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环境通告

2017-06-06

为了有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卫生脏乱、市容秩序混乱、交通出行错乱等“城市病”,对校园环境进行检查通告, 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校园环境通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校园环境通告范文一

校属各单位:

为迎接2014年南昌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巩固国家卫生城动员大会的号召,按照《南昌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同时维护校园卫生环境,预防、控制疾病传播,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学习、生活的正常进行,即日起,严禁在校园公共场所养鸡、养狗及损毁绿地种菜。

请违禁养鸡、养狗和损毁绿地种菜人员务必在4月30前自行处理,主动纠正违禁行为。请校属各单位对本单位违禁人员进行督促,帮助其纠正违禁行为。

2014年5月1日起,学校后勤与校园管理处、保卫处将进行全面清查。如发现仍有在公共场所养鸡、养狗及损毁绿地种菜的现象将严格进行清理,并在全校通报违禁人员及其所在单位。

特此通告

江西农业大学后勤与校园管理处

江西农业大学保卫处

年四月九日

校园环境通告范文二

为了有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卫生脏乱、市容秩序混乱、交通出行错乱等“城市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人大、政协多次提案、周边老百姓、学校、学生家长投诉反映要求坚决取缔四中、实验二中、云志中学校园周边围墙外摊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占道经营的流动摊点、定点摊点,自通告发布之日内立即撤除,如不撤除的,将按照《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二、校园周边超门面经营的商户必须将货品搬进门面内规范经营。

三、如不按相关规定诚信经营、违反规定的,将按照政策规定依法予以处罚或停止其经营行为。对阻碍执行国家公务触及法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望广大群众及经营者自觉遵照执行。

特此通告

黔西县城市管理局

年九月七日

校园环境通告范文三

全校各单位及家属区各住户:

为配合学校创建第一届省委教育工委系统文明单位暨第十届省级文明单位,硕士点立项建设终期检查迎检工作,以优美舒适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同时针对广大师生对于营造整洁文明校园环境的呼声与要求,学校定于近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重点清理和整顿校园家属区的乱搭乱建、散养家禽家畜、破坏绿化种菜、校园各类乱张贴广告、乱摆摊设点的现象。

二、工作任务

1.家属区住户尽快拆除私自搭建的“吊脚楼”、杂物间、停车棚等违章建筑,清除违法建设、侵占公共用地、乱停乱放、抢占车位等现象。

2.家属区住户尽快彻底清理私自散养的各类家禽家畜、破坏绿化种菜等现象,保证校园绿化带的完好与整洁。校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校园内散养家禽家畜的清理工作,保证校园的美观与安全。

3.各类通知、广告、海报、启事等须在规定的地点张贴,散发宣传品、印刷品等须报经宣传部、保卫处等有关部门审批。保卫处负责加强日常巡逻,及时制止校外人员进入校园乱张贴广告、乱摆摊设点的行为。学生工作处、团委、各学院要在广大学生中开展扎实有效的校园文明教育,特别整顿学生在校园内乱张贴广告的现象,并组织学生协助做好乱张贴广告的整治工作。

4.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的治理工作,确保环境的整洁。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校园环境整治工作,广泛发动师生员工积极投入到整治工作中,按照要求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对不能按照要求拆除乱搭乱建等违章行为的,学校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追究当事人的相应责任。

特此通告。

阜阳师范学院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代)

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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