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户口买安置房需要什么手续?如何办理土地证?
在很多的购房者的眼里的,房屋只要有了房产证,那么这套房子就是属于自己了,其实实际的情况并不是这样的,房屋的土地证也是必须要进行办理的,下面小编就是带着大家来具体了解一下,那么扬州户口买安置房需要什么手续?扬州的安置房如何办理土地证?
扬州户口买安置房需要什么手续?
1、个人拆迁安置房转移过户程序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流程如下: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在合同里面都写明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首付给3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过户当日付6成,等拿到产证后给最后的1成。
2、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申办材料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3、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测量分户平面图。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提供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私章;填写的相关表格应按要求签字盖章。
扬州的安置房如何办理土地证?
安置房办理土地使用证,相对要困难一些。由本人申请,携带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权利人身份证明或者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证(简称土地分割证),房屋拆迁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土地部门申请办理即可。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
以上就是对扬州户口买安置房需要什么手续以及扬州的安置房如何办理土地证的相关内容。在我们拿到房屋之后,在房产证办好之后,是必须要到当地的国土局来进行办理一下土地证的,这个才能够保全我们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