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起 嘉兴实行期房贷款轮候制

2017-05-08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作用,防范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嘉兴市对公积金有关政策作了如下调整:

一、暂缓受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待嘉兴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连续三个月在95%以下时,重启商转公贷款业务。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要求所转房屋须为现房。

二、实行期房贷款轮候制

购买商品房(期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下同)的,自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通过日起轮候6个月发放贷款。

三、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预售楼盘审批规定。

四、本次政策调整由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五、以上政策调整自2016年10月9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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