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东莞生育保险政策

2017-06-12

东莞生育政策有什么变动?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7东莞生育保险政策,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7东莞生育保险政策如下

分娩住院最高可报销4800元

东莞时间网讯(全媒体记者 周桂清)准备生娃的爸爸妈妈又有好福利,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市内定点医院住院生姓的报销标准将要提高。

市内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娩住院结算标准拟从3000元调至3800元;

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娩住院结算标准拟从4500元调至4800元。

昨日(11月29日),市社保局发布《关于东莞市生育保险有关待遇结算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拟对我市生育保险有关待遇结算标准进行调整。其中,市内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娩住院结算标准拟从3000元调至3800元,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娩住院结算标准拟从4500元调至4800元。而产前检查和计划生育手术项目的结算标准,仍维持原标准。

分娩住院结算标准拟上调

《意见稿》将生育保险项目分产前检查、分娩住院、计划生育手术等三类,其中分娩住院结算标准拟上调,市内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娩住院结算标准拟从3000元调至3800元,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娩住院结算标准拟从4500元调至4800元。

但产前检查和计划生育手术各项目的结算标准仍按现有标准。在市内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产前检查,结算标准仍为1050元。市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计划生育手术项目结算标准也没有变化,即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200元、流产术500元、引产术1700元、输精管结扎术550元、输卵管结扎术1000元、输精管复通术3000元、 输卵管复通术4000元。

生育保险待遇可现场结算

市社保局还表示,如今全面放开二孩政策落地,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不论一孩、二孩,只要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和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都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产前检查、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等待遇。

针对产妇关注如何领取生育津贴问题,市社保局介绍,城乡居民或灵活就业人员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现场结算的,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拨付到参保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个人无需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

三种情形由个人到机构办理

但有三种情况,参保人应在出院后或累计参保满12个月后(生育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2个月的)一年内,由用人单位或个人携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即在职职工生育的,由用人单位办理申领手续(职工享受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或者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职工本人可以在产假结束后一年内,直接向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城乡居民或灵活就业人员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未能在医疗机构完成现场结算的,由个人办理申领手续;

城乡居民或灵活就业人员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现场结算的,因未发放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未激活或社保卡不具备金融账户等原因导致无法直接拨付的,由个人办理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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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时代东莞生育险业务大幅增长 如何享受社保待遇?

“二孩”时代来临,来自东莞市社会保障局的这组数据,给参加了东莞生育险的准妈妈们吃了颗定心丸:今年1—10月,全市参保人分娩住院人数3.4万人,社保支付1.27亿元;生育津贴发放2.4万人、社保支付2.27亿元。

“二孩”政策全面实行后,东莞掀起了一波生育小高潮,从今年8月开始,该局的社保生育业务大幅增长。新妈妈们也不必担心报销麻烦,办理了就医确认后,产前检查和生育费用可以直接在定点医院报销。特殊情况需要到窗口报销的,社保局已根据窗口排号情况灵活延长窗口服务时间。下一步,社保局还将把部门的数据系统与市内定点医院联网,提高核算效率。

就准妈妈们普遍关注的生育保险问题,市社保局医疗工伤待遇核发科的龙志朋给出了“攻略”。

1.“一、二孩”生育保险待遇没区别

目前很多准妈妈咨询,“一、二孩”生育保险待遇是否有区别?“二孩”政策放开前已领独生子女证的,现又要生育第二胎,待遇会受影响吗?

龙志朋表示,按照东莞市规定,生育保险参保人参保只要满12个月,按要求及时申报登记人口计生信息并接受计生技术服务管理,每位参保人可以选择全市任一家社保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就医机构,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后,便可申请并享受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也就是说,符合上述条件的参保人,“一、二孩”的生育待遇没有区别;之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二孩”待遇也不受影响。

2.产检和生育费用可在定点医院当场报销

参加了生育保险后具体有哪些待遇?龙志朋介绍,东莞的生育保险待遇由产前检查、生育费用和生育津贴三项组成。

报销的费用和津贴通过什么方式领取?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院办理好就医确认后,在市内社保定点医院进行产前检查,费用可以直接在医院当次报销;生育费用也可在定点医院直接报销。

需要提醒的是,生育医疗费用和产前检查费用按实际医疗费用核付,符合条件的可全额报销。超出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费用,不能报销。

生育津贴的领取则分两种情况:按单位参保的参保人,由单位申领并拨至单位账户;本地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村(社区)参保人员,由社保局将生育津贴直接打到其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上。生育津贴按照参保人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3.准爸爸生育保险准妈妈也能用

还有一些准妈妈担心,如果遇到单位没有给自己交纳生育保险,或者发生辞职或者企业倒闭等情况,如何保障权益?

龙志朋表示,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造成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应按统筹地区的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向参保人支付有关费用,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保部门进行投诉。

遇到辞职或企业倒闭等失业也不用担心,只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领取失业金条件的,失业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其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可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

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准妈妈,如果丈夫满足上述条件的话,女方可以享受其配偶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待遇,按产前检查最高1050元/年、一二级医院住院分娩最高3000元、三级医院住院分娩最高4500元的标准报销。

东莞异地务工人员人数众多,对于在莞参保、回异地生育的参保人来说,办理好计生登记、就医确认后,在异地生育的费用,持相关单据到东莞社保部门窗口进行报销,按规定的待遇标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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