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工作会议讲话材料
农业保险是农业生产的保护和救济手段,当农民在自然灾害中遭受了重大损失时,农业保险不仅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救济,同时也是一种应对突发性风险的风险转移机制,在保障农民生活水平方面起到重大作用。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农业保险工作会议讲话材料,仅供参考。
农业保险工作会议讲话材料篇1
同志们:
9月12日,雪荣书记深入人保财险、寿险黄冈分公司调研,研究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工作,指导全市保险行业改革发展。今天会议的目的是落实雪荣书记指示精神,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29号,俗称“新国十条”),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探讨解决我市保险业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刚才,市保险协会、产、寿险公司代表讲了很好的意见,为市政府下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新国十条”提供了参考。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新国十条”精髓。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现代保险服务业,8月份国务院专门出台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对保险业改革发展进行了全新定位,提出了“市场主导、政策引导”、“改革创新、扩大开放”、“完善监管、防范风险”、“改善民生、公共服务”等新理念,内容更加丰富,市场化方向更加明确,服务功能更加强化,意味着保险业将进入全面升级发展的新时期。对比20xx年“老国十条”,“新国十条”具有鲜明特点:定位更准确。“新国十条”第一次提出“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概念,保险业地位由社会保障体系、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上升为“重要支柱”, 并被赋予“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高效引擎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的重要使命。这既是顶层设计,也是行动纲领,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抢抓机遇,勇于担责,准确把握“新国十条”对保险业的定位,知晓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责任担当,进一步明确自身发展方向。站位更高远。“新国十条”要求“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放在经济社会工作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更多地从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国家治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待保险业的发展问题,从经济结构调整、服务民生、社会治理等战略高度,加强了保险业与其他领域的改革发展展互动。空间更广阔。“新国十条”指出,“保险成为政府、企业、居民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成为支柱力量、有力支撑、有效机制、高效引擎和重要抓手”。这些直接点明了保险业发展的空间所在,保险业大有可为。含金量更高。新“国十条”涉及58项政策,其中31项为新政策,6项是对未明确但已执行政策的明确,21项则是以往政策的重申,有很高的含金量。监管更严格。保险业的主要矛盾,已经由原来的“保险业自我发展能力、意识的膨胀和保险业展示舞台狭小之间的矛盾”,转变为“保险公司经营能力、保险监管能力和满足政府社会对保险业广泛而复杂需求之间的矛盾”。“打铁还得自身硬”,只有能力合格,深耕细作,才能逐步赢得信任。严肃查处各类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刻不容缓,加强监管成为当务之急。希望保险行业要借“新国十条”的东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牢把握发展机遇,切实将政策用足、用好、用实。
二、努力打造现代保险服务业品牌。保险业伴随改革开放已过而立之年,为什么现在仍然称其为“朝阳产业”,而且是一路走来的境况是,机构在增加,声誉在下降,业内在叫苦,业外不认同。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行业定位不准,发展方向游离根本宗旨。这次“新国十条”赋予保险业新的含义,上升到国家战略就不是简单的一个行业发展、一个公司的生存问题。国家信誉、国家保障历史地落在我们每个在座的人身上。在金融领域,保险业属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就保险资源配置而言,过去政府并没有过多的干预,而是市场决定取向。回头看,保险业适度竞争,不仅锤炼了队伍,而且也相应改善了服务,但我们要清楚地看到当前保险业发展的软肋:保险业发展观念与社会经济发展大势不相适应。保费不高年年增,步子不大年年迈,日子不富年年过,只求安身立命,不思开拓创新。黄冈现在保险主体达三十五六家,可形成规模、在社会上叫得响的保险公司也只有三分之一,保险产品仍然是车险、银保、人寿个险三大块支撑着整个保险市场。保险服务能力不能适应社会消费需求。卖保险就是卖信誉。如果诚信缺失,就会出现“破窗效应”,有人说现在保险官司多,是因为保险业务增加了。这是不对的,一个信用合同的双方对薄公堂,其社会效应是你多少正面宣传难挽回的。保险从业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推销保险、服务客户是保险从业人员必须面对的,过去讲,保险业为下岗再就业提供了多少多少岗位,是对当地政府的一大贡献,从这一点来讲,值得表扬,但另一个方面,你要加强业务培训和素质提高,坚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如果仅靠物质刺激势必会出现销售误导,损害消费者利益。我们的高管人员要把带好队伍放在首位。近年来黄冈的保险业发展总体是比较健康的,20xx年全市人均保费达到600元,与GDP的比重达到3.5%。按“新国十条”的要求,2020年人均保费要达到3500元,6年我们要增长近6倍,可想而知我们的保费每年的平均增幅该是多少。目前,我们的保险产品结构不尽合理,险种单一、很多的服务领域有待开发,“新国十条” 目标就是考量我们怎样和如何去做好保险这个“蛋糕”。黄冈作为人口大市和农业大市,近几年综合经济总量不断增强,尤其是深入实施“双强双兴”、持续开展“三大活动”,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为保险业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这些都需要我们保险业审时度势、顺势而为。
三、切实加快保险产品创新步伐。“新国十条”在养老保险试点、农业保险、政府通过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险资投资等领域开辟了保险业发展的广阔空间,迎来了保险业跨越发展的春天。各保险金融机构要立足黄冈市情,回应群众需求,加大保险产品创新力度,在“新”和“广”上下功夫,大胆创新商业模式、服务方式和管理方法,不断提高保险服务的覆盖面,切实发挥保险现代经济发展“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要抢抓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治理体系重构的机遇,使商业保险成为承接政府职能转型的抓手,凡是社会保险有优势的领域,商业保险都应尊重社会保险的主体地位,不能错位;凡是社会保险要求商业保险共同发挥作用的领域,商业保险都要和社会保险搞好衔接,注重补位;凡是由商业保险保障更具优势的领域,保险业都应该加快发展,绝不缺位。
四、努力营造保险业发展环境。保险业是一项社会性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新国十条”的发布,无疑是指导保险业发展的一个划时代纲领性文件,对保险行业而言是“尚方宝剑”,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引领保险业发展的决策依据。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精神,把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抓在手上,切实做到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这次座谈会,大家提出了很好的建设性意见,市政府将责成有关职能部门抓紧研究,有针对性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切实为我市保险行业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市保险行业协会要充分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宣传、交流”职责,协调有关部门强力整治行业乱象,加大宣传力度,促进保险业健康有序发展;要学习文件找差距,吃透精神上措施,着眼全局立足当前,创新发展思路,夯实发展基础,结合实际拿出贯彻落实“新国十条”的具体方案。并在市政府金融办的具体指导下,分步实施,督促落实。国十条颁布之后,各保险公司高层会相继出台相应实施细则,各市级保险机构也要多向上级汇报,多与上级沟通,多争取相关支持政策。
农业保险工作会议讲话材料篇2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国农业保险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总体要求,认真回顾总结近年来农业保险工作,分析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的形势和任务,部署安排下一阶段重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凝聚行业力量,推动农业保险更好更快发展,为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作出更大贡献。
这次会议是保监会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性的农业保险专业会议,会议得到了各方的高度关注,中农办、国办以及相关兄弟部委都派出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指导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我们继续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的信心和决心。选择在黑龙江这样一个粮食总产量最高的农业大省、农业保险大省召开,意义也十分特殊。会议内容丰富,求真务实,效果很好。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业保险取得的发展成就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在相关部委的协作配合下,在地方各级政府的积极推动下,我国农业保险逐步改进与农业生产和农民需求不相适应的局面,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农业保险业务规模和覆盖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基础制度建设、服务能力建设、市场主体建设以及监管体系建设均取得重大进展,服务“三农”的能力显著提高,为“十二五”时期乃至未来农业保险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总的来看,几年来农业保险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农业保险的保费规模和保险覆盖面持续较快增长,已经成为全球最重要、最活跃的农业保险市场之一。20xx年以来,我国农业保险五年累计保费收入超过600亿元,年均增速达到85%。目前,我国农业保险业务规模已超过日本,仅次于美国,跃居世界第二,成为全球最重要、最活跃的农业保险市场之一。20xx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到173.8亿元,同比增长28.1%,为农业提供风险保障6523亿元。农业保险在承保品种上已经覆盖了农、林、牧、副、渔业的各个方面,在开办区域上已覆盖了全国所有省市区。20xx年为1.69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承保主要粮油棉作物7.87亿亩,占全国播种面积的33%,在内蒙、新疆、江苏、吉林等粮食主产区,基本粮棉油作物的承保覆盖率超过50%,黑龙江农垦、安徽省等地已基本实现了近100%全覆盖。承保林木9.2亿亩,牲畜7.3亿头(羽)。此外,农房保险、农机具保险、渔业保险等试点也在稳步推进,其中农房保险在近二十个省开展,效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地方政府也高度重视,特别是浙江、福建、广西等地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二)农业保险的损失补偿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已经成为稳定农业生产的重要工具。据统计,五年来,农业保险共计向7000多万农户支付保险赔款超过400亿元,户均赔款近600元,占农村人均年收入的10%左右。农业保险补偿已成为农民灾后恢复生产和灾区重建的重要资金来源。其中,2009年东北旱灾,农业保险为5200万亩受灾作物支付赔款19.5亿元,占东北地区受灾作物面积的30%。20xx年福建“6·13”特大暴雨灾害,保险公司向2.51万户农户支付农房赔款近4000万元,社会反响良好,得到了媒体广泛赞誉。在20xx年全国重大洪涝灾害中,对受灾的1900万亩农田赔付20.3亿元。20xx年国庆节期间,强台风“纳沙”、强热带风暴“尼格”造成海南橡胶损失,农业保险一次性赔付9600万元。这些赔款有力地支持了农业生产灾后恢复再生产,对稳定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在一些保险覆盖面高的地区,农业保险赔款已成为灾后恢复生产的重要资金来源。
(三)农业保险的资金杠杆效应日益明显,已经成为中央财政强农惠农的重要创新举措。自20xx年中央财政开始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以来,补贴品种逐年增加、地区逐年扩大、补贴比例逐年提高。20xx年,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约66亿元,由此为“三农”带来的风险保障达到6523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放大效应近100倍,切实体现了“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中央财政每拿出一块钱,地方各级政府也相应配套近一块钱,有效地增加了支农资金总量;各级财政的高比例投入,大大减轻农民的保费负担水平,有效激发了农户的投保热情,越来越多的农户享受到了公共财政的阳光。此外,农业保险有效发挥金融工具市场化运作的功能,在对灾情的判断、损失金额的确定以及理赔金的发放等方面更加专业、快速,同时也更加公开、公平,避免支农资金成为“唐僧肉”、“大锅饭”,提高了救灾工作的公平性、针对性和科学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的建立,是中央财政支农资金最有效、最重要的创新模式之一。
(四)农业保险创新了农村融资模式,已经成为农村金融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金融供给不足一直是制约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瓶颈因素,农村金融风险高、运营成本高是主要原因之一。农业保险一方面使农民在受灾后及时获得足额的经济补偿,快速恢复生产生活,增强了农户的风险抵御能力,提高了借款农户的偿贷能力。另一方面,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结合,改善了农村信用环境,有效激活农村金融服务链,促进信贷对农业的支持,缓解农民贷款难问题。20xx年,保监会与银监会共同下发了《关于加强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合作的意见》,明确了在涉农业务上,银保开展合作的原则和要求。一些保险公司围绕建立银保互动机制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如,人保财险与陕西省政府联合开办的“银保富”产品,国元农险在安徽的“草莓+信贷”的服务模式,都是与当地政府合作,由政府对参保农户给予保费补贴,保险公司对设施蔬菜、水果等提供保险服务,银行对参加保险的农户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形成了政府财政资金引导,政府、银行、保险公司共同合作、承担风险的模式。又如,安信农保、紫金保险、人保财险,分别在上海、江苏、宁波等地推出“小额信用贷款保险”产品,与财政或有关的担保机构共担融资风险,解除银行后顾之忧,帮助符合条件的农民顺利获取银行贷款,开创了以保险产品为纽带,保险公司、政府和银行共同解决农民融资难的新机制。此外,还有一些地方以保单质押、保险受益权转让等方式,在解决农村融资难方面做出了一些有益探索。
(五)农业保险在服务农业发展中作用日益明显,已经成为各级政府“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各级政府部门在“三农”工作中,不断将农业保险作为重要的政策措施进行部署和应用。在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保险公司在各地因地制宜地加大产品创新力度,相继推出一系列针对特色农产品生产经营风险的农业保险产品,农业保险日益成为各地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方式,成为各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如,按照国务院20xx年启动的新一轮“菜篮子”工程的总体部署要求,推动北京、上海等大中型城市在蔬菜保险方面进行积极尝试。特别是上海,通过蔬菜价格保险,探索解决多年来“菜贱伤农、菜贵伤民”的难题,得到了上海市政府的高度认可。又如,新疆在喀什疏附县,探索农户综合保险模式,对农牧民农业生产及家庭财产、人身意外伤害等提供综合性保险保障,更加全面发挥了保障和服务农业生产与农村生活的功能,对维护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中央领导和自治区政府的充分肯定。此外,云南的烤烟、陕西的苹果、江西南丰的蜜桔、安徽铜陵的生姜、北京大兴的西瓜等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特色农产品保险不断涌现,为保险业服务当地“三农”进行了有益探索。
(六)农业保险的服务能力逐步提升,已经成为服务“三农”的重要渠道。近年来,行业不断加深对发展农业保险重要意义的认识,“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逐渐成为全行业的自觉行动。保险公司发展农业保险的积极性被充分激发,不少公司主动转变发展思路,从公司战略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推动农业保险发展,投入大量的资源,不断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一些保险公司主动向监管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参与农业保险,承担更多的任务。在服务网络方面,目前,已有22家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基本实现了粮食生产大省都有2家以上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初步满足农业保险发展的需要。一些经办机构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方便农民投保和理赔。比如,人保财险湖南省常德市分公司在农业保险经营中,通过对涉农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借助农林部门及其他涉农部门基层机构力量协同开展服务,成功跨越了农业保险服务农户的最后“一公里”,既提高了服务效率,也节约了经营成本。在服务手段方面,经办机构针对农业保险的特殊性,在承保、理赔、单证管理等方面,充分运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比如人保财险建立了能繁母猪信息系统,既提高了服务质量,又加强了道德风险的管控。安华、人保等公司无人机航拍等新型科技逐步引入,提高了承保理赔的服务效率。阳光农险、中华联合在黑龙江农垦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采取人工干预天气等方式,有效地增强了农业的防灾防损能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分明显。保险公司收集和积累的农业灾情数据越来越多地被地方党委、政府认可,有的地方党委、政府已明确将保险公司数据作为统计灾情的重要参考依据。在服务标准方面,监管机构专门制定了农业保险承保和理赔两个关键业务环节的基本操作规范。行业协会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指引,并制定了种植业保险大灾理赔指引,为经办机构提高灾后理赔速度提供了技术支持。
(七)农业保险的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已经成为财产保险工作领域的亮点和重点。保监会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工作,保监会党委在“十二五”开局之年还专门研究如何做好农业保险工作,如何支持经办机构不断提升农业保险服务水平,如何将农业保险监管、农业保险服务与地方支农惠农政策相互结合。以规范农业保险市场秩序和维护投保农户合法权益为重点,不断加强基础制度建设,制定了一系列的促进发展和规范发展的制度规定,明确提出了“五公开、三到户”的农业保险服务规范(即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以及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并对到户的操作流程作出规范;逐步建立农业保险专项检查制度,切实加大检查的力度、深度和广度,严肃查处农业保险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维护投保农户的合法权益;注重农业保险风险管理,加强风险预警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再保险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再保险的功能和作用,切实加强农业保险大灾风险研究,指导和支持各地利用再保险市场有计划、前瞻性地对农业大灾风险进行分散;积极为农业保险的发展争取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发展空间。
总之,这几年农业保险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来之不易,主要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和农业保险工作的高度重视,出台了好政策;得益于各级政府和相关部委的大力支持,营造了好环境;得益于财政、农业、林业等各部门的协同推进,形成了强合力;得益于保险业的艰苦努力,顽强奋斗,做了大量工作。在这里,我受项俊波主席的委托,代表保监会党委,向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向在座的各位,特别是通过你们,向长期奋战在农业保险服务第一线的基层员工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二、深刻理解和把握农业保险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农业作为支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性基础产业,在“十二五”时期必将得到更高程度的重视、更大力度的支持和更快速度的发展。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农业保险面临的新机遇、新任务、新要求,找准新问题,提出新思路,对于促进农业保险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对于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保险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发展,对于切实加强和落实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等方面,都将发挥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一)要深刻认识“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给农业保险带来的新机遇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描绘了“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继续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明确提出,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也就是“三化同步”,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规划》具体部署了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举措。保险业要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就必须要认真学习《规划》中有关农业发展的内容,充分理解“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全局发展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形势,敏锐把握农业保险发展的新机遇。近年来的实践证明,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管理和社会管理手段,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村金融发展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等方面大有可为。《规划》中提出的发展现代农业,必然体现出“高科技、高投入、高产值、高收益”,同时,也必然伴生出高风险,对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需求也必然更加强烈;《规划》中指出的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等需要农业保险保驾护航;《规划》中明确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镇化,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都对发展与农民相关的创业、医疗、失业、意外伤害等涉农保险提出新的要求;《规划》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房建设,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也需要保险作为重要保障手段。保险业要抓住机遇,顺势而为,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保险发展,不断增强服务经济社会能力,努力为我国胜利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做出贡献。
(二)要深刻认识保障和改善民生赋予农业保险的新任务
党中央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保障和改善民生,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关系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而且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今年温家宝总理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将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重要任务之一。但由于目前国内劳动力、资源等价格上涨形成的成本推动因素,以及欧美国家新一轮货币量化宽松政策的不确定性,今年控制通胀的任务仍然很艰巨。搞好价格调控,防止物价反弹,关键是要建立健全主要农产品价格稳定机制,而农业保险可以在保障供应、稳定价格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国家在出台这些领域的扶持政策时,都将农业保险作为一个重要的配套政策,赋予了新的任务。比如,我国生猪市场周期性波动、且波幅较大,去年,猪肉价格新一轮持续上涨,屡创历史新高,带动了物价整体上涨,给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带来了影响,甚至影响到了经济。中国的猪肉价格已成为全国,甚至是全世界广泛关注的重要经济指标。这里面一方是生猪养殖户的生产困难需要支持,另一方是城市低收入人群的生活需要保障,更为重要的是,猪肉上涨引发的物价上涨直接影响到我国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调控政策,对我国的证券市场、债券市场等都产生深远的影响,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国家在促进生猪生产的政策中,一直将生猪保险和能繁母猪保险政策作为重要的支持政策。又如,蔬菜是城乡居民生活必不可少的重要农产品,同时也是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产业,近年来,一直跳不出“供多、卖难、价低、伤农”、“供少、买难、价高、伤民”的怪圈。频繁出现的价格剧烈波动,给菜农利益和市民生活都带来了不利影响,成为很难平衡的一对矛盾。近两年,短时期内农副产品价格暴涨而出现的“豆你玩”、“蒜你狠”、“姜你军”,以及当前的“向前葱”等网络热词,正是这一矛盾的现实反映。维持蔬菜生产稳定,找出市民与菜农的利益平衡点,有效缓和菜价波动,已成为稳定物价水平的重要宏观调控内容。国家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对蔬菜保险也提出了新要求。这些工作任务不仅是一项经济任务,更是重要的政治任务,意义非同寻常。我们对这些新任务、新担子,一定要“跳出保险看保险”,从国家经济发展的大局和全局的高度认真领会、深刻理解、全面把握、抓好落实。
(三)要深刻认识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对农业保险提出的新要求
保险消费者是保险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既是保险监管的天职,也是衡量监管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农业保险是一个相对特殊的险种,政策性强、敏感性高、被保险人数量庞大。农业保险的消费者是农民,他们整体文化水平不高,但简单、朴实,做好农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仅意义重大,而且任务十分繁重,做好这一工作的关键在于要站在农民的角度上,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近几年,农民的保险意识正在发生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一方面,经过近几年农业保险的大规模开办,特别是通过农业保险实实在在的赔付,培育了农民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农民对农业保险的期望和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培养出一批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者,这些新型的农业生产者往往文化水平较高,对保险的接受能力较强,对农业保险的需求也更加多元。我们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不同层次农户的意见,从不同方面反映的情况综合看,农民朋友对农业保险有“六盼”:盼参保品种多,盼保险金额高,盼出险赔付快,盼赔付比例高,盼政策制定细,盼政府管理严。我们维护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稳定,要推出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以维护农业保险的消费者权益,要尊重这些朴实的诉求,对我们自身的工作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监管政策,强化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
(四)要深刻认识农业保险发展中面临的新问题
发展农业保险,防范风险是个永恒的主题。
一是要深刻认识农业保险面临的巨灾风险问题。在我国,农业生产基本是露天工厂,生产成果对自然灾害的敏感度高。近年来,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自然灾害风险进一步加大,自然灾害时空分布、损失程度和影响深度广度出现新变化,各类灾害的突发性、异常性、难以预见性日显突出,频繁出现了一些极端天气事件。今年1月份以来,欧洲多个国家陷入极为罕见的严寒和暴雪天气,部分地区出现百年来的最低气温,造成近千人死亡。我国东北地区在20xx年、2009年连续发生多年不遇的大旱,今年冬天又罕有大雪;连续三年,西南地区发生春旱,给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农业保险的风险单位大,面临的巨灾风险远远超过传统险种。可能会在短时间内,跨越几个县甚至几个省,发生灾害事故,产生巨灾损失。随着承保规模的快速扩大,行业对此要有更加清醒更加深刻的认识。
二是要深刻认识农业保险面临的道德风险问题。农业保险的道德风险是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在事前的信息不对称经常表现为逆选择,比如农户把经常受灾的“坏地”投保,而对经常不受灾的“好地”不投保。这其中也与我们工作不到位有关系,比如有些地区由于地方财政配套不足,导致开办份额受限,形成了逆选择的倾向。在事后的信息不对称就是道德风险。比如,将未投保的能繁母猪冒充投保的母猪索要赔款等。由于我国“三农”基础信息、基础设施不完备,所以农业保险道德风险高。20xx年以来,我们在个别险种上,也曾因管控不严,局部暴发了道德风险。教训十分惨痛。这就要求经营农业保险的公司要不断地提高管控能力,加快建立一些基础信息库,在承保时,分户采集重要的标的信息,比如养殖业的耳标信息、森林的权属信息,田地的“四至”信息(即地块东西南北四个方向的边界)等。
三是要深刻认识农业保险面临的政策风险问题。现在的财政补贴政策要求农户先交钱,财政给配套补贴;下级财政先补贴,上级财政再配套。在初期,由于农民的保险意识并没有得到有效地激发,出于多方面的考虑,有的地方基层政府与保险机构在协同推进时,以“统保统赔”方式粗放操作,农民不用交钱,由基层政府或有关个人代垫代交,在年底时,再通过“假赔案”或虚增赔款等方式,将基层政府或个人代农户垫交资金、基层财政补贴款套取回来。这里面,个别地方甚至隐藏着个人在其中捞取好处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财政部、审计署以及各级监管部门在检查时发现了多起这种违规行为,并进行了严厉查处,对其中涉及保险公司和地方政府的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对个别人贪污挪用等违法犯罪的行为也已移送司法机关。这种做法,不仅仅是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造成了社会各界对农业保险制度建设、政策设计的不理解、不认同,进而产生对保险行业的整体不理解和不认同。对这种风险我们已经付出了血的教训,更应引起行业,特别是新进入农业保险市场的主体的高度重视。经办机构更应该加强自身管理,完善体制制度,确保今后不再出现这些问题,如果发现,我们将严肃处理,并上追两级责任人。
四是要深刻认识社会关注度高带来的新问题。近年来,农业保险工作深入推进,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农民群众不断增多,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农业保险已成为“两会”代表高度关注的内容。近年来,保监会每年都收到大量的关于农业保险的人大政协提案,20xx年保监会办理的关于农业保险提案占全部保险类提案数量三分之一左右。同时,我们每天上网、看电视、看报纸,也能看到很多关于农业保险的报道。这说明我们的农业保险工作成效明显,逐渐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农业保险的氛围,对我们政策的拟定、措施的实施、效果的评估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也易因农业保险仍处于试点初期,“顶层制度设计”的缺失,各方的认识和看法不同等原因,使农业保险的发展问题易从热点变为焦点,形成关注点,进而诱发风险点。我们把它叫做“社会关注度高引发的风险”。这种风险在当今的网络时代,更因网络的及时性、草根性、互动性等传播特性,表现的尤为突出和明显。这一方面要求我们加强对信息传播、舆论传播特点特性的认识和把握能力,另一方面,也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使每一项工作经得起社会的监督,决不能因为我们工作不到位,不仔细,引发新风险问题。
总之,近几年,随着农业保险的深入发展,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也在不断涌现。产生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我们坚信,只要我们有克服困难的决心和勇气,只要我们深入到群众中,集中群众的智慧,我们一定能够在实践中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办法总比困难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