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变更登记不用再公证 得房者如何过户?
2017-05-06
7月5日,司法部发通知:继承、赠与房产办登记时不用强制公证了。除了继承、赠与房产,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房产权转移登记的时候也不用公证,这种情况下,得房者不用交公证费,法定继承的继承人也不用在交付房地产价值评估费,能省很多钱。但是这个规定刚刚发布,很多城市还没有落地实施。
相关规定
7月5日,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以下简称"联合通知")的通知》,继承、赠与房产办理登记事项可以不用“强制公证”了。至此,颁布于1991年、适用了25年的“强制公证”规定做法作废。
哪些情况的房屋产权登记不需要公证?
1、继承房产。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协商继承和诉讼继承。
2、赠与房产。
3、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房产权转移事宜。
不进行房产公正能省哪部分费用?
1、公证费
赠与房产:在此之前,当事人办理房产过户时必须提交赠与公证书或接受赠与公证书。而按阶梯比例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这对动辄数百万的房价着实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继承房产:以北京为例。除遗嘱继承外(遗嘱继承无公证费),继承房产公证费为评估价的2%(或收益额的2%),不低于200元。
2、房产评估费
法定继承房产的时候,得房者需要交房产评估费,新政策实施后,这部分费用可以免交。
不需公证如何过户继承房产?
没有公证的房产继承方式有三种:
1、自行提供材料(遗嘱、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2、拿着法院的生效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3、如果当事人自愿前往公证机构办理相应的继承权公证,当然也可以凭公证文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新规定落地实施后,法定继承的继承人可自行选择是否进行公证。如果不进行公证,既能节省部分费用,也能省去不少麻烦。当然,新规定刚刚下发,要想在全国落地实施还需要一段时间,所以您如果您要办理相关过户手续,请提前咨询您所在的城市是否实施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