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工作会议讲话

2017-03-03

电子商务虽是20 世纪的新生事物,但其发展速度却是惊人的。它改变了传统的商务模式,给人们带来了方便、快捷。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电子商务工作会议讲话,仅供参考。

电子商务工作会议讲话(一)

同志们:

电子商务工作是国务院赋予商务部门的重要职责,商务部党组根据形势发展需要,经中央编办批准,设立了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从而成为唯一设立电子商务司的国务院组成部门。今天,我们第一次召开商务系统全国电子商务工作会议,具有里程碑意义。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当前电子商务工作面临的形势,回顾我们已经开展的电子商务工作,明确下一步电子商务工作的主要任务,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和力量,开创电子商务工作新局面。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电子商务的重要意义和面临的形势

从世界范围看,随着以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为代表的信息技术飞跃发展,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深入融合,对生产、消费乃至人们的生活带来深刻影响。在某种意义上,电子商务已经成为当前商务领域最前沿、最活跃、影响最广泛的热点之一,作为一种营销方式、一种商业模式,其地位作用已经大大超出了商业本身,成为信息化、网络化、市场化、国际化新条件下的一个重要的资源配置途径,成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一种重要力量。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已经成为美国、日本、韩国等一些国家和地区提高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战略举措。

在我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工作。温家宝总理多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等新兴服务业态”。王岐山副总理非常重视电子商务工作,专门听取商务部牵头的工作汇报,针对电子商务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先后批示三十多次,特别强调既要通过环境培育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又要在发展中加强规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要求,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完善面向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服务,推动面向全社会的信用服务、网上支付、物流配送等支撑体系建设。

当前,我国正处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阶段,要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物质资源消耗为主向依靠技术进步、劳动力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走出一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路子,仍有很长的路要走。党中央、国务院把握世界经济发展趋势,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高瞻远瞩,审时度势,把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作为重要战略基点,把大力发展服务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可以说,这些都离不开信息技术与电子商务的有力支撑。我们要从这一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对电子商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快电子商务与内贸、外贸、外经、外资和援外工作的有机融合,更大程度地发掘商务工作创造价值、拉动增长、带动就业、增加税收、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能量,更好地发挥商务工作在转方式、调结构、稳物价、扩消费、惠民生、促和谐中的重要作用。

可喜的是,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电子商务虽然起步晚,但发展快,越来越受到企业和消费者的青睐。目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呈现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一)发展势头迅猛。

进入新世纪,我国电子商务迅速发展。20xx年交易规模跨上万亿元台阶,达到1.5万亿元。金融危机以来,我国电子商务逆势上扬,20xx年至20xx年增速均超过30%,20xx年的交易规模接近6万亿元。

(二)刺激消费作用明显。

网络零售,是电子商务直接服务于居民消费的一个重要领域。20xx年我国网络零售额仅为542亿元,之后仅用3年时间,20xx年达到5231亿元,增长接近10倍,年增长率超过100%。网络零售商品种类也由图书和数码产品为主,发展到实体市场存在的几乎各类商品,甚至扩大到实体市场难以实现的游戏装备等虚拟商品。20xx年底,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1.94亿人,网络零售总额已超过7500亿元。网络零售市场规模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在2008年首次突破了1%,20xx年已经突破4%。预计2012年我国网络零售市场规模将超过日本,2013年可能超过美国,从而成为全球第一大网络零售市场。

(三)成为企业市场开拓利器。

电子商务借助互联网技术突破了时空限制,极大拓宽了买卖双方的市场空间。特别是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 中小企业以更低的成本、更快捷的速度进入国内外市场,获得与大企业同样的市场竞争机会。据有关研究证明,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平均投入1元人民币可带来近100美元的销售额。这充分体现了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的强大威力。目前,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开始尝试利用电子商务手段开拓国内外市场。

(四)带来生产生活方式的重大变革。

电子商务,史无前例地减少了流通环节,降低了流通成本,缩小了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加速了产品的产业化、市场化进程,颠覆了传统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打破了生产商—一级批发商—二级批发商—三级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的传统产品流通路径,消费者—生产商(供应商)式的新型生产、流通、消费模式日渐形成,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物流、支付、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链条紧密融合,“宅生活”成为一种时尚。由此可见,电子商务促进了产业链上各环节的资源优化配置和生产流程再造,服务链条更加简洁清晰明了,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因电子商务而不同。

(五)带动现代服务业发展。

支撑电子商务普及应用的信息技术服务、信用服务、电子支付、现代物流和电子认证等行业得到了较快发展。目前,已有101家非金融机构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20xx年第三方支付规模达到1.01万亿元;20xx年全国规模以上快递企业业务量达23.4亿件,据不完全统计,其中50%以上来自网络零售的配送需求。20xx年底,有效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持有量超过1530万张。

(六)企业应用日益普及。

在我国,以中石化为代表的一批大型企业普遍应用电子商务,其95%以上的原材料都实现了网上招标采购,更直接地面向市场组织生产,大规模地节约了企业运营成本;中小企业依托电子商务可以与大企业处于同一竞争平台,大大缩短了市场开拓和品牌培育周期,据统计我国开展电子商务的中小企业比例已超过40%。

在看到电子商务发展大好形势的同时,我们也要正视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事物的矛盾运动是永恒的,是推动其发展进步的力量源泉。电子商务作为新生事物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也是客观必然的。对此,我们的态度是一贯地坚定地。这就是,要以发展为前提,在发展中规范、规范中发展;也就是说,要像呵护新生儿一样采取积极措施,推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同时也要正视问题、解决问题。

二、电子商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电子商务作为现代流通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互联网时代流通领域信息化技术集成应用的重要尝试,各级商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创新,在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电子商务行业管理能力逐步提高。

近年来,商务部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电子商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从电子商务发展客观需要出发,研究制订发布了一系列引导规范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和行业标准。《商务部关于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意见》、《商务部关于加快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商务部关于促进网络购物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商务部关于“十二五”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商务部关于“十二五”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网络交易服务规范》、《电子商务模式规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等行业标准陆续出台。商务部还建立了电子商务典型企业调查制度,每年发布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白皮书和网络零售市场发展报告。上海、浙江、广东等地方商务部门,也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有针对性地出台了一些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地方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探索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等基础性工作。

(二)电子商务应用示范工作积极开展。

电子商务是现代科技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产物,基础在企业,关键在于应用。在这一新事物发展的起步阶段,政府的支持与引导也是必要的,尤其要发挥好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积极推进企业层面的应用。在深圳市率先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基础上,20xx年11月份商务部等8部门共同授予北京、上海等21个城市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重点指导示范城市加强地方电子商务政策、法规建设,普及电子商务应用,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统计、信用体系。20xx年12月份商务部启动了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推动电子商务在重点区域和特色领域的创新发展。20xx年商务部还确定了83家企业作为“商务部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引导示范电子商务在不同领域的应用。

(三)电子商务治理机制逐步形成。

这些年来,在电子商务工作实践中逐步形成了商务部门与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密切协作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作用,认真听取企业和专家的意见,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和社会协同作用。20xx年因淘宝商城新规调整引发了平台与网商间的冲突后,商务部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物价稳定、推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在第一时间积极介入,充分发挥浙江省有关方面和专家的积极作用,及时化解了矛盾,并就今后处理类似事件建立了应急工作机制。针对网络零售市场出现的突出问题,遵照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网络零售管理条例》尽快出台,为维护网络零售市场秩序提供法律保障,积极探索加强电子商务立法体系建设。

(四)网络零售市场秩序初步得到规范。

按照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九部门,实施网络购物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有效地净化了网络购物市场环境。截至20xx年6月30日,在专项行动中共查处利用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578起,移送司法机关821起,涉案金额11.13亿元,抓捕犯罪嫌疑人452人,网上检查网站504728个,实地检查网站经营者130668个,删除违法商品信息38446条,关闭违法网站2085个,关闭违法网店3363家,提请中央外宣办屏蔽服务器在境外的网站312个。淘宝网、易趣网、拍拍网3家网络购物平台累计屏蔽侵权假冒商品信息4400余万条,警告问题商家65000余家,冻结商家账户数量1100余个,关闭网店3363家。

(五)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作深入推进。

20xx年,商务部开通了“新农村商网”,向广大农民提供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帮助农民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并提供对接服务。在每年农产品集中上市期间,还分别组织举办夏、秋、冬季网上农产品购销对接会。截至20xx年 12月底,新农村商网为农民发布农产品信息近1600万条,促成农产品成交1800多万吨,销售额超过665亿元。20xx年,商务部与中组部合作,借助已经建成的全国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及其遍布全国60多万个行政村的教育网点,将信息服务送到每一个行政村,实现了“党员受教育、农民得实惠”的目标。以新农村商网为支撑,依托农村党员教育终端站点,覆盖全国农村的商务信息服务网络已初步建立。

(六)广泛开展电子商务国际交流与合作。

近年来,商务部积极开展了电子商务国际交流与合作。商务部组织政府代表团访问电子商务发达国家和地区,交流发展经验和做法,推动与荷兰、日本等国建立了电子商务双边交流合作机制,并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签署了11项加强电子商务交流合作的法律文件,人员往来频繁。自20xx年以来,商务部相继与俄罗斯、新加坡、韩国等国政府建立了10个中外经贸合作网站,合作渠道不断拓展。同时,还代表中国政府参与了亚太经合组织、上海合作组织等国际与地区组织中的电子商务工作,增强了中国在这些组织电子商务工作中的话语权与影响力。

同志们,在推动电子商务工作不断取得成效的同时,商务部继续把电子政务建设作为开展商务工作的重要基础建设和支撑环境,取得了可喜成绩。

一是业务应用系统成为商务工作的重要支撑。目前,商务部主要业务均已实现了电子化流程管理,根据业务需求建设了200多个电子政务项目,涵盖了商务工作的主要方面,服务于部机关各司局、1000多个地方商务机构和50多万家企业,成为商务工作运转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和服务手段。

二是业务管理系统有效提升了商务行政管理水平。各类网上审批、在线许可和网上联合年检等系统的应用,简化了审批手续,便利了企业的业务申请,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行为,增强了政务透明度。

三是数据库建设成为决策分析的重要基础。20xx年,根据王岐山副总理的指示精神,商务部在整合部内外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建成了商务部综合经济信息库,成为商务部业务工作和决策支持的重要信息平台。全口径进出口监控预警系统包含中国海关及68个重要国家(地区)海关进出口数据,涵盖全球95% 以上的月度货物贸易情况,已成为商务部分析进出口情况、开展多双边谈判、应对贸易摩擦的重要数据分析平台。

四是电子政务应用渠道得到拓展。20xx年底,商务部手机政务平台正式建成并投入使用,商务部手机报、政务短信为部机关办公、新闻宣传和提供公共服务发挥了积极作用,即将扩大到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商务部视频会议系统于20xx年底建成,已多次召开全国视频会议和国际点对点视频会议,效果不错。

五是商务部网站连续十年在政府网站评比中获得第一名。坚持服务社会、服务公众的办站宗旨,以加强政务公开和官民互动为重点,不断创新和完善功能,在建立服务型政府、树立商务部务实开放新形象、切实为企业公众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下一步电子商务工作的总体考虑与主要任务

电子商务的核心是商务,信息化设施、认证服务、信息服务、支付服务、物流服务、信用服务、市场监管等是基础、是支撑。下一步,商务部门要把电子商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总体考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为切入点,以扩消费、惠民生、增就业、促和谐为目的,以国际经验为借鉴,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应用水平,加强示范引导,不断开创电子商务工作新局面。要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一)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特别是网络零售立法工作。

网络零售(俗称网络购物)作为新兴的零售方式,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无法可依、执法不严、管理滞后、秩序混乱等问题日益突出,各方面反响强烈。我们在网络购物领域“双打”过程中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抓住机遇,积极推进立法工作,国务院领导同志明确批示,要求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网络零售法规起草工作。我们要以此为契机,通过立法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社会各方面对商务部门电子商务职能的认知,以网络零售立法实践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勇于实践,逐步形成符合电子商务发展规律、具有中国特色、法律法规规章有机结合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各地也要结合地区实际,积极研究出台电子商务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二)加强电子商务中长期发展规划与业务指导工作。

各地商务部门要在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促进网络购物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商务部关于“十二五”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商务部关于“十二五”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商务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新形势新特点,抓紧研究制订发布促进本地区电子商务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或指导意见,明确本地区电子商务发展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重大举措,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具体责任,加强动态跟踪和监督检查,科学指导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建设。

各级商务部门要针对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制约因素,从商务主体、客体、主要环节和不同领域出发,集中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有针对性地继续研究制定出台一批涉及市场主体准入、商品和服务准入、交易、支付、物流、信用、数据保护、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形成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有机结合的完整体系。同时,要加强标准宣贯工作,切实发挥好标准引领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

(四)健全电子商务统计评价体系。

我们要以电子商务重点联系企业和示范企业为基础样本,依托社会力量,在现有电子商务企业典型调查和电子商务发展白皮书、网络零售市场评估报告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统计评价体系,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地反映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总体规模、结构变化、发展趋势和存在的问题,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企业投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各地商务部门要不断扩展电子商务统计范围,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扩大统计样本数量,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商务部门更要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走在全国的前列。

(五)切实抓好电子商务应用促进工作。

电子商务的核心是商务,应用空间十分广阔。各级商务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在电子商务应用促进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发展行业性电子商务平台,积极发展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发展供应链型电子商务,支持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要会同相关部门协调推动解决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对外贸易过程中的通关、退税、融资、信保等政策性问题,大力推动主要贸易单证的标准化和电子化进程,支持地方建设“单一电子窗口”平台。鼓励线上线下结合,发展会展型电子商务平台。大力支持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应用,丰富充实新农村商网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加大网上购销对接力度。建立中小企业信息化技术应用体系,推进商务领域信息化、网络化技术集成应用。

(六)促进网络零售持续健康发展。

网络零售方兴未艾,已经成为居民消费的一个便捷渠道,成为一种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时尚。各级商务部门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促进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规范发展,支持企业自建平台进行网络零售,推进传统零售和网络零售融合发展,积极探索、规范发展网络团购等新兴的网络零售方式,进一步发挥好网络零售在扩大居民消费中的作用。

总体上来看,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尚处于初期阶段,要做的工作很多,任重道远。我们的工作虽然已经开展了一些年,但仍然属于开创性的,需要不断探索,不断总结提高,不断完善工作的体制机制,切实加强组织保障,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为此,各级商务部门要加大与兄弟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力度,调动好发挥好包括中介机构和专家力量在内的各方面的积极性,切实加强电子商务基础设施、认证、支付、物流、信用等支撑体系建设,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理论研究,加强电子商务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同时,还要进一步搞好电子政务工作,逐步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与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和行政效率,更好地支撑电子商务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商务事业发展,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公众。

同志们,随着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和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电子商务将迎来加速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不久,国务院还将召开全国流通工作会议,就加快流通改革发展、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扩大居民消费、打击侵权假冒、保障消费安全等做出部署。希望各级商务部门的同志们要抓住机遇,开拓创新,协力奋进,乘势而上,进一步推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抓紧抓好各项商务工作,努力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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