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2017-03-03

乡政府切实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下面是小编带来关于2017年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的内容,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2017年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一)

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如何以人为本,抓紧抓好,事关我镇发展大计。为此,镇党委制定了新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望各单位遵照实施。

一、搞好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以镇、村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重点,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抓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每年要至少集中上两次党课,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

2、加强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每个单位要至少挖掘一名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典型并加以大力宣传,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同时,对违法违纪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3、加强镇村两级廉政文化阵地建设,村村要设立廉政文化图书角,利用村部、文化大院、先锋网站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推进廉政文化下乡、进村、入户,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机制创新,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1、建立镇政府对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指导和监督制度。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邀请镇纪委监察员和包村干部参加,大额度的收支、工程项目安排计划等必须向纪检监察员和包村干部报告。

2、进一步规范村级民主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县农村村级民主决策制度》,遵循动议、审议、报审、民决、实施、公开的"六步"程序,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进一步明确责任,探索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

3、结合落实县纪委《村级"两委"班子及镇涉农部门负责人述职述廉暂行办法》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全面推行农村基层"两述一考"制度,将考评结果作为农村基层干部工资报酬、评先选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与党风廉政建设专项考核紧密挂钩,实施一票否决制。

4、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制定实施细则,规范创建工作,促进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落实。

5、完善镇党委、政府、村和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立由纪委牵头的村级财务镇、村互审制度,加大对村级财务监督检查力度。

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度

1、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进一步抓好镇、基层站所和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体系。全面落实县纪委《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追究力度。

2、全面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

一是加强村级"三资"管理。积极探索"三资"管理的新途径,规范开发利用。制定和完善村集体资产拍卖、转让、租赁等制度,严格按规定实行资产评估、公开竞价和招投标,公开结果。完善乡镇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银行帐户、银行存款、现金、债权债务、票据使用和会计档案的管理,健全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等制度。加强基层站所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和各项财务制度,严禁设立"小金库"。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制度,对财务管理混乱和财务关系长期不能理顺的村进行整顿。做好村级集体债务的清理和化解。

二是全面实施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建立健全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的配套制度,落实完善农村基层干部学习培训制度,完善村务公开、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村级民主决策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健全村务监督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全镇村级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

三是规范工程项目管理。进一步加强乡镇招投标平台建设,完善小型工程招投标制度,规范乡镇、村、基层站所的小型工程招投标行为,工程项目建设纪工委全程监督。

四是深化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努力推进党务公开。按照《滁州市农村村务公开制度》的规定,逐步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和村务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农村基层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是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对村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事前列席村召开的村民代表会议或村召开的重要党务会议和村务会议,确定监督事项,启动监督程序;事中进行检查询问,并将查询结果向镇纪委汇报,向村两委提出查询意见;事后在村民代表会议上报告监督结果,重大事项更改由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决定。村民监督委员会要充分发扬民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行使权力。

3、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健全乡镇、村和基层站所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等日常管理制度。建立乡镇、村和基层站所党员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完善干部任前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承诺活动,运用多种形式公布干部诺廉内容,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四、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1、加强对科学发展观在农村工作中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相符合、不相适应的问题,坚决纠正违背规律、盲目蛮干,只看眼前、不顾长远,忽视协调等违背科学发展观的做法。

2、围绕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粮食直补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政策、农村社会事业支持政策等落实情况。检查扶贫、救灾、救助等款物管理和使用情况;检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和基金管理情况;检查农资产品质量和价格情况,加强对农资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严格禁止镇村发生新的债务。将支农惠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镇领导干部和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

3、围绕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大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土地执法,严肃查处乱占滥用土地、非法买卖集体土地的行为。

4、严防农民负担反弹。认真落实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和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等规定,实行涉农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坚决制止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严肃查处制售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坚决纠正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5、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在"党委书记大接访"活动的基础上,建立"民情沟通日"平台,把民情沟通日制度纳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健全各个环节的民情反应机制、协调机制、落实机制、监督机制和公示机制等,发动党员、人大代表以及各协会参与"民情沟通日"活动,扩大参与面,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6、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认真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惠农资金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参与赌博、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腐化堕落等案件。着力纠正少数单位和农村基层干部作风不实、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办事不公等问题。

全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按照镇机关、基层站所和村级组织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加强组织协调,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2017年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二)

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纪委全会精神,推进“四个全面”,坚持政治方向和政治纪律,按照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健全法规制度,强化“两个责任”,深化标本兼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全镇的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严明纪律,坚持将纪律挺在前面

1、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保证党的方针政策不折不扣的得以落实,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2、深化和完善制度建设。对反腐倡廉制度进行分类,不符合当前要求的重新修订,没有的及时修订,特别是根据新《准则》、《条例》的要求,对原有的制度重新进行廉洁评估,始终将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

二、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1、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及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其他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定期检查。

2、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条线口的分管领导,并定任务、定时间、定期督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主要责任人与镇党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3、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镇纪委根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重点对纪律的执行、选拔任用干部、“三重一大”工程、项目建设、作风建设、《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执行、违反“四风”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占群众利益等方面进行督查。方法上将采取明察暗访、专项评估、廉政评估、约谈、函询等方式进行,重要时间节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发卡、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立案查处。

三、强化执纪问责,保持遏制反腐败工作的高压态势

1、对违纪违规的人和事坚决进行查处,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重的,现在重要的或较为敏感的岗位上的干部,违反“四风”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实行“一案双查”。对违纪违规人员进行查处时,发现有疏于管理、压案不查或履行责任不力的情形的,倒追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推进源头治理

1、在全镇党员干部中进一步加大学习中央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新《准则》、新《条例》,形成较好的反腐倡廉环境。

2、开展如“5、10”“7、1”“12、9”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宣教活动,组织实施好“6+1”反腐倡廉教育活动。

3、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的创建,组织参观勤廉教育基地,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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