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学习准则和条例体会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充分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员学习准则和条例体会,供你参考!
党员学习准则和条例体会篇1
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认真反思,深刻体会,收获颇深。在思想上、权力观和党纪、国法教育大大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也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体现了继承与创新、治标与治本,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学习贯彻"一准则两规定"是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明确提出了我们党在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是党是新时期的工作重点。"一准则两规定"是规范、强化党内自律、监督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乡镇镇长,严格按照规定对我所负责的各项资金、账目往来等严格把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带头努力塑造正确的权利关。
二、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一准则两规定"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王岐山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吸收巡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践创新成果,注重解决巡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紧紧围绕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进一步明确巡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位,深化巡视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内容,对巡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方式权限、纪律要求等作出了明确规范。我们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一准则两规定"精神实质,把"一准则两规定"各项规定要牢记在心间、对照标准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不断修枝剪叶、改造提高自己。
三、着力抓好贯彻落实。我们既要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的巡视监督,又要主动组织开展好本镇内的党员干部学习引导,在全镇营造高度重视、支持配合上级、积极营造抓本镇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将贯彻学习"一准则两规定"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工作结合起来,抓好整改落实,建章产制,并切实指导镇机关同志和村组干部贯彻学习"一准则两规定"工作。既要按"一准则两规定"的要求和规定的程序有条不紊推进镇域内各项工作,又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负责、敢于碰硬。既要以身作则落实主体责任,又要身体力行支持落实监督责任。
四、 提高基层干部履行职能的水平。新的发展形势,对基层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努力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思想水平和遵纪守法尤为重要。每个干部都要经常反思自己为什么来到这个岗位、在这个岗位上应该做点什么的问题,尽职尽责地干好本职工作。抓自律,做廉洁型干部。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领导干部必须不断提高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处处慎权、慎欲、慎微、慎独。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念,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以身正求公正,以公正树形象。
党员学习准则和条例体会篇2
根据区纪委要求,这几天,我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通过阅读、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作为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十六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更要高标准、严要求自己,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在为民服务,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注重廉政方面各项规定。要弘扬红色传统,抵制黑色腐败,牢固树立廉政是一道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的认识,时时提醒自己,处处要求自己,要严格要求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廉洁准则》行为的发生,勇于在廉政方面要求下属向自己看齐,以自身的榜样力量,促进廉洁从政。
二、作为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无数事实证明,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缺乏拒腐防变能力,走上腐化堕落之路,与忽视学习、放松学习不无关系。理论学习是不断提高自身修养的基本途径。坚持理论学习,不断升华提高自己,对每一名领导干部来讲都是十分重要的。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理论学习要做到"四真",即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只有真学,才可能真懂,只有真正懂得了、理解了,内化成为自己的东西,才会信仰它,才会运用它。当今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不断加快,前进道路上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只有加强学习才能不断改造主观世界,提升精神境界,增强工作能力。
学习是文明传承之途、人生成长之梯、政党巩固之基、国家兴盛之要。党员干部如果不加强读书学习,知识就会老化,思想就会僵化,能力就会退化,就难以做好本职工作,就会贻误党和人民的事业。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勤奋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培养"只争朝夕地学习、如饥似渴地学习、持之以恒地学习"精神,真正把学习当作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精神追求,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素质、锤炼道德操守、提升思想境界,更好地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
三、作为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切实遵守好党的各项纪律。
(一)要时刻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对党的各级干部来说,无论是个人的成长进步,还是工作上取得的成绩,都离不开党组织的培养教育,离不开群众的支持。目前虽然我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还有不少仍由上级任命,但上级党组织在任免干部时,也必须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尊重群众的正确选择。多数群众不拥护的、过不了民意关的人,是不能被任命为领导干部的。上级党组织任命干部实质上是代表人民在行使权力。党的各级干部不论是任命的,还是公开选拔的,都是接受人民的委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社会公共事务,都是为人民办事的公仆。
(二)要坚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利益。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过程,也是一个与实际相结合,进行再决策的过程。我们要始终着眼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此为出发点来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通过制定正确的决策,把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落到实处,这既是我们应尽的职责,也是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尽最大的努力去实现。
(三)要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解决好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群众是最朴实、也是最讲实际的,他们往往是从一件件具体事情上来看党和政府是不是真心为他们服务的,从每一个具体的党员干部的行为来看党和政府整体形象的。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的一切都是人民给的,我们也是来自于群众,最后也要成为一名普通群众。现在手中有权,就应该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的感情,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关心群众疾苦,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办得人心的事,为人民群众谋取实实在在的利益。
(四)要坚决地反腐败,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人民群众看我们党是否代表他们的根本利益,我们是否能得到群众的真心拥护,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看我们是不是真正反腐败。人民群众虽然对腐败十分痛恨,但他们没有权力立案查处,直接铲除腐败,只能举报反映,而我们领导干部却有权力指示有关部门依法依纪查处腐败行为。能不能使用好手中的这个权力为老百姓谋利益,是对领导干部党性强不强、有没有正确的权力观、善不善于运用权力的考验。
四、作为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要保证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可靠,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必须大力加强党内外的监督工作。"言者无罪,闻者足戒",要听得进意见和批评,对思想上的弊病、工作中的不足和作风上存在的一些不良现象,要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纠正。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党员要保持清正廉洁,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包括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等。应正确认识和对待监督,把它看作组织和别人对自己的爱护与帮助,在自觉接受监督中改进不足。共产党员作为先进分子,仅仅做到洁身自好、独善其身是不够的,还应当坚持原则、激浊扬清,敢于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应克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和怕得罪人的好人主义等思想,树立"监督是治病,监督是救人,监督是负责任"的观念,切实担负起监督的责任,通过强化监督,使清正廉洁在党内蔚然成风,使党员队伍牢固树立起先进性形象。在监督的过程中,应针对不同问题采取不同的方式:对工作方式方法方面的问题,应多提意见和建议;对工作态度和作风方面的问题,应多打招呼多提醒;对触犯党纪国法的问题,应积极反映和坚决抵制.
党员学习准则和条例体会篇3
现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主要约束对象为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未能涵盖8700多万党员,适用对象过窄。更名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象为中国共产党,即所有共产党员,充分体现了全面反腐的覆盖程度之广。不光是对象的变化,从字面看,以前是廉洁从政,现在是廉洁自律,延伸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不仅彰显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同时也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现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存在着纪法不分的突出问题,许多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新修订的《处分条例》,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强迫命令、办事不公、侵害群众民主权利,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条款。 白居易曾说:仁圣之本,在乎制度而已。 培根也说:制度不执行,比没制度危害更大。制度的“笼子”已经扎紧,下一步关键在于落实。一是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好《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把各项要求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上。二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以更高更严的要求,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掌握纪律处分条例。三是广大党员要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