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历史备考知识:我国选官制度和监察制度
在历史里,每个朝代都有其不一样的政治制度。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高三历史《我国选官制度和监察制度》的备考知识以供大家学习。
高三历史备考知识:我国选官制度和监察制度
从夏朝到春秋,选官主要按爵位;战国时期,商鞅变法等地主阶级改革才重视按军功授爵。西汉武帝时开始实行察举制,分察举和皇帝征召等。南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按照“中正”所评品级决定官员奖惩,反映了世家大族(士族地主)的垄断地位。(标准为门第)隋唐时期随着士族门阀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兴起,产生了科举制。
我国选官制度的演变
1、世袭制;军功受爵;
2、察举制度两汉时期,为适应中央集权制封建国家统治的需要,汉朝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拨人才的选官制度。包括察举和征召等内容。选官标准:前期是才能和品德,后期却变成门第望族。九品中正制
3、科举制度
(1)隋唐时期:创立和完善:A、隋文帝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办法选拔官员;隋炀帝时,设进士科,科举制正式形成。B、唐朝时:①、贞观时,增加了科举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②、武则天时,大量增加科举取士的人数,还首创了武举和殿试。③、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以后成了定制。C、评价:科举制的创立是封建社会选官制度的一大进步,它起到了抑制门阀、扩大封建统治基础、加强中央集权等作用。
(2)北宋时:发展:①、北宋初期:A、考试分乡试、省试和殿试三级;B、严格规定了科举考试的程序,殿试成为定制;C、考试科目逐渐减少,进士科成为最主要的考试科目;D、在考试方法上实行糊名法;
(3)明朝时:八股取士:科举试卷只能从儒家的四书五经中命题。
(4)清朝时:A、戊戌变法时:改革科举制度,废除八股取士;B、1905年,清政府废除了科举制度。
4、高考:1977年,我国恢复高考制度。
我国古代的监察制度
1、御史大夫:秦朝所设的“三公”之一,(职能)
2、刺史制度:西汉武帝在全国设十三个州,每州设刺史1名进行监察。刺史级别不高,但代表中央,可以监察诸侯王和地方高官。东汉刺史权力进一步加强,并逐步增加了地方行政权和军权,成为州的最高长官。
3、通判:北宋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在地方设通判,负责监督知州,两者相互牵制。
4、御史台:元朝设立的最高监察机关。
5、提刑按察使司:明朝设立提刑按察使,分管地方监察和司法。
6、厂卫特务机构锦衣卫负责辑捕、刑狱之事,监视、侦察官民的不法行为。它直接则皇帝指挥,不受政府司法部门的管辖。后来,东厂和西厂则宦官统领,皇帝直接控制。
高三历史备考知识:我国选官制度和监察制度
1、三公九卿制:
(1)、形成和演变:A、秦灭六国统一中国后,在确立皇权至上的基础上,建立起三公九卿制,在中央设置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B、汉承秦制,汉朝继续沿用秦朝的三公九卿制,只是在某些官职在名称上有所变化,职权范围变化不大。
2、三省六部制
(1)、形成和演变:三省六部制是隋朝在继承魏晋以来中央行政制度的基础上创立的,唐朝延用并完善。三省长官都是宰相,他们相互牵制和制约,都由皇帝直接任免。宋元明清时期在沿用的基础上稍有变化,但变化了只是局限于形式。
3、上述两种制度的主要区别:
(1)、确立和盛行的时代不同:三公九卿制确立于秦朝,盛行于汉;三省六部制确立于隋朝,盛行于唐。(2)、内部结构不同:三公九卿制是综合性的中央行政机构,其中行政、军事和监察等权力融为一体,皇帝的家政与国政混为一谈;三省六部制则是集决策、审议、行政为一体的中央行政机构。(3)、丞相的组成和地位不同:三公九卿制中,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有相对独立的决策权、审议权和行政权;三省六部制中,由于三者长官都是宰相,使相权一分为三,从而加强的皇权。
我国古代的地方行政制度
1、分封制:①、经济基础:井田制;②、受封的诸侯王在自己的领地内具有行政、军事、经济上的相对独立性;③、作用:
2、郡县制:起源于春秋初期。秦统一全国后,这种制度在全国推广,并被后世所沿用,对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3、郡县制与封国制并行制汉初在地方推行。封国分王国和侯国两级。王国名义上受朝廷节制,实际上与割据无异。形成了王国问题。侯国相当于县,受所在郡监督。汉武帝颁布“推恩令”和“附益法”,解决了王国问题。
4、行省制度开始于元朝。行省制度适应了元朝疆域辽阔的统治需要,巩固和发展了中央集权制度和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行省制度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