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清明节活动策划方案

2017-03-14

按照省厅《关于做好2015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陕民办发〔2015〕15号)要求,为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中,切实保障2015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有序开展,大力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加强殡葬行风建设,积极推进和深化殡葬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省两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和全国、全省殡葬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有序,全面实现“平安平明”工作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和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清明节工作有关通知精神,建立健全沟通协调、运转高效的清明节工作机制,重点防范拥堵踩踏和火灾事故,确保清明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二)加强舆论宣传。积极开展以“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作用,大力弘扬先进殡葬文化,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大力推进文明低碳祭扫。

(三)开展殡葬优质服务月活动,加强殡葬行风建设,坚决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便民利民措施,积极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三、工作内容

(一)大力推行文明低碳祭扫。要以宣传贯彻中省两办《意见》精神为契机

一是倡导祭扫新理念。通过大力宣传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全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扫,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观念。民政系统的党员、干部不仅要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坚定践行者,还要做积极宣传的模范,有效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低俗的祭扫用品,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

二是优化祭扫新环境。为积极创造文明低碳祭扫条件,全市设立13个社区集中祭祀点,安放30个焚烧炉,各区县要积极组织引导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追思活动,到指定地点焚烧纸钱,并保持环境整洁,秩序良好。要保障网络祭奠平台运行正常,主动开展“免费送鲜花”、“鲜花换纸钱”、“时空信箱”等免费活动,为群众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便利条件,逐步使群众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要加强对集中祭扫的殡葬服务场所烧纸钱、焚祭品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坚决抵制祭扫过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

三是丰富清明新内涵。要充分利用现有烈士纪念设施开展形式多样的烈士纪念活动,采取敬献花篮花圈、植树披绿、追忆烈士事迹、摆放鲜花、保持卫生干净等形式,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继承烈士遗志,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踏青游园、清明诗会等群众性清明节文化活动,减轻群众集中出行压力,引导群众享受现代节日生活。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作用,将文明低碳祭扫纳入村规民约,积极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丰富群众现代清明节日生活方式。

(二)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有序。

一是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综合运用自查、督查和第三方排查等方式,全面深入排查治理祭扫安全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问题,对整改不到位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重点严防拥堵踩踏和火灾事故。协调有关部门提前确定群众祭扫的交通疏导方案,实时公布交通拥堵状况,有效引导群众错峰祭扫,防止出现祭扫群众拥堵滞留情况。要积极争取交通等部门支持,在祭扫活动聚集地区,开通祭扫专线,增加线路班次,延长营运时间,为祭扫群众出行提供便利。要重点加强殡仪馆、公墓等祭扫群众密集区域的安全防控,做好巡逻值守和人流疏散工作,必要时采取分流或限流措施,严防拥堵踩踏事故发生。加强对祭扫服务场所的火源管控,不得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配合有关部门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因祭扫引发火灾事故。积极协调工商、物价部门,进一步规范殡葬用品服务市场和价格管理。

三是完善各项保障措施。要建立清明节应急保障机制,制定清明节祭扫服务接待方案、人员车辆疏导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关键岗位、重点时段、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和人流疏导措施。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实行全员上岗和24小时值班,落实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提高处理突发性事件的应急能力。要在公墓设立专门场所烧香焚纸和燃放鞭炮,开展“免费送鲜花”活动。要建立完善清明祭扫应急救助制度,根据需要在重点祭扫服务场所设立应急救助临时服务店,及时为陷入临时困境的祭扫群众提供临时性、应急性救助服务。要密切关注群众祭扫动态,及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短信、微博等渠道,发布祭扫高峰预警信息,有效引导群众错峰祭扫,切实保障群众祭扫安全有序,全面实现“平安清明”。

(三)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在2015年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积极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月活动,上下联动,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大力宣传文明低碳祭祀,广泛宣传生态安葬、大力推行树葬、花葬等节地生态的骨灰处理方式,积极倡导土葬改革区深埋不留坟头,共同营造清明节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深入基层殡葬服务单位采访,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感人事例,树立和宣传党员、干部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总结和宣传殡葬工作取得的新成绩和好做法,面向基层群众组织开展“殡仪馆开放日”、“宣传进社区”、“殡葬法制讲堂”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群众走进殡葬行业,了解和支持殡葬改革。要及时回应媒体和社会关切,对媒体曝光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反应,积极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条件和权威信息,及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四)切实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要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将加强清明节殡葬服务与开展行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考核、同促进,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不断提高殡葬服务水平。完善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坚决纠正以次充好、强买强卖、违规收费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要丰富殡葬服务行风建设内涵,从以往的改进服务态度、公示服务标准、优化服务质量、规范收费管理、杜绝腐败现象等行风建设内涵,扩展到集优质文明、公平诚信、清正廉洁、生态惠民等于一体的现代殡葬行风建设。要找准殡葬服务的风险点,建立应对措施,责任分解到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对殡葬行风建设的监督,推行首问负责制、公开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通过广泛的行风监督促进殡葬服务水平的提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市民政局副局长张逢义任组长,市民政局纪检组长严义民任副组长,市殡葬管理处主任程达勇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各区县民政局局长和市局社会福利事务科科长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殡葬管理处,联系电话:0919-2588264。

(二)观测点设置。我市确定铜川市大同故园和宜君县城关镇阳湾公墓为市、县两级观测点(附件1)。

(三)信息报送。4月4日至6日,由市殡葬管理处负责收集汇总2个观测点的观察点数据(附件2),于每日14:30前上报省民政厅。各区县、市殡葬管理处于4月10日前将清明节工作总结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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