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书一辈子征文 一本书一辈子作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一点也没错,就是一本书,就改变了我对人生活的看法。一本书,一辈子。下面是小编带给大家的“一本书,一辈子”的征文作文,欢迎阅读!
一本书一辈子征文篇1
一本好书,一生追求,终生受益。
世间所有人都有自己的追求,都有自己的梦想,也都有各自不同的追求。有的人追求金钱,有的人追求名誉,也有的人追求豪宅。但那都是物质生活的追求,我渴望提升我的精神境界,活出高雅不凡的自我。正如高尔基所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因此,我会一生追求一本好书。
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灿烂千阳,照耀我们成长。而平凡的我,也在书的滋养下,茁壮成长。每读一本经典好书,我便会增长多个优秀品质,便会增长许多社会阅历与人生经验,便会以更加乐观积极的态度去面对生活中的种种艰辛与次次失败。
《鲁滨逊漂流记》告诉我要靠自己的双手缔造出属于自己的世界;《名人传》告诉我即使人生充满了悲剧与黑暗,我们也要为后世留下一盏明灯;《童年》告诉我要在逆境中坚持,要在失败后坚强,要在生活中乐观,即使痛苦不堪也要活下去,“只有活着才有希望”;《小王子》告诉我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中,要时刻拥有一颗天真纯洁的心,那么人生也会变得充实、快乐,有意义。
一本本好书如一盏盏明灯,照亮了我的现在,更照亮了我的未来;一本本好书如一滴滴泉水,滋润我干涸的心田,使我心中萌发了梦想的种子;一本本好书如一把把雕刻刀,使我平凡的灵魂变得美丽,变得光彩耀人。读书,提升我的精神境界,陶冶我的情操,升华我的修养与气质,使我受益终生。我,会一生读书,会一生追求一本好书,而一本本好书,则会使我一次次受益,一次次照亮我的人生,一次次替我叩响成功的大门。
一本好书,一生追求,终生受益。
一本书一辈子征文篇2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一点也没错,就是一本书,就改变了我对人生活的看法,这本书就是<<教你怎样面对人生>>.
在我五年级升六年级的时候,我进入了尖子班,过几天后,我发现我们班的同学个个都顶呱呱的,每次考试我都名落中山,心想:"唉,要是不进尖子班多好哇~!我可以在其它班山中没老虎-猴子称霸王."所以,我想对学习放弃了,自己那么笨,还读什么呢?但是,妈妈仿佛看出了我的心思,她托人老远买了一本书给我读<<教你怎样面对人生>>,我不情愿地翻开第一页,<<生命的林子>>,我对这个题目挺好奇,就接下去看.原来这篇文章是讲唐憎原在法门寺学经,但总是超不过别人,便想去一些小寺说不定还能成为师傅呢!但法门寺的师傅开导他,成才的人是离不开群体的.读完了这篇文章,我终于知道我之前的想法是非常错误的,一个人,如果离开了群体,他就不和别人竞争,正如种芝麻,如果撒种子时撒得不密,就长得粗枝大叶,凌凌散散;如果撒得密,就长得越来越高.如果我在其它班那么好,就不用学习;如在尖子班,我就能和许多人竞争,学习就会越来越好.这篇文章使我明白:想成才是不能离开群体的.
从此之后,我更是如饥似渴地啃这本书,简直手不释卷,上厕所时看着它,回家路上拿着它,就成了我的良师益友.中段考,我考得很差,整天愁眉苦脸,睡不安,吃不安.可是我又想起书中的一篇文章<<笑对人生>>,我知道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摔倒了不敢重新站起来.从此,我发奋图强,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要笑着去面对!
这一本书,用那耐人寻味的哲理改变了我对人生的看法;是它鼓励我继续前进,永不退步~!
一本书一辈子征文篇3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题记
我最喜欢的书是《熊猫回家的路》,它是根据迪斯尼电影小说写成的一本书。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它主要将了主人公失去双亲的芦娃子遇到了迷失方向的小熊猫胖胖,而,、村里的专家认为,一只大熊猫只能抚养一只小熊猫,坚决要把小熊猫带走。芦娃子只好偷偷的抚养胖胖,还教会了它觅食、爬树、吃竹子……历经千辛万苦把小熊猫送回熊猫妈妈怀抱了的故事。它使我看到了熊猫胖胖那奄奄不息的生命奇迹,和芦娃子与动物之间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情意,往往使我看得如醉如痴,芦娃子和胖胖的那些悲欢离合的情节,在作者的笔下更是让我牵肠挂肚。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可爱的熊猫胖胖玩耍的情景,也看到了芦娃子、胖胖的两个可怜的孤儿相依为命的情节,总是使我泪水总在眼眶中打转儿……
我有个习惯——一但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的将它看完,刚买这本的时候也一样,为了尽快的看完,我早早的起床起来看,上学下课时也看,吃饭时还看……总之一句话——一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了,你可能会想这就完了,这本书的内容实在太精彩了,可我还是一看再看,甚至现在都快会背了,因为他实在太好了。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一本书一辈子征文篇4
现在的我已算是半成年了,童年的往事许多已忘怀,但却有一个难忘的经历永远地刻在了我的记忆中。小时候的我,懂事的很晚。学知识也非常的慢。尤其是还有一个极大的缺点——软弱怕事。
还记得那时在六岁的时候。那时的我,胆小怕事,总是受邻里小孩的欺负。妈妈总叹道:“你怎么这样胆小?”我总低头不语,默默地留下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的眼泪。小小的我虽不懂什么叫软弱,但我也有些许明白,受到别的小孩欺负大概就是软弱。
直到那件事的发生,彻底改变了我的性格......
那是一个温暖的下午时光,阳光普照大地,空气清新、美好。我手里拿着妈妈给我买的娃哈哈(那是小时候我最爱喝的饮料),静静地站在家门口等着妈妈出来。这时,一个平常总欺负我的女孩来到了我的面前,她一眼便瞥见了我手里的哇哈哈。似乎是感觉到她的注意。我像捧着数亿宝藏般地紧紧地将娃哈哈搂住。她开始对我连哄带骗,试图将我的娃哈哈抢走。但这却对我没有起到丝毫的作用。她大怒,将愤怒的手指在我的脸上直线掠过,一阵火辣的疼痛感充斥着我的脸庞。她竟挠破了我的脸!并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抢走了我心爱的娃哈哈。消失在这无尽温暖的阳光里。但此时,这温暖的阳光却显得多么的嘲讽!就在此时,妈妈出来了,她一眼便看见离我眼睛不到一厘米的地方似乎想与瀑布赛跑般地速度流淌着我的血液,一切似乎都静得出奇,只有“啪嗒、啪嗒...”滴血的声音。妈妈发疯般地抱起我飞快的跑到了医院。眼睛似乎在那一刻就差一点变的失去功能了吧!听到医生那句“幸好没有伤及到眼睛”的话语。妈妈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但我的脸上却残留下了那一块心目的疤痕。小小的我心里一阵波涛汹涌似的起伏。那时的我也似乎有了些许爱美的心理。每看见脸上那块醒目的疤痕,心里就无比的悔恨。这件事过后,邻里的小孩子们似乎也对我收敛了很多,我慢慢学会如何勇敢,不做软弱的人。也在心里暗暗发誓“我要为自己负责”。因此,我便不再受欺负。
现在的我,已十四岁。脸上的伤疤已经淡去,似乎可以用我大大的眼镜遮盖住,但不管怎样将它掩盖,都不可能掩盖住留在我心底的那一块伤疤。
这,就是我人生的第一本书。让我永生难忘的第一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