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封条代表什么

2017-05-16

家里做生意,批发了种商品被工商抽检然后把货物贴封条了,过了快半个月的时候把封条撕掉了弄丢了但是上周这批货已经被检查出来是没有问题的今天工商的来解封,这样的情况会有什么处罚?小编为你解答。

无意中撕掉工商封条有什么处罚

一、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上看:

第三十九条 查封、扣押的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严禁动用、调换或者损毁。

对容易腐烂、变质的物品,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直接先行处理的,或者当事人同意先行处理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在采取相关措施留存证据后可以先行处理。

被查封的物品,应当加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封条,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

第四十条 查封、扣押的财物,经查明确实与违法行为无关或者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解除查封、扣押措施,送达解除查封、扣押通知书,将查封、扣押的财物如数返还当事人,并由办案人员和当事人在财物清单上签名或者盖章。

二、另外,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上看: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擅自撕拆工商封条 一无照经营户被拘留

深圳小梅沙一无照经营户因擅自撕拆工商封条,日前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7天。

日前,盐田工商分局梅沙工商所执法人员根据分局统一安排,对辖区内的无照经营户进行清查。此时华灯初上,人潮渐涌,白天平静的小梅沙旅游景点开始热闹起来。在小梅沙海滨浴场对面的小梅沙村股份公司楼下,有一家面积约15平方米的“不夜天商店”。该店今年6月初开始营业,无照经营。

此前工商所人员已向该店进行教育,并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7月1日前办理营业执照。然而该店店主置若罔闻。

当执法人员来到该店时,该店正在营业,屋里屋外都挂满了各式各样的泳衣、浴巾、毛巾等。店主不在,有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守店。执法人员当即依照新颁布的《深圳经济特区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的规定》查封了该无照经营场所。一个小时后,当执法人员从大梅沙检查工作回来,惊奇地发现该店灯光明亮,又在开门纳客,门上还残留着封条的印痕。店里多了两个二三十岁的年轻小伙子。原来是店主回来撕了封条。见到执法人员调头回来,他们赶紧拉铁闸门,未果。

执法人员当众严厉地批评了店主这种错上加错的违法行为,并根据有关规定扣留了部分商品,再次查封该店。同时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的规定》,对擅自拆除封条,围攻、殴打执法人员,抗拒、妨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的规定,及时与梅沙派出所取得联系,得到派出所领导大力支持,当即派2名干警扣留了该店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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