普遍存在的问题。马克思和恩格斯作为哲学家和辩证法大师,其著作语言的抽象性和普遍性更为突出,这与其 文化传统、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有很大的关系,但这种问题并不影响人们对他们的语言所指的判断和理解。况且,这种普遍性绝不仅仅是一种语言游戏,而是在大量的科学研究和实际调查的基础上得出的一般性结论。
尽管后马克思主义对马克思主义的挑战并不可能颠覆马克思主义,但它提出的一些问题也许值得我们思考。我们既要勇敢地面对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局限性,也要坚定地拨开历史发展的表象捍卫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既要敢于根据历史发展的质的变迁不断发展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也要认真地辨析和坚决反对各种意识形态对马克思主义的挑战,在挑战和反思中使马克思主义理论不断丰富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