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早恋

2017-06-22

导语:早恋指的是青春期青少年建立恋爱关系。“早恋”一词只在中国内地被广泛使用。早恋一般指未进入大学阶段的青少年之间发生的爱情,特别是在校的中小学生为多。经过二十年在中国的调查表明,在中学阶段发生过感情的人很多。而大多数都是暗恋、单恋(单相思)。只有相互有好感,才能发展成为早恋。早恋行为是青少年在性生理发育的基础上,也是心理转化为行为的实践。

狭义

早恋,按字面意思来理解,就是过早的恋爱。严格来说,是男女双方都向对方告白,才能称之为恋爱。

如果没有过告白行为,就不能称之为恋爱,不能称之为恋爱就更不能称之为早恋。只有作了告白行为(情书,直接告白等)才能算作恋爱,算作恋爱之后,才能根据受教育阶段判断是否早恋。

一般认为在大学阶段以前的恋爱都属于所谓“早恋”。

广义

早恋并不是一个正式和专业的词语,只在中国内地被广泛使用。实际上也并没有正式的标准来界定是否早恋。将青少年由于正常生理和心理发展造成的对异性的爱慕归为“早恋”,显然不科学。

一般认为青少年恋爱会带来很多问题,如影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学业成绩等,尤其对女孩更为明显突出,但一般不会有太严重的影响。早恋常常以失败告终,很少出现早恋能够终身厮守的;亦有人认为早恋是青少年对男女关系的探索和学习,为将来的恋爱与婚姻作准备,不宜过份禁制或压抑。

青春期

青春期恋爱指发生在青春期的恋爱行为,或者是对异性的

爱慕。而在中国,思想传统的长辈们与应试教育界一般认为早于18周岁的恋爱应算作“早恋”并极力反对这种恋爱行为。这种做法在多种层面上都是错误的。

袁枚的《子不语》记一故事:

五台山某禅师,收一沙弥,年甫三岁。五台山最高,师徒在山顶修行,从不一下山。后十余年,神师同弟子下山。沙弥见牛马鸡犬,皆不识也。师因指而告之曰:“此牛也,可以耕田。此马也,可以骑。此鸡犬也,可以报晓、可以守门。”沙弥唯唯。少顷,一少年女子走过,沙弥惊问:“此又何物?”师虑其动心,正色告知曰:“此名老虎,人近之者,必遭咬死,尸骨无存。”沙弥唯唯。晚间上山,师问:“汝今日在山下所见之物,可有心上思想他的否?’曰:‘一切物都不想,只想那吃人的老虎,心上总觉舍他不得。”

这个故事说明了一个情窦初开的青少年对异性的思慕。

在科学界,青少年由于正常生理和心理发展造成的对异性的爱慕则被归为的广义“早恋”一说,是违背科学的。

特点

由早恋的各种情况综合起来看,早恋通常有下列4种特点:

朦胧性

青少年对于早恋发展的结局并不明确,早恋的青少年仅仅是渴望与异性单独接触,而对未来家庭的组建、处理恋爱和学业之间关系、区别友谊和爱情等问题都缺乏明确的认识。

矛盾性

早恋的青少年其内心充满了矛盾,既想和其喜欢的异性接触,又害怕被父母发现。可以说早恋的过程中愉快和痛苦是并存的。对于暗恋的早恋者而言,这种矛盾性还表现在是否向爱慕者宣示爱意(表白)的矛盾。

变异性

友情是充满变化、极不稳定的,因为青少年往往欠缺处理人际关系的技巧及经历,导致双方缺乏互信;关系一般都难以持久。正是这样,常常令双方的心理造成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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