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经营者的一封信

2017-05-26

书信作为一种特殊的文体,既具有传情达意的功能,又可视为文学作品来欣赏。致经营者的一封信范文要怎么写呢?下面小编整理了致经营者的一封信范文,供您参考!

致经营者的一封信范文一

各餐饮业经营者:

为改善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推进生态城市建设,切实解决餐饮业油烟污染问题,贵池区将在主城区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你们,请认真对照,遵守落实。

一、整治范围

主城区清风街道、杏花村街道、池阳街道、秋浦街道管辖区域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宾馆、酒店、餐厅餐馆和单位食堂)。

二、整治要求

1、纳入治理范围的餐饮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排气筒的高度和位置不能影响周围居民居住环境,油烟排放稳定达标,设备噪声不超标,不扰民。

2、属新、改、扩建和证照延期的餐饮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3、对未达到整治要求的餐饮单位责令限期整改、转营或停业,对无证(照)经营、出店经营和非法占道经营予以取缔。

三、整治标准

(一)3个基准灶头及以上

1、拆除燃煤设施,全部使用清洁能源;2、油烟排气筒的高度和位置不影响周围居民居住环境;3、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处理风量达到6000m³/h以上。

(二)2个基准灶头

1、拆除燃煤设施,全部使用清洁能源;2、油烟排气筒的高度和位置不影响周围居民居住环境;3、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处理风量达到4000m³/h以上。

(三)1个基准灶头

1、拆除燃煤设施,全部使用清洁能源;2、油烟排气筒的高度和位置不影响周围居民居住环境;3、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处理风量达到2000m³/h以上。

希望广大餐饮经营者增强守法意识、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为提升空气质量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我们美丽家园而努力!

最后,祝愿广大餐饮经营者事业兴旺、平安健康!

2016年3月25日

致经营者的一封信范文二

全体食品生产经营者:

你们好!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多年来,烟台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作为最重要的民生工程常抓不懈。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过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开展专项整治等一系列工作,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不断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有力地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2014年9月份,国务院食安办提出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创新监管举措,提升食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首次创建,国务院食安办将河北、山东、湖北、陕西4省作为试点省份,部署开展创建工作。我省选取济南、青岛、烟台、潍坊、威海5个城市作为首批创建试点城市。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既是践行群众路线的实际行动,也是提振消费信心,打造“食安烟台”品牌形象的重要举措,更是为了让广大市民买得放心吃得安心,说到底是一项惠民、利民的大工程。因此,我市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方面提出了三大目标。一是食品安全状况良好。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二是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保障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有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三是群众认可,满意度高。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当地政府(管委)及有关部门和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对食品安全现状满意度高,总体满意度在 70%以上。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将从2015年1月份持续开展到2016年年底。总体来说,创建工作任务繁重,需要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打一场保卫食品安全的“人民战争”。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市正在稳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创建工作。目前,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已进入一个关键时期,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责无旁贷地成为这项工作的主力军。为此,我们特向大家发出倡议:

一是请全体生产经营者依法经营。生产经营者应当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法律意识、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行业自律意识,杜绝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二是请全体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杜绝一切不合格食品出厂、入市、进店、上柜台、上餐桌,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安全质量关,以保障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三是请全体生产经营者规范经营。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抓好各自生产经营管理,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食品市场。

四是请全体生产经营者积极参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需要食品生产经营者切实履行食品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在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形象大幅提升的同时,为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全市所有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单位和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药品批发零售单位在各类媒体、海报、LED屏进行企业宣传的同时,捆绑宣传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加冠“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或“关注食品安全 共创食安烟台”字样和图标,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要统一张贴创城宣传海报,在门头滚动字幕每天定期滚动播放创城宣传口号和标语,不断扩大创城宣传的影响力和范围。

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共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共同打造食安烟台品牌形象,为共同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共同建设幸福和谐的烟台而努力奋斗!

烟台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7日

致经营者的一封信范文三

天津市网络经营者:

你好,我们是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即原天津市工商局、食药局、质监局三局合一,写此信特告知各位经营者需申请网络经营者电子链接标识。

一、网络经营者电子链接标识是什么?

天津网络经营者电子链接标识=显示营业执照部分信息+网址等涉网信息+部分前置许可信息+链接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电子链接。

标识的图标采用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徽,点击图标跳转至天津市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服务网。

二、为什么要申请?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国家工商总局令第60号)第八条规定,“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第五十一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如何申请?

登陆//na.tjaic.gov.cn (天津市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服务网)

阅读说明-注册用户名-填报信息并提交申请-系统自动审核-发放标识代码-下载代码并置于网站首页醒目位置

四、注意事项

1.请记住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并保管好。

2.标识由系统进行比对发放,无需任何费用和现场申报,一定要精确填报相关信息。

3.建议由网站(网页)维护人员准备相关信息进行申报,下载代码并保存,尽快置于网站首页醒目位置。

4.申请成功后请退出浏览器并清空浏览记录。

高新区分局联系电话:8371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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