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长沙将颁发市本级首本不动产权证书

2017-05-08

9月9日,长沙将颁发市本级首本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统一登记实行后,长沙市住建委继续行使房产交易管理职能,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行业监管,维护市场健康发展。

一、调整房产交易机构职能

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市住建委房产交易机构相关职能职责进行了调整,今后将主要行使房产交易管理职能,对开发商提供5种业务的办理服务,包括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预购商品房抵押备案、在建建筑物抵押备案、商品房现售合同登记备案以及房地产测绘面积管理。

开发企业凭长沙市房产面积确认告知书及其附件(包括楼盘表、长沙市房地产勘测报告书)方可到市住建委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有关业务。

作用:备案业务作为主要业务,依托现有的网签系统,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预购商品抵押、在建建筑物抵押,以及商品房现售合同的签订全流程进行监管和备案,保证商品交易过程,在建项目抵押融资过程合法和有效。通过备案业务赋予市场行为公信力,为防止一房二卖提供安全保证。

二、确认书成办理房产登记的有效凭证 便民利民

房产交易机构将实时把确认书内容以信息共享的方式推送到税务、登记、物管、住保等部门,按照市政府规定的不重复收件、不重复审批的原则,让群众少跑路,既方便办理相关手续,又防止一房多卖、违规交易、捂盘惜售等违法行为,保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房屋交易当事人到市房产交易中心申请确认房屋产权和交易结果时,该中心将依法对房屋产权归属、交易过程及结果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出具《房产交易确认告知书》。

具体程序上,开发商首先使用交易网签系统录入资料信息,之后到办事大厅办理相关备案工作,由交易管理机构进行收件、审批、核发《房产交易确认告知书》,时间在3至5个工作日内。

三、房产交易业务办理事项

1、业务受理点

9月9日起,长沙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及高新区范围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共设三处办理地点,分别为:

①晚报大道150号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

②岳麓大道218号长沙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③马王堆路248号房产交易大楼三楼

2、业务流程

外网签约录入资料信息后,上传数据到相关部门,再到办事大厅办理备案手续,经市房产交易机构收件、审批、核发《长沙市房产交易确认告知书》,完成备案全过程。

3、办理时限

房产测绘成果备案工作5个工作日;面积确认工作3个工作日。

四、关于不动产登记相关问题的解答

1、旧证还有效吗?

统一规定发新证前,旧证仍然有效。不动产统一发证实施后,如果没换新证,旧证有效;换新证后,旧证就没效了。

2、什么情形下自愿换证?

不动产统一发证实施后,如果产权没发生变更,居民可自愿更换不动产证。权利人个人出于方便或其他考虑,可主动更换新证。比如,当权利人认为手头拿着房屋证、林权证等多本旧证,办事不方便时,可换取新证。

3、什么情形下必须换证?

权力证书的利用方变化的时候需换证,比如房子权益人变更,进行重新登记时要重新发证。意味着,旧的证书没有发生相关权力事项变化的时候,一直有效;如果发生相关权力事项变化,就要去统一登记领取不动产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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