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房产可以免征房产税

2016-11-10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今天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可以免征房产税的房产范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根据相关政策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减免房产税。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免房产税呢?

1、什么情况下可以免征房产税?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市税务局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2、企业的危房可否免征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规定,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房,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据此,危房经有关部门作出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以免缴房产税。

3、企业出租自有住房给员工 能否免征房产税?

网友提问:企业将没有纳入公有住房管理或县级以上政府廉租住房管理的自有住房向员工出租,能否享受免征房产税的优惠?

律师回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产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94号)的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第一条规定,暂免征收房产税、营业税的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是指按照公有住房管理或纳入县级以上政府廉租住房管理的单位自有住房。

因此,企业向员工出租没有纳入公有住房或县级以上政府廉租住房管理的自有住房,不能享受免征房产税的优惠。

4、免收租金期间是否免征房产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二条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1. 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 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 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 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2]

征收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