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学生安全教育的“轻与重”
近年来社会上公共安全事故频发,与高校相关的民事案件、刑事案件、事故等也出现了增加的趋势,影响了在校大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为了应对安全新形势,2004年4月,教育部下发通知: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基于当前形势的需要与国家相关部门的号召,部分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开始意识到大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和迫切性。2004年,北京林业大学在全国首开先河,把安全逃生课列为必修课并纳入学分制。2006年,北京市教委召开“北京高校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大学生安全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落实学分”。2008年,上海市颁布了全国首个《大学生安全教育大纲》。然而,对于全国大多数高校而言,大学生安全教育依然仅仅处于宣传阶段,远未达到有计划、有目标、规范化教育的层次。
一、大学生安全教育概念
安全,通常是指平安、稳定,与危险相对,是不受威胁、不出事故、没有危险的一种状态。安全教育,是针对遇突发性事件、灾害性事故的应急、应变能力,避免生命财产受到侵害的安全防范能力,遇到人身伤害时的自我保护、防卫能力,以及法制观念、健康心理状态和抵御违法犯罪能力的教育。安全教育最初主要应用于工业生产领域,尤其是高危行业。随着校园不安全因素的激增,教育领域也开始重视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大学生安全教育,是指高等教育部门以国家法律、法规策等为依据,以促进大学生的人身安全与心理健康、全面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为教育目标,以安全责任、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为主要教育内容,通过新生入学教育、课程教育等为教育途径,使大学生全面掌握安全知识与技能、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更好地适应大学生活和社会需要而进行的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活动。
二、大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意义
(一)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是实施依法治校依法治国的需要
从以往高校发生各类安全事件来看,大学生一方面容易成为伤害案件中的被侵主体——受害者,但另一方面也可能成为伤害案件中的施害主体——施害者。在实施大学生安全教育中,不仅仅要培养学生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同时,更需要培养大学生安全责任观,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的不当行为会对家庭、对学校、对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大学生是高校的主体,是国家的未来建设者,要实现依法治校、依法治国,必须从大学生安全教育入手。
(二)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是高校开放办学模式的需要
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办学理念的不断转变,大学校园从封闭式逐步转化为开放式,校园与社会融合进一步得到加深。尤其是后勤服务社会化使得高校中人员结构变的更为复杂,潜藏着许多不安全因素,被盗、被伤害等案件有随时发生的可能,给在校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带来了很多不利的影响。因此,要提高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就必须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
(三)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是现代素质教育的需要
在如今校园安全事件频发的大环境,缺乏安全责任,缺少安全知识,无安全防范意识,不具备逃生自救技能,已不符合“全面发展”教育理念。大学生安全教育强调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其实就是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教育,与现代素质教育的核心是一致的。而且,当前大学生从小受到家庭的宠爱,普遍形成了较强的唯我独尊意识与较弱的社会协调能力,较强的参与意识与较弱的承受挫折能力,较强的自我意识与较弱的自我保护能力的反差。加强对大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适应环境、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已成为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方面。
(四)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是维护高校安全稳定的需要
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离不开校园主体,校园主体会对平安校园的建设起着决定性作用。大学生是高校主体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的强弱、逃生自救技能的高低以及安全责任素质的优劣,直接影响着校园治安秩序的好坏,关系着校园和谐稳定与否。因此,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是维护高校安全稳定的必然要求。
三、大学生安全教育“重与轻”现状
(一)重管理,轻教育
随着校园安全事故的频发,“安全重于泰山”管理理念已深入人心,高校党政领导和学校有关部门,认识到大学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在思想上给予了高度重视,制定了安全工作制度,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管理上也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不断地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方面的投入,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然而,安全教育是高校教育的薄弱环节,往往被人们忽视。目前在高校中并没有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也没有规范的安全教育课程,学生不了解安全的重要性,缺乏相关的安全知识。
(二)重事后,轻预防
在高校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必须未雨绸缪,切实做好预防工作。只有做好校园安全预案管理,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但是,当前高校安全教育却并非如此。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保卫处处长王有洪曾指出,完整的应急管理体制应包括“事前预防、事中处理、事后总结”三个阶段,但传统的观念,使我们更注重“惩治”而忽视“防范”,注重“事后处理”、忽视“预案管理”是我国高校的应急管理机制的普遍现象。
(三)重行为,轻心理
在大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过程中,教育者往往关注的是大学生的行为是否遵纪守法,对大学生的心理异常状态常常忽视。发生在高校的类“马加爵事件”,却往往是心理疾患引起的。有研究指出,我国高校大多数都没有专门的心理咨询机构,对学生心理方面的教育往往不够重视,并且常把学生的一些心理问题当作思想问题来解决,结果曲解了学生。这样不仅不能解决学生实际问题,反而会挫伤学生的积极性,甚至会导致他们逆反心理的产生。
(四)重形式,轻内容
当前校园安全事件频发,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必须引起重视并得到强化,然而实际情况不容乐观,仍旧存在“重形式,轻内容”的现象。有研究表明,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上级安排了,就组织抓一抓,上级不强调,就搁置一边;二是上级进行检查时,就集中力量应付,检查过后,就万事大吉;三是发生重大案件和灾害事故时就急抓,事情过后就放松不管。这现象在很多校园普遍存在,使得大学生安全教育留驻于表面、留驻于形式。
四、大学生安全教育需要“四重视”
(一)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大学生安全问题的核心在于心理安全,培养大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其心理安全适应能力及安全素质是高校重要的责任之一。高校要重视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建立起一套科学的心理健康教育与管理体系,将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课与心理健康咨询辅导相结合起来。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配备专业的心理咨询师,通过心理咨询的技术与方法,为那些心理上有问题的大学生解决心理上的困惑、排忧解难,达到心理健康。对那些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大学生进行心理危机干预,降低危机事件对学生的伤害。
(二)要重视大学生安全教育制度健全
大学生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系统化的工程,要确保其效果,就必须做到健全制度,落实责任。首先,要完善安全领导组织机制。高校安全教育工作的成与败,关键在于党政领导重视与否。高校党政一把手作为校园安全构建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其次,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制。成立高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形成党委领导、部门具体负责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落实责任人的相关责任,把安全责任落实到部门及个人。再次,要建立安全教育监督机制。实行规范化管理,使安全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让每个部门、每个人都来关心安全问题。
(三)要重视大学生安全教育课程建设
在《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中,明确了高校在大学生安全教育中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然而,在现行大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中,高校普遍侧重的是安全管理工作,对安全教育工作做的很少,如有也仅仅是停留在说教层面,如利用广播、橱窗、展板、讲座等形式进行安全教育,没有达到“进课堂、进教材、进学分”的层次。如今,新的形势要求高校必须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将安全教育课程纳入学校整体教学计划,安排教学课时,通过规范化、系统化地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构建“安全知识教育+逃生技能演练+安全文化营造”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模式,使学生掌握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提高安全素质。
(四)重视高校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的重大事故(件)或灾害,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左传》有言:“居安思危,思则有备,备则无患。”编制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体制和制度,对于提高高校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全面履行教育管理职能,构建平安校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制定应急预案能为突发校园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提供依据;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应急预案能使高校日常安全培训和演习工作更具针对性。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强调各部门的共同参与,应急预案的发布和宣传有利于全体师生员工了解可能面临的重大风险及其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是大学生安全教育课程建设的重要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