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学习法律心得总结3篇

2017-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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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法”这个字,我想大家都不会生疏,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那什么是法?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中学教师学习法律心得总结,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学教师学习法律心得总结篇一

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明辨正邪,认清是非;法是智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行为加以制约。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

中国有句古语叫“有理走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说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假如我们人人不讲道理,那我们的国家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方略和目标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我们或许只是一个正在叩响法制大门的学生,对所谓的法制只略知一二,但是迎着时代的朝阳,法制对于我们来说再也不是一个生疏的名词了,它引导着我们的生活,引导着我们的学习,引导着我们前进的步伐。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只有学习、把握必要的法制知识,才能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要害所在。我们广大青少年只有学习法制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我们青少年在身体发育成长的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要害时期。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阳光灿烂,有夜暗阴霾,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的同时,最轻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所以我们要从小就学法、知法,才能宏扬正义,远离邪恶。

同学们,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未来的国家是法制国家。青少年应是“德、智、体”全面发展,才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需要。我们今天的中学生是明天国家各项事业的接班人,将要承担依法建设国家、依法治理国家、依法发展国家的神圣使命。只有从自己做起,宏扬法制精神——学法、懂法、守法,做法制的先锋,才能在将来不负重望,不厚使命,在依法治国中发挥更大作用。

中学教师学习法律心得总结篇二

学校组织法律知识学习,通过学习我了解到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平常教育工作中,我常遇到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这些学生都属于未成年,我们应当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不对他们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更不能侮辱他们的人格。我认为应该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方式对其进行教育。

像我们学校是小学生,我班是中餐生,学生未按时到校及旷课的,我们带班老师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遵循保障其合法权益,尊重其人格,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和其他腐朽思想的侵蚀。

所以,我们教师的职责、责任是要求我们对未成年人做好保护工作,为他们的健康成长付出努力。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导致师德失范现象的因素很多,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教师教育理念陈旧,其理念还停留在应试教育的框框里,只注重学生的智育发展,忽视了学生人格培养,没有注意心灵的沟通。二是教师缺乏良好的心理品质,而教育学生需要良好的心理品质,心理品质的缺乏轻者对学生恶语中伤,重者对学生体罚。三是在利益的驱使下急功近利,缺少爱心,不会关爱学生。四是教育评估机制,仍以应试成绩为核心,教师面对各方面的压力,延缓了师德建设的进程。师德形成决非一种表面的具体行为。任何一种师德表现都能折射出深层的东西,它包含着人才观、学生观、质量观、管理观、学习观、评价观等一系列相关理念在内的综合观念。一句话,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师德表现。

中学教师学习法律心得总结篇三

利用暑期两个月的时间,本人较充分地学习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收益非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教师是教育过程中主导力量,因此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意识贯彻到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职责中教书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人格上。 教师职业最大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教师有高度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尊重每学生,用教师爱心去化解学生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激发学生学习主观能动性。在平时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使学生在学校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才能取得更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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