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成都劳动法
最近三十年来在劳动法的价值观念、立法策略、利益衡量、学科定位等多种因素的共振下,我国劳动法不断被赋予新的时代意义,最终实现了范式的转变。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2016成都劳动法,希望你喜欢。
2016成都劳动法
(一)劳动法工作时间事假病假加班费规定
目前成都范围内的两种病假工资执行标准,会让上班族的病假工资产生巨大差距。
根据成都市政府和市统计局发布的文件,今年成都主城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1200元,而2012年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的年平均工资为38221元,按月工资四舍五入为3200元。
如果一名职工在成都一家企业上班12年,月工资为3200元,今年请病假刚好一个月。按川府170号文件计算,以本人工资为基数,乘以80%,他在病假这个月里,不扣社保等款项,应该领到2560元。
而以不低于成都主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算,他在病假这一个月里,不扣社保等款项能拿到的工资只有960元。两种算法的结果相差1600元,这个差距刚好等于他正常月工资一半。对于上班族来说,月工资收入越高,两种算法出现的差距就会越大。比如王女士月工资是8000元,在两种算法下,病假工资差距就超出了4000元。
(二)成都婚假国家规定
四川: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农村人口中晚婚、晚育的,基层人民政府可予以适当奖励。
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 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妇,可以在法定三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天数。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增加的婚假工资、奖金照发,晚育假期的工资、奖金照发,其奖金额由享受者所在单位自行规定,但其奖金额不得少于同时期同类人员的平均奖,并且不影响到其他奖金,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等。
法律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的请假时间是连续不间断的假期,包含双休日的时间。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工资待遇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也就是说,带薪休假。如果是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除了享受规定的最多3天的婚假外,晚婚会额外得到 7天假期的奖励。如果晚婚者在城镇里居住但是没有工作的,或者是私营企业的老板,一般由居委会或者镇政府给予相应的晚婚奖励。如果晚婚者是私营企业的雇员,老板也应当给他们婚假,假期时间和在国有企业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