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土地证遗失证明怎么写?注意事项有哪些

2017-05-08

遗失声明它是一种法律方式,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丢失了某些社会性质的证件、或者类似东西的时候,为了能够再补办一份,法律上必须要先确定遗失者所遗失的证件已经在法律上无效,这个过程就是遗失证明。商品房土地证遗失证明怎么写?写商品房土地证遗失证明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品房土地证遗失证明怎么写

遗失声明

房屋权人×××不慎将坐落于××××××房屋产权证遗失,产权证号:××××××。

现申请登报声明作废。

如有异议者,请于见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XX市服务XX市土地权属登记发证提出。逾期无异议者,将按有关规定向XX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补发《国有土地使用证》。本声明期满后,若有遗留在社会上的与该宗地有关土地权属证件、证明等一律不再有效。

1、由房屋产权人写一份申请书,写明房产证丢失原因、经过、丢失的时间、地点等内容,产权人签字盖章,并由产权人所在单位盖章(如果产权人无单位,由产权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

2、产权人带着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到各区县房地局的原房产证发放机关办理具体事宜。由原发证机关开介绍信,在当地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3、声明见报后,产权人带着刊登声明的报纸、遗失人(产权人)书写的具结、本人身份证、户口图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发证机关领取房产证。

写商品房土地证遗失证明注意事项有哪些

1、《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七条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2、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申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3、在补发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前,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就补发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

4、去房管局申请时,需要产权人本人持身份证明到房管局办理挂失登记,然后凭房管局出具的遗失公告到公开发行的媒体登报,在规定的期限内无异议后,申请房管局补发。

以上就是商品房土地证遗失证明怎么写?写商品房土地证遗失证明注意事项有哪些的全部内容,遗失者按法律规定刊登声明之后,即推定社会上不特定的人都应当知道该证无效,即解除了遗失者的社会责任。通俗来讲,就是他人再冒用该证而产生的各种后果,遗失者不再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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