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征文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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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每个人都要争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律的总称。”这是《现代汉语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这个解释对于像我这个年龄的人来说太抽象太模糊了。其实,法律无处不在,在社会、在学校,在家庭,就在我们每个人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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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与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我们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进罪恶深渊里,再也回不来了呢?如今是21世纪,网络成为人们口中常聊的话题,但有一些人在网上散播不良信息和谣言,使不少人上当受骗。
一个自称家境贫寒的网友,说自己父亲去世,母亲患重病,自己被检查出了癌症,但坚持求学。与其聊天的小张动了恻隐之心,一次次将自己不多的生活费打到这个网友提供的账户上。后来,这位网友不见了,小张这才知道自己上了当。网络世界时虚拟世界,是不同于现实世界的。一些青少年混淆了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导致受到了伤害。小张被网友欺骗然后敲诈就是一个例子。
现在在网络上很流行一种语言:火星文。就是用数字或符号来代替要说的话。但是,人们编这种“火星文”的意义是什么呢?还不是为了让大家一笑。可网上偏偏就有那种人,他们利用“火星文”,随意在网上对别人进行辱骂的诬陷,给别人加上可怕的、不可磨灭的罪名。我们可不能学习他们这种可恶、可耻的手段。还有,现在网上的游戏可是五花八门、精彩纷呈。它随便地一变,就能把我们整的眼花缭乱、头晕目眩。
现在像我们这种年龄的小孩,往往都没有自我控制能力,一但沉溺于网络游戏,便难以自拔。所以我们应该安全上网、文明上网,也应当具备网络自护知识。《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中这样说道:“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别人。”网络这东西,虽然可以让我们足不出户就了解许多事情,但是它那上面的游戏会害了我们。网络文明,文明网络,让我们携起手来,劝解那些走在违法边缘的人们,一失足成千古恨,关爱明天,关爱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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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总是有很多的理想,这些理想就如同一个个令人垂涎欲滴的娇美的幸福果实,又如同一个个梦幻的泡泡一样美丽,像刚刚开放的花朵一样娇嫩。人世间,大家都在为心中的梦想奋斗着。
梦想像果实。在实现梦想的过程中,总是要付出极大的努力的。在我们吃到甜美的果子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这样一个美丽而又美味的果实在繁华的背后,总有一段不为人知的青涩回忆。要知道,果实们在未成熟之前,是要经历多少的风霜雨雪呵!人们在为了自己的理想奋斗的时候,出了多少的力啊!他们在想自己想玩的地方行军的路上一路挥洒着勤奋辛苦的汗水。可以想象,当他们看到自己辛苦耕耘的地方长满了成熟了的美味的成功的果实时,是多么地自豪和感慨万千呵!
理想像梦幻易碎的泡泡。人们在追寻梦想的同时,往往会遇到许多岔路口。这一路上,有多少人一不小心步入了那意味着艰难与失败的道路,“三只兔子不可追”,童年时代,教室外的自在嬉戏与玩耍是一只兔子,你若跟着它,他便引着你走向虚无的一生;青年时代,社会上的灯红酒绿,是一只兔子,你若跟着它,他便引着你走向飘渺的一生;中年时代,社会上的名利、攀比是一只兔子,你若跟着它,他便引着你走向虚荣堕落的一生。许多青年在成长的道路中迷失了方向,走上了不归路,成了盗窃犯、抢劫犯、杀人犯,成了既不孝敬父母,又不遵守法律,没有人性的人。对此,我们应该洁身自好,干自己该做的事。
在人生之秋取得丰硕的硕果,说难也难,说容易也容易:只要抵挡住诱惑,不去追那三只兔子,人生的业绩往往水到渠成。“与其挖许多井,不如外一口最深的井。”放弃其他所有的没有实在意义的目标,就是为了突出放大一个目标。所以,但你要赶路时,不要被草丛中窜来窜去的兔子弄得眼花缭乱,从而拐进了人生黑暗的小道。记着自己是在赶路,唯一要干的事是:看脚下,看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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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21世纪国家建设的主力军,但是怎样才能保护我们含苞欲放的花骨朵呢?我们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在日常生活中,你有那些权利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吧!
优先救护未成年: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1994年12月8日,新疆克来玛依市教育局为欢迎上级“义务教育与扫盲评估团”的25位官员,组织全市中小学生796人在友谊馆中举行“专长文艺演出”。大家欢乐的跳舞,沉浸在美妙的乐曲,突然浓烟四起,火光冲天,一个官员大喊道:“大家都坐下别动,先让领导走。”796名来自全市15所中小学的师生的生命别烈火所吞噬,323人死亡,132人烧伤致残,其中288名中学生陷入火海中,修订后的《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增加的“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儿童犯”。对儿童优先特殊的保护原则是:对儿童的权利、包括生存、受保护参与和发展权利给予高度优先,无论任何机构、任何情况下都应把儿童放在最优先考虑的地位。
你也享有隐私权:虽然我们年纪小,但也有隐私权,你可以告诉父母:“不可以翻我书包,不可以看我日记,也不可以把我的事情告诉他人,还不可以拆开我的信,也不可以神神秘秘的跟着我。”我认为现在大多数家长都有这种现象,这样一做孩子的心灵受到了伤害、二孩子就会感到大人不信任自己,也没有给孩子一块能自由发挥的天地、三大人没有以平等的身份与孩子交流,营造一种朋友关系。
打骂虐待孩子是违法行为,大人们经常以孩子身上发生的芝麻大的事情非打即骂,甚至虐待孩子有的以感情不好孩子就成了“出气筒”,还有的人们无缘无故的打骂、冻饿、捆绑、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活动自由、凌辱人格、赶出家门。这样的行为侵犯了青少年的生命健康权。根据《中华人民国形法》第26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防止绑架和拐卖:为了防止遭到拐卖和绑架,小朋友们一定要慎重选择交往对象,与不了解的人不打交道,与陌生人打交道时要保持警惕,不轻信其甜言蜜语,不贪图便宜,不接受小恩小惠;不要向陌生人介绍自己的家、亲属和个人爱好、信息,拒绝接受陌生人的食品、饮料;外出期间,把自己要去的地方告诉家人,让家人知道你的去向。只有大家都了解法律,懂得法律,遵守法律,社会才会安定和谐。祖国花朵才会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