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建设服务合同模板
网站建设的前期准备包括了前期网站定位、内容差异化、页面沟通等战略性调研,这些确立后,再去注册域名、租用空间、网站风格设计、网站代码制作五个部分,这个过程需要网站策划人员、美术设计人员、WEB程序员共同完成。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网站建设服务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网站建设服务合同范文一
委托方(甲方):云南曲靖农业科技示范园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祖贤 职务:董事长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路建行大厦20楼
受托方(乙方):易通通讯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沿江路曲辰种业二楼
鉴于:
甲方是云南(曲靖)国际农业食品科技园(以下简称科技园)项目的实施单位,科技园是曲靖市政府为引进最先进农业技术促进曲靖市农业经济发展而实施建设的现代化和国际化项目,为了通过互联网宣传科技园,提高科技园的知名度,有效的推动科技园的建设及招商工作,甲方拟就此专门建设一个网站,作为科技园项目及甲方公司在互联网上的宣传平台。 乙方是提供互联网宣传技术服务的专业公司,专门为相关企业全面提供互联网宣传技术服务,有专业的技术能力和专业人才团队完成甲方所需的工作任务。
甲方愿意将自己所需的网站建设维护委托乙方完成,乙方愿意组织最优秀的专业团队完成甲方的工作。基于上述合意,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后,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双
方严格遵守:
第一条 委托工作内容
1、网站设计制作:网站的内容双方另行签订《网站建设服务定单》确定,该定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网站维护及内容更新: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负责网站的维修管理,并按甲方的要求对网站内容进行更新,确保网站运行正常。
3、其他服务内容:网站建设所需的硬件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为甲方购置一台型号为 的高性能架式服务器,为该网站专用;乙方为甲方提供100M电信IDC机房托管服务。
第二条 完成委托工作的时间
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安排专人在甲方处收集网站设计建设所需的各种信息资料,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乙方在完成模块版面设计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修改办法,乙方按要求进行逐项修改后由甲方签字认可,如出现在修改确认的后期制作过程中甲方对设计版面再提出新的版面修改变动超过50%的情况需重新支付制作费,费用另议。
3、后台程序由乙方根据网站功能提供专业建议并制作后,由甲方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甲方签字确认。
4、在资料收集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网站设计工作、域名申请等网站建设工作、并将该网站投入使用。
5、在网站制作完成验收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站相关备案工作。
第三条 服务期限
本合同的服务期限为自网站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含电信IDC机房1年托管服务,超过一年后可由甲方自行交费或者甲方付费委托乙方代交费。
第四条 费用
甲方总的支付乙方费用为 元,大写( ),该费用包括乙方设计制作网站的费用、乙方在本合同期限三年内的维护服务费用、乙方代甲方建立网站所发生的设备设施的硬件投入费用及网站投入使用所需办理的相关手续所发生的费用。该费用为包干费用,除电信IDC主机托管1年以后的费用外,在合同期限内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给乙方。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合同款,其余50%验收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设计制作及服务器日常维护,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2. 甲方向乙方提供需要添加的网站信息,可由乙方代添加,每年由乙方代添加的信息不超过1000条,如甲方因发展需要,信息发布量超过后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3. 甲方根据自身的需要,应提出对网站的总体要求;
4. 甲方有对网站整体设计方案(其内容包括:页面设计的构图、色调、排版、网站结构、栏目设置、动态效果)提出修改要求的权利,并有义务对修改后的最终设计方案予以确认;
5. 网站设计制作工作全部完成后,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空间和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
6. 甲方应对其网页所登载内容及提供给乙方代添加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全面责任,并且不得侵犯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一切由此所引起的纠纷、争议及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根据甲方对网站建设提出的总体要求进行科学、合理的完善,及其它一些专业性的建议;
2.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识等,但乙方的使用仅限于网站制作中,若因乙方的原因对甲方产生损害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 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总体设计功能要求,为甲方制作网站并完全达到甲方的要求;
4. 乙方为甲方网站预留功能性扩展接口,方便将来网站增加网站功能;
5. 乙方为甲方提供100M电信IDC机房一年托管服务;
6. 网站备案、域名申请和管理等服务;
7. 乙方有权在甲方的主页中注明该主页由乙方制作的字样或标识。
第六条 验收确认
1. 在网站建设完成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指定空间和时间内进行验收;
2. 验收期为乙方指定验收后的七个工作日内,验收合格后,甲方以书面方式签收;
3. 在验收中发现问题,甲方应及时提出解决,超过验收期,甲方即不签收、又不提出异议,应视为甲方已验收合格。
4. 甲方可通过任何与因特网进行网络连接的计算机浏览网站,以进行验收;
5. 验收时,以甲方签字确认的《网站建设服务定单》为标准核对,包括页面无文字或图片错误。
第七条、后期服务
1.网站投入运行后,乙方负责技术维护服务,保证网站程序正常运行;
2.甲方在将来如需增加功能、更换版式、结构等费用根据工作量大小双方另行商议;
3.乙方保证甲方网站在合同期限内的开通率为99%;
4.乙方为甲方提供搜索引擎优化,提高谷歌、百度等搜索排名度;
5.甲乙方双方密切合作,共同解决开发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6、若乙方所提供的后期服务达不到上述约定标准,甲方可提前解除合同,未支付费用不再支付。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该网站所涉及到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知识产权、域名使用权等,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甲方的权利;该网站建设形成的一切硬件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我国法律对互联网的有关规定,若因乙方的违法行为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可提前协商乙方继续提供服务一事,并可签订新的服务合同;若不能签订新的服务合同或提前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应将该网站的所有手续、文件资料及设施设备全部移交甲方;
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若甲方安排人员对网站进行管理,乙方应对甲方安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使甲方人员能通过互联网对网站进行有效管理;
5、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应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赔偿责任;若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停止支付费用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九条 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章即发生法律效力,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2、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要协商不成时,向曲靖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曲靖市麒麟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