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职务犯罪的预防

201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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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像胡长青、成克杰等罪犯贪污的数目之大令人震惊。职务犯罪直接后果严重,还在于罪犯实施犯罪行为后,往往将犯罪所得挥霍一空或携款潜逃,使追赃工作无法进行。即使对其绳之以法,但国家因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却无法弥补。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下关于如何做好职务犯罪的预防吧。

如何做好职务犯罪的预防

1、要加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要预防职务犯罪,就要防微杜渐,因此必须强化教育,特别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通过镇党委会议、政府有关会议,或召开座谈会等进行教育,同时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开展警示教育。“走出去”就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镇的党员干部,到县儒家文化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请进来”就是邀请县纪委、县人民检察院等部门专业人员前来就预防职务犯罪进行授课,同时观看相关的廉政警示教育片,强化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预防职务犯罪的防线。

(一)完善预防立法,推动预防工作法制化进程。

一是推进全国预防职务犯罪立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地检察院应密切关注,积极参与、支持地方人大制定预防职务犯罪立法,为地方人大制定该法提供咨询服务,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立法研究,总结各地预防立法的成功经验,研究借鉴境外、国外预防职务犯罪立法成果,最高人民检察院适时向全国人大提出制定全国预防职务犯罪立法的建议案,以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法制化、完善反腐败法律体系建设。二是完善预防地方立法。各地人大常委会适时将制定地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纳入立法计划,进一步明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组织领导、工作原则、权利义务、职责任务、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规定,促进预防工作向规范化、法制化发展。

(二)推动预防一体化机制建设、提高预防的实效性。

一是建立侦防工作指导机制。为了“侦防一体化”工作有较高的起点,在研究论证基础上,由省级院结合实际制定《侦防一体化工作意见实施细则》,经检察委员会审议通过施行,从而为各地检察机关开展侦防一体化工作提供依据。二是建立预防介入侦查机制。规定侦查部门立案的职务犯罪案件,预防部门都应派员介入。特定案件不宜同步开展预防工作的,经检察长批准,预防部门不派员介入。预防部门介入侦查可以采取查阅案卷、参加审讯、预防调查、案件剖析等形式。深入了解犯罪的主客观原因,完成案件预防各项工作。侦查部门积极协助预防部门开展预防活动,共同研究措施,检察建议等内容。

2、要发扬民主,坚持集体决策。

综观国内的相关案件,在乡镇造成职务犯罪的大多都是因为重大事项决策没有坚持民主集中制,由乡镇领导一言堂导致的。因此,在乡镇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对镇的重要事项进行集体讨论集体决策,不能由镇主要领导“说了算”,要对权力进行科学地分配,避免权力过分集中,导致职务犯罪的发生。

(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一是加强和完善党委领导下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建设。二是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注重发挥侦防一体化联席会议及办公室的协作作用,运用网络办公、网络信息、预防职务犯罪管理系统等平台畅通信息渠道,实现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三是建立信息采集管理机制。预防职务犯罪信息资料实行统一管理,要求侦查和预防部门在工作中注重预防职务犯罪信息资料的采集,对于在办案中形成的与预防工作有关的信息资料,统一交由预防部门管理。预防部门在工作中注意发现和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对受理线索应及时移送侦查部门,并向举报中心备案。四是建设预防信息共享系统。在检察院、纪委监察、审计、工商、税务、财政等预防信息采集和保存部门之间搭建起一个预防信息共享系统,则有利于克服各部门各自为政、重复采集与保存、分散管理其信息的弊端,有利于健全社会诚信网络,使信息高度流动,资源得到共享。

(二)加强公众参与预防机制建设,强化预防力量。一是加强公众参与预防机制建设。公众参与预防机制建设主要体现两个方面:1、通过对社会公众施行权利教育和提高公众对腐败现象的认识,使更多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到职务犯罪预防工程中。2、增强公众参与职务犯罪预防的信心,包括线索提供人和举报人身份的保密制度、举报奖励制度和对举报人保护制度。二是加强警示教育的常态化建设。1、推进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进党校和行政学院工作。2、加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各级检察机关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的支持,把警示教育基地开展活动纳入党委政府工作规划,作为反腐倡廉工作考核重要内容,积极争取将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和运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三是推进法治文化、廉政文化建设。将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廉政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建设总体布局。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的五进活动。结合派驻检察室建设,积极探索建立预防联络点、预防自愿者制度,延伸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触角。

3、要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检查。

一是要建全财务管理制度。乡镇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是导致干部产生职务犯罪的重要原因,因而必须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财务管理机制,堵住管理缺口,不给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对各种专项资金应归口管理,进行公示、公开制度,让各项补助金使用情况透明化。二是完善监督检查。定期对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对各项补助资金的核、发等情况进行监督,堵住专项资金管理的漏洞,不给贪心者有机可乘。同时加大对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国家政策、资金拔付情况的了解,提高群众监督意识。当然,对发现的职务犯罪案件,从严从重坚决给予查办,绝不姑息。

(一)加强预防专业化建设,提升预防能力。一是加强预防队伍与机构建设。二是以惩治与预防年度综合报告为载体,加强预警预测能力的培养。三是以强化理论研究为基础,提升预防专业化建设。检察机关通过聘请各个领域、行业的专家,设立预防咨询专家库、职务犯罪研究中心及协会,为预防工作中涉及的专业技术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咨询,体现法律与技术监督的完美结合,提高预防工作的技术的含量。

(二)预防职务犯罪是党中央关于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要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时俱进,就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思想观念、工作方式等方面,引进机制,创新发展,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沿着健康的道路不断向前发展。打击职务犯罪工作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检察工作对职务行为执法的两个互为依存、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二者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惩处是遏制腐败现象的有效手段,但打击本身不是目的。打击的目的在于发挥法律本身的警戒、威慑作用,惩一儆百,预防贪污贿赂的发生,防止腐败现象的蔓延。职务犯罪工作机制中,要正确处理好打击和预防的关系,努力实现从查处案件向预防犯罪延伸,从事后预防向事前预防延伸,从个案预防向制度和机制建设延伸,使预防职务犯罪在整个检察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4、要创新体制,坚持以人为本。

预防职务犯罪,还要进一步创新体制,其中一个就是创新选人用人制度,根据各干部的实际能力安排到最适合的部门或岗位上。同时,要据据乡镇的实际,不断提高乡镇干部的经济待遇。在乡镇工作,干部直接面对基层群众,工作量大而且复杂,但是乡镇干部的工作、生活环境却相对较差,经济福利待遇偏低。作为乡镇党委政府,应该坚持以人为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根据实际适当给镇干部增加岗位津贴、下乡补助等费用,不断提高镇干部的经济待遇,尽可能的减少镇干部贪财之念。

(一)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对于反腐败、维护党的威信,巩固国家政权,维护政治、经济、文化和人民生活各个领域的正常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预防职务犯罪可以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率上升的趋势。预防不是意味着消除,从某一方面讲,预防实际上“控制”或“管制”犯罪的发生。预防犯罪的标志是违法犯罪率的下降或是犯罪率增长大趋势的减弱。

其次,预防职务犯罪有利于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预防职务犯罪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从端正党风、政风和角度深入工作,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风政风廉政建设。这样既达到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上升的目的,又能带动社会风气的好转,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再次,预防职务犯罪有利于创造良好经济秩序。预防职务犯罪通过控制和降低犯罪率,直接减少职务犯罪给社会和企业造成的损失。同时通过具体预防措施,促进国家加强参与经济的公共权力的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市场经济的规范,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管理体制。

最后,预防职务犯罪有利于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首先能够通过宣传教育的方法,促进各级政府机关和党政干部树立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其次通过预防职务犯罪促使的实施,可以从预防犯罪的角度,来完善公共权力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加强监督和制约,促进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中依照完善、科学的具有预防职务犯罪机能的制度、程序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办事,促进国家依法治国方略的进行。

5、要围绕中心,坚决服务大局。

乡镇党委、政府是基层的组织,也是党委政府决策的直接执行者,因此必须围绕地方政府的中心开展工作,坚决服务大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键在于乡镇干部是否真抓实干。因此,乡镇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凝聚力和号召力,团结党员干部聚精会神谋发展,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使乡镇干部有明确的目标任务,并为之不懈奋斗,减少包括贪财、以权谋私等职务犯罪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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