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范文

2017-06-16

依法治国事关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供你参考!

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篇1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于10月20至23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主题为“依法治国”。如何使党纪与国法、行政规定与法律条文之间“无缝对接”,将是四中全会探讨的议题之一。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到四中全会,从全面深化改革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当代中国奋发向前的决心坚定不移,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方略愈加清晰。全面深化改革是必须打好的攻坚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必须解决的大课题,它们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长远发展,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关系广大人民幸福安康。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味着什么?就意味着法治的地位和作用将更加彰显,法治必须且必行。

虽然我国古代关于法的思想相当丰富,早在2000多年前就有“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的说法,但在漫长历史发展过程中法仅仅是王法、治始终是人治,没有也不可能有法治,特别是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历朝历代,法都是为了维护统治者的利益和他们需要的社会秩序,人民往往为法所役、惧法畏讼。直到晚清搞所谓立宪,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仍然规定“皇帝权力神圣不可侵犯”。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也正因为如此,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对法制重视不够,我国法制很不完备。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大力加强法治建设。我们制订完善大量法律,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现了国家和社会生活有法可依;积极推动法律实施,稳步推进司法改革,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合法权益;广泛进行法制教育,持续开展普法工作,提高了全民族法律素养。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党总结新鲜经验、借鉴人类文明成果,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任务,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如今,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法就是规范和秩序,法治代表文明和进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美好幸福生活,必须依靠法治。从轻法到重法、从惧法到信法,这种变化实为不易。

然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可否认,同立法取得巨大成就相比,我们在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现实生活中,不懂法、不尊法,以身试法、知法犯法;搞变通、打折扣,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随大溜、存侥幸,视法律为儿戏,藐视、践踏法律等现象和行为皆有之。这不仅影响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而且损害公平正义和人民利益。事实证明,社会越是发展越需要法治,法治不能仅仅停留在观念上,必须落实到行动中。这就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里的“全面”,就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社会生活各方面、各环节,就是一视同仁、一以贯之,决不允许有法外之地和不受法律约束之人。

必须看到,实行法治不会轻而易举,达成法治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艰苦努力、长期努力。关键在于从现在做起,真抓实干,以知促行。从这个意义上说,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相辅相成的。全面深化改革,内在地包含打破一切不符合、不利于法治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内在地要求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同全面深化改革一样,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有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勇气,必须有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和韧劲。归根到底是要厉行法治,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树立法治的权威、形成法治的风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法治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提出了许多新思想,采取了许多新举措,取得了法治建设新成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反映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符合我国法治建设的趋势,必将为我国法治建设注入新的强大动力,也必将使社会主义中国行稳致远、走向繁荣昌盛,让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永远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篇2

依法治国唤起的制度力量,必将有力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对于最近一年间,经济发生的变化,企业家们的感受最直观。海南的一家大型农业种植公司营销总监吴诚说,政府行为更加规范、办事容易了:“随着政府的八项规定,我觉得现在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合作更规范了,政府给我们一些政策支持、项目带动,感触比较深。希望政府在管理权方面对企业还是要放权。”

企业家们希望政府放权、创造公平竞争的商业环境,这一点,从2013年到现在,正在逐步实现。 中国国家发改委曾掌握很多重大项目的审批权,发改委投资司副司长张明伦说,他们在全面落实企业投资的自主权。

“除少数另有规定外,境外投资项目一律取消核准改为备案。我们测算,2014年中央层面的核准工作量将减少大约40%,再加上2013年比以前减少的大约60%,本届政府前两年中央层面的核准工作量总共大约减少了76%。”

下放权限的同时,今年3月份开始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使得企业注册登记的手续大大简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表示,大众创业的形态在形成:“今年我们进行了商事登记制度等改革,1到8月份,新注册市场主体超过800万家,带动了上千万人就业。就新注册企业个数来说,自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开始到现在不过半年时间,同比增幅近60%,有人形容这是“井喷式”的增长,也就是说一个大众创业的形态正在形成。”

一些重要的领域也在放宽市场准入,比如,国企中石化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让多家民营企业进入了原本壁垒森严的油品销售领域。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咨询研究部副部长王军认为,政府的放权促使经济更具活力:“这一年最大的变化,就是三中全会决定中说的,要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政府要发挥应有作用,这种清晰定位有助于市场主体发展经济、促进竞争的重大活力。原来受到的很多权力或者政府的不当干预在逐渐减轻、甚至取消,释放全民创业创新的活力和积极性。凡是政府法无禁止的即可为,给普通民众和所有企业决定自己生产、经营、消费投资包括迁徙的自由,这种限制的取消或者自由的赋予,是我们前进的方向。”

很多人用“中国经济进入了一种新常态”来概括目前的变化。今年5月,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河南考察时首次提到“新常态”这个词。经济学家们认为,“新常态”的最大特征就是,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各种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其中一个明显变化就是经济增速从两位数降到目前的7.5%左右。中国国家信息中心首席经济师范剑平认为大家都需要适应:“看中国经济的眼光要变化。大家习惯了高速度之后,好像稍微降一点,大家总把降下来的速度看作是不正常的,认为回到高速度是正常的,可是不要忘了,我们国家处在经济增长速度的换档期,我们经济增长速度就是要慢慢往下降,而且我们比其他国家在换档时要好。”

政府宏观调控的新思路,也是要适应“新常态”,“不搞强刺激、大调整”,经济的新动力将是改革红利和民间的活力。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咨询研究部副部长王军看来,四中全会后,依法治国新举措的推行将规范政府行为,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这次全会主题是依法治国,将会在重大法制建设方面有重大突破,这对经济发展和改革来说,会进一步厘清政府和企业、权利和市场关系,这对未来释放改革红利、提升市场效力、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有重大意义,这将是非常值得期待和鼓舞的全会。”

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篇3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并将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在中央全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的庄严选择。从开国大典前夕的《共同纲领》播下法治的“种子”,到民主法制在经历曲折后的艰辛探索;从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中国共产党的坚定信念和执着追求。我们欣喜地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法治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一组数据引人注目:截至20xx年3月,我国现行有效法律242部。68部法律的制定或修改列入了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立法引领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成为国家治理新常态。

腐败之风令公众对公权力机关和公职人员的信任大为消减;执法不严让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有害食品事件频频上演;有法不依令“看得见的手”进退两难,“看不见的手”难以施展。过去的经验和现实的要求都表明:治理当今中国的问题,健全法制、厉行法治,实现全社会的公平正义,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坎。无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按下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快进键”。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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