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见义勇为个人的通报范文

2017-06-02

见义勇为指看到正义的事,就勇敢地去做,关于见义勇为的人应该给予通报表彰。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表彰见义勇为个人的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表彰见义勇为个人的通报范文一

各科、室,各车间:

×月X日晚7时许,××车间工人李××同志回家时,骑车行至××胡同,突然听到呼救声,李××急忙应声奔去,见两名歹徒正在调戏一位女青年,李×X喝令住手。两名歹徒见状,其中一名反拧着女青年的手臂,另一名大个歹徒手持匕首向李××猛扑过来。在搏斗中,李××脸部、腿部等多处被刺伤,但他一面死死抓住歹徒,一面大声呼救,临近居民闻声赶来将太个歹徒扭获,另一名歹徒慌忙逃跑,女青年被救。

李X×同志平时工作积极,热心帮助同志,受到大家的好评。在当前我厂开展的学习雷锋活动中,李×X同志以雷锋为榜样,面对歹徒,临危不惧.经厂部研究决定特给予通报表扬,并向上浮动一级工资。希望全厂广大职工学习李×X同志在严峻时刻不畏强暴、舍己教人的高尚品质,同违法犯罪分子作坚决的斗争,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为精神文明建设多做奉献!

×××厂

XXX年XX月X日

表彰见义勇为个人的通报范文二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祝xx,男,1967年12月21日出生,xx省永州市芝山区邮亭圩镇梅江村一组村民,xx市许村镇恒得利布业公司职工。xxx年5月15日,四川省宣汉县外来务工人员何中美年仅3岁的儿子任泓汉在暂住地许村镇新益村周庄桥5号屋前玩耍时不慎落入一水井中。祝xx发现情况后,冒着危险,沿着湿滑的井壁快速攀爬至井底,将任泓汉从水中救起,并在他人的协助下利用绳索将小孩拉上了井,阻止了悲剧的发生。

孙xx,男,1979年6月4日出生,xx省涡阳县花沟镇姜常行政村孙碾庄自然村村民,xxxxx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梁xx,男,1978年2月13日出生,xx省太和县二郎乡侯寨村村民,xxxxx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职工。xxx年6月29日中午,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哪保村村民张的美与贵州省赫章县河镇乡板底村坪山组村民李xx因男女朋友感情问题在xx市袁花镇卖鱼桥附近发生争执,并先后跳入黄山港中。孙xx和梁xx正巧驾车路过,发现情况后,奋不顾身跳入河中营救,并合力将张的美救起。在得知河中还有一名落水者(李xx)后,又返回河中营救,但未能成功。

张xx,男,1951年02月12日出生,xx市周王庙镇荆山村村民,盐官镇环卫站职工。xxx年7月22日下午,xx省寿县杨仙镇女青年赵允芝因在婚姻问题上与家长意见不和在xx市盐官观潮圣地公园投钱塘江自杀,张xx发现情况后,不顾退潮时江水湍急的危险,毅然跳入江中,奋力将该女子拉回岸边,并在附近一村民杨xx(女)的帮助下将其拉上近3米高的江堤,挽救了该女子的生命。后张xx又主动对赵允芝做思想工作,使其彻底打消了自杀的念头。

祝xx、孙xx、梁xx、张xx同志为他人生命安全奋不顾身、挺身而出的英勇行为,体现了见义勇为的精神。为了弘扬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的民族精神,根据《xx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十三届市人民政府第五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祝xx、孙xx、梁xx、张xx同志嘉奖一次,颁发证书,并各奖励5000元人民币。

市人民政府号召,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先进,崇尚正义,弘扬正气,为创建“平安xx”,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xx市人民政府

xxx年十二月十四日

表彰见义勇为个人的通报范文三

xxx年2月1日16时26分,公交处驾驶员赵xx在驾驶通勤车行驶至聊滑路园区5号门时,发现前方满载货物的大货车在快速行驶途中右后轮处有火焰冒出,并伴有阵阵黑烟,但对方驾驶员并未发现,情况十分紧急。驾驶员赵xx连续鸣笛并xx越大货车,示意其靠道路右侧安全停车后,与同车的驾驶员王明贵迅速的取出车载灭火器奔向事故车辆进行灭火,起火点被成功处置。事故车辆驾驶员连声致谢,对鲁西集团员工的高尚品格致以敬意。

驾驶员赵xx、王明贵在危急时刻,果断实施救援,尤其临近春节,挽回了事故车辆的财产损失,彰显了鲁西集团员工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精神风貌和公交处驾驶员应有的职业素养,为鲁西集团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为表彰赵xx、王明贵同志高尚的行为和品格,依据《通勤车运行管理办法》规定,对其提出通报表扬,并分别奖励200元。

xxx年二月二日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