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武装自己,为幸福护航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推动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布局。这“四个全面”,“是从我国发展现实需要中得出来的,是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中得出来的,是为推动解决我们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来的,立足治国理政全局,抓住改革发展稳定关键,统领中国发展总纲,确立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战略方向、重点领域、主攻目标。”
“四个全面”既关乎中国未来发展的走向,也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为了更形象地阐明“四个全面”的现实意义,《新华网评》策划推出系列评论——“‘四个全面’离你有多近”,请网友结合自身的实际感受,谈“四个全面”如何切实影响我们的生产与生活。
“‘四个全面’离你有多近”系列评论之三
用法律武装自己,为幸福护航
前段时间,在农村养猪的表哥给我打来电话,说他和村里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被村委会单方面修改了——提高了租金,表哥和村里据理力争,没有结果。表哥很气愤,告诉我想去上访,并询问上访的渠道。我向表哥建议,如果与村里实在协商不成,应该优先走诉讼途径,不宜盲目上访,既然有承包合同在,有土地承包法撑腰,应该胜券在握。表哥听从了我的建议,提起诉讼,不久赢了官司,维护了原合同的效力。事后,表哥向我感慨道,法律真管用,以后要过好日子,还真离不开法律。
我所认识的一位从事棉花加工的企业主也从依法办事中尝到了甜头。以前,他没有自己的品牌,产品定位和质量很不稳定,他还曾经因掺杂使假、冒用他人商标被执法机关查处曝光,遭受了很大损失。近年来,他的法律意识和品牌意识逐渐增强,不仅陆续申请注册了两件商标,还以此为基础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恪守诚信,提升产品质量,打造自己的品牌,逐渐获得了市场的认可。现在,他早已摆脱了当初那种小打小闹的状态,在本地和外地有了很多固定的合作伙伴,企业越办越大,越办越红火,效益可观。
笔者身边的这两个例子都和法律有关,都是在法治建设的大潮中民众依法办事的微小浪花。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
实现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党和政府各部门,以及广大民众的努力。民众既是法律的调整对象,也是监督法律适用、维护法律秩序的重要力量,更应该是践行法律、从法律中受益的主要群体。因而,在这个进程中,民众必须要做一个积极的参与者,而不能做消极的观望者或破坏者;必须要亲近法律,敬畏法律,增强法律意识,提升法律素养,努力培养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习惯,包括依法生产经营,依法生活,依法参与社会活动,依法发展,依法享受权利履行义务,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对政府进行监督。只有用法律武装自己,恪守法律底线,善用法律武器,才能为幸福护航,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才能把个人的梦想汇聚到“法治梦”、“中国梦”中。
当然,培养民众的法治思维与培养各级领导干部以及司法、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依法治国的列车高速安全前行,各级领导干部就要带好头,让“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深入人心,让民众在每一起案件和每一起行政行为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向他们传递依法办事的信心和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