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学与“天生的见解”

2016-11-18

【内容提要】

文学的真理难以被发现,诗学难以成为科学,这首先是因为我们对于文学具有众多的“天生见解”。所谓“天生的见解”,指的是人们不假思索地搬用到文学批评(理论)中的各种常识和想当然的“观点”。人们不自觉地把作品中的人物当成人格性个体、认为作品是诗人运用艺术技巧表现某个主题(思想感情)的结果。

【关键词】 天生见解 常识 人格性个体 主题

诗学难以成为科学,因为对于文学,人们有各种“天生的见解”。此所谓“天生的见解”,指的是人们不假思索地搬用到文学批评(理论)中的各种常识和想当然的 “观点”。“人人都是天生的艺术家”,这句名言有讨好大众的意味。现在说“人人都是天生的文学批评家”,这却是一句老实话。与其说人们自觉运用“天生的见解”,不如说“天生的见解”暗中决定着人们对于文学作品的态度,暗中支配着人们对于文学作品的思维过程。

王之焕的诗《登鹳鹊楼》曰:“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有一位唐诗专家说:“‘白日依山尽’中的‘白日’指明亮的太阳;‘依山尽’似不是指太阳落山、沉入黑暗,因为那样就不能穷千里目了,黑暗中即使登得再高,也不可能有千里目之奇观。这里的‘依山尽’……(指的)是太阳一直照到连绵山脉的尽头。”

专家不同意把“白日依山尽”理解为“太阳落山”,是因为专家有这样的常识:“黑暗中即使登得再高,也不可能有千里目之奇观”。谁也无法否定这样的常识。只是由此把“白日依山尽”的字面含义说成是“太阳一直照到连绵山脉的尽头”,则固然显得新奇,但更多地是不可信。能够表达“太阳一直照到连绵山脉的尽头”这一含义的古汉语,大概是“白日照山遍”或者其它什么的,而“白日依山尽”的字面含义只能是指“太阳落山”。更重要的是,任何以常识为依据的文学批评,会遭遇其它常识的有力反对:即使是在最明亮的正午,一个眼力最好的人登上了最高的楼层,他能看见“千里目之奇观”吗?任何人想要看见“千里目之奇观 ”,他起码也得带上一副望远镜吧?其它常识还能发出这样的质疑:诗中提到的“鹳鹊楼”据说是在山西省境内,距离黄河的入海口总会有数千里之遥吧,一个人置身于鹳鹊楼的最高处,无论天气如何晴明,也不可能看见“黄河入海流”之“奇观”啊。

再说,把诗中的“山”理解为“连绵山脉”,属于所谓的“增字解经”。

总之,“天生的见解”会让我们顾此失彼,犯低层次的语言学错误——我们在犯这种错误时,还自以为有所发现、有所创新,因而自鸣得意哩。

古希腊的“芝诺悖论”中有“阿基里斯追不上乌龟悖论”:阿基里斯永远追不上乌龟,因为每当阿基里斯追到乌龟曾经到达的地方,乌龟总是又向前移动了。《牛津西方哲学史》对此说:“芝诺悖论至今令那些脑筋不灵的人困惑不已”。[1](P17)但悖论之所以是悖论,在于它是合乎逻辑的,在于它是人们根据逻辑所无法反驳的。“解悖”的历史超过了两千年,但悖论仍然巍然屹立在老地方,没有人能动摇它们分毫。《牛津西方哲学史》说悖论只是“令那些脑筋不灵的人困惑不已”。但“脑筋灵的人”只能是那些坚信常识的人——常识知道阿基里斯不费力就能追上乌龟,因而会“有力”反对悖论达到的结论。但这个“有力”说白了不过是“我不信”。悖论的意义因为我们的“脑筋灵”——对于常识的无条件坚信——而被遮蔽了。

一旦不自觉地把常识转化为“天生的见解”,然后根据它们去面对所有的文学作品,那就意味着我们把那些不寻常的事物降低成了寻常事物,意味着我们对于不寻常事物的不寻常性视而不见。

佛罗依德因为“天生的见解”作祟,也不自觉地把那些伟大的文学作品当成了平淡无奇的东西。佛罗依德作为科学家,发现了人类的“深层心理”,但在面对文学作品时,这个“深层心理”概念就成了佛罗依德的“天生见解”:“深层心理”决定了作品中人物言行的性质,而作品中的人物归根结底就是你我一样的人。对于人物进行所谓“深层心理分析”,乃是佛罗依德贡献给诗学(文学批评)的著名方法。哈姆雷特遇上了复仇的好时机,但最终并没有拔剑刺向杀父的仇人——这是著名的“哈姆雷特延宕问题”。佛罗依德对此解释道:哈姆雷特之所以中止复仇,是因为哈姆雷特作为男人天生有“杀父娶母情结”,如今突然意识到仇人只不过是干了他哈姆雷特一直想干而不敢干的事情、突然意识到自己并不比仇人更纯洁,因此自惭形秽、两手发软。但这样的解释与哈姆雷特那段著名台词的意味乃是风马牛不相及:“他正在祷告,我现在可以下手了;我现在就下手;这样他就可以去上天;这样我也报仇了。这事还得考量:一个恶汉杀了我的父亲,我是我父亲的独子,因此就把这个恶汉送上天。啊,这简直像是受他雇来干的事,不是报仇……我如今乘他正在洗心赎罪并且最宜于受死的时候把他杀死,这算是报仇了么?不,收起来罢,刀,你等着更残狠的机会罢 ”。[2](P587-588)佛罗依德的解释不仅与事实不合,而且也是杀风景的——所谓“等着更残狠的机会”,与佛罗依德所言“自惭形秽”相去何止千里啊。把作品中的人物当成是你我一样的人格性个体,乃是最顽固的“天生见解”,把它作为原理是不可能揭示文学杰作之奥秘的。

“人物性格”在西方诗学那里是一个重要概念,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三番五次地说悲剧中的情节比人物性格更重要,这原本是宝贵的洞察,但亚里士多德绕了一圈还是回到了“人物性格”,因为亚氏认为自己所看重的“情节中的必然性”来源于对于人物性格的摹仿。直到今天,“人物性格分析”仍然是文学批评的基本工作。但哈姆雷特没有性格。只有我们凡夫俗子才有性格。谁只要去研究“哈姆雷特的性格”,他除了把伟大作品加以凡俗化之外,不可能得到真知灼见。在我看来,“虚无倾向”和“复仇欲望”这两种人性(精神体)共用了“哈姆雷特”之名。哈姆雷特这段台词是由这两个精神体的对话构成的。“他正在祷告”——这是“虚无倾向”为了戏弄“复仇欲望”而创造出来的场面,它对“复仇欲望”产生了这样的诱惑:仇人现在并无防备,这是复仇的绝好时机。所以,“复仇欲望”一阵惊喜:“我现在可以下手了”;第二个念头离行动只有咫尺之遥了:“我现在就下手”。而“虚无倾向”适时地说出了这样的话:“这样他(指仇人)就可以去上天”。“复仇欲望”除了复仇并不顾及其它:“这样我也报仇了”。这时候,“虚无倾向”便主动地、“设身处地地”为“复仇欲望”着想:“这事还得考量……”。这段著名台词本质上是两个精神体的“内在对话”,是“虚无倾向”对于“复仇欲望”的捉弄,具有深邃的幽默意味——一切天才悲剧都有幽默意味。

天才作品中的主人公没有人物性格,自然也就不存在所谓的“内心冲突”。

“逼上梁山”故事中的主人公是林冲。批评家们认为林冲有性格,而且林冲性格的主要方面是一个“忍”字,这表现为林冲举起了拳头却没有痛打调戏自己妻子的高衙内、而且反对鲁智深杀死那两个企图谋害自己的押解公人。批评家甚至指出林冲之所以“忍”的原因:林冲有一个美满幸福的家,不希望这个家遭受毁灭,云云。但林冲实际上一如哈姆雷特,并没有什么“人物性格”,更谈不上“忍”。林冲从来没有忍过,而是“能出手时必出手”。林冲只是“复仇欲望”的化身。林冲之所以不打高衙内,是因为高衙内不是真正的仇人,真正的仇人是陆虞侯和富安。林冲阻止鲁智深杀死两个公人,原因是一样的。对于真正的仇人,林冲没有手软过:陆虞侯第一次诡计失败后,愤怒的林冲“拿了一把解腕尖刀,径奔到樊楼前去寻陆虞侯,也不见了,却回来他门前等了一夜,不见回家……林冲一连等了三日,并不见面”。[3](P60)我们不能设想这期间林冲一旦遇上了陆谦将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来吗?林冲难道不知道,一旦杀了人,自己的“幸福家庭”——如果像我们的研究者所相信的那样真地存在的话——将会化为乌有吗?

作品中的人物既然被认为是像你我一样的人格性个体,对于人物进行道德评判也就是顺理成章的做法了。红学家周汝昌先生倾注了数十年的心血研究《红楼梦》,但是,一旦面对《红楼梦》中的那些“精彩小片段”,周先生所说的话却表明自己被自己的道德意识所累,譬如,周汝昌先生说:“(《红楼梦》)书也只写到第三十二回,便又写宝玉被父亲一顿毒打,几乎送命……贾环正和盛怒的严父撞个满怀,正要倒霉,他却立即心生毒计,马上跪下,秘告宝玉,说出了这样一段伤天害理、激怒贾政的话”,周先生的结论是:“贾环是毒极了”。[4](P124)旺盛的道德意识使得周先生看不见“宝玉挨打”故事的神秘(超道德)意味。贾环的“秘告”固然是宝玉被毒打的一个原因,但问题是:贾环为什么不早不晚,偏偏会在这个时候“和盛怒的严父撞个满怀”呢?其实,导致宝玉挨打的原因除了贾环的“秘告”之外还有不少,而且无一例外地都有“偏偏”的意味:一、忠顺亲王府的长史官“偏偏”一眼就看见了宝玉身上的“红汗巾”,并且当着贾政的面揭穿了宝玉的谎言;二、“(宝玉)正在厅上干转,怎得个人来往里头去捎信”,然而,“偏生没个人,连焙茗也不知在那里”;三、“正盼望时,只见一个老姆姆出来。宝玉如得了珍宝,便赶上来拉他”,不曾想,“老婆子偏生又聋”。周汝昌先生无视这些“偏偏”的神秘意味,而只是放任自己的正义感这匹野马。如果所谓“ 贾环是毒极了”是正确的,那么,我们也就有理由杀风景地作出判断:焙茗是玩忽职守的仆从。面对这一系列的“偏偏”,我们不应该单单抓住贾环“秘告”,并且说什么“贾环是毒极了”,而是应该长叹一声说:贾宝玉今天是怎么啦!为什么今天就发生这么多的“偏偏”呢?

如果我们真地去追问何以会发生这么多的“偏偏”,我们距离文学的真理便只有一步之遥了。一件作品中只需出现一个这样的“偏偏”,它便算是天才之作了,短短的“宝玉挨打”故事中居然有这么多的“偏偏”,却又仅仅只能激起研究者的一腔义愤,这大概算是对于天才作品的一种浪费吧。

最根深蒂固的“天生的见解”还有这么一条:作品是诗人的创造物,作品的一切价值都是诗人赋予的。这条“天生的见解”能够派生出许许多多的次一级见解,譬如:作品乃是诗人运用艺术手法表现自己某种思想感情(主题)的结果,换言之,文学作品被“理解”为命题作文一类的东西。

到作品中去寻找所谓的主题,乃是现代许多研究者的基本冲动。郭英德、过常宝《中国古代文学史》认为:“元代社会传统道德的崩溃和涣散,引起了有识之士的深沉忧患和强烈悲哀,也激发了他们维系纲常、端正人伦的责任感。只有复兴道德教化,才能挽救社会颓风,成为一种时代精神。《窦娥冤》正是把这种时代精神艺术化、审美化为戏剧冲突,借下层平民在信守道德与适应现实的两难抉择中的困境及其解脱,来表现道德破败的社会危机和挽救危机的不懈努力。”[5](P233)这就不仅认为作家的目的(主题)在作品中存在,而且认为作家的目的甚至反映了某种“时代精神”。这段批评文字容易引起常人的认同,因为它是根据常识心理而说出的。批评家不仅抓住字面的东西而宣布窦娥是“下层平民”,而且说窦娥面临着“两难抉择中的困境”,总之,窦娥被理解为既弱小又善良。

但实际上的窦娥既不弱小也不善良。窦娥谈不上善良,因为窦娥把“大旱三年,寸草不生”的灾难施加给了楚州地区——这是窦娥的“鬼魂”当着父亲窦天章的面承认了的;至于说窦娥谈不上弱小,只要分析一下著名的“三桩誓愿”就显而易见了。刽子手正要开刀行刑之际,突然发现“这一会儿天色阴了”,继而又感觉到了“好冷风”,总之,“六月飞雪”的预兆再明白不过地展示了出来。为什么会有这预兆?缺乏思考的回答是:那是因为窦娥的冤情果真感动了老天爷。这样的回答之所以被认为是缺乏思考的,是因为我们可以反问:老天爷既然知道了窦娥的冤情,但现在正是事关窦娥性命的紧要时刻,老天爷为什么不当机立断地下起一场大雪,而只是按部就班地、不慌不忙地行事呢?难道是老天爷无力这么做吗?今则说,只说起六月飞雪的前兆,刚好表明了窦娥竟然强大得可以操纵老天爷,让老天爷服从窦娥的意图:如果老天爷真地按照自己“赏善惩恶”的定律而即刻下起一场六月雪,那么,监斩官必定会由此而暂停行刑之事,直至为窦娥平反,但这么一来,窦娥“毁灭社会” 这一先天目的也就无从实现了。让老天爷仅只展示出六月飞雪的预兆,是窦娥作为主人公的智慧所带来的神来之笔:代表官府的监斩官既然亲眼目睹了这些预兆,为什么就不能暂缓行刑呢?监斩官难道就不怕窦娥“大旱三年,寸草不生”这一关系到整个楚州地区命运的誓愿由此成为现实吗?监斩官终归是无动于衷。这就暗示了官府的可杀。

第二桩誓愿“血飞白练”的实现,彻底昭示了窦娥的冤情。但即使如此,从官府到民间,在往后的日子里,竟然没有一个人想到采取什么措施,以便抚慰窦娥的冤魂。这当然是再一次“论证”了这个社会的冷酷无情和该死。

监斩官为什么关键时刻无动于衷?为什么整个社会在窦娥冤杀之后麻木不仁?像这样的问题都只能结合贯穿全剧的“主人公的目的”来回答:因为不这样的话,窦娥就不能把“三年不雨、草木不生”的灾难降给楚州地区。

对于“三桩誓愿”内在奥秘所作的这些揭示,有助于我们达到这样的认识:那些惊人的情节不是人工能够想象出来的,诗人本着任何“深沉而强烈”的目的也不足以想象出这种惊天动地的文字。人们凭天性而觉得诗人的想象能够上天入地,而单单不敢想象主人公的神通。天才作品中的主人公与诗人远远谈不上是同一的。质言之,天才作品中不存在所谓诗人的目的(主题)。

认为诗是诗人抒写自己感情的结果,这是我们最根深蒂固的先天见解。蜜蜂生而筑巢,蜘蛛生而织网,为什么会如此?我们总是回答:是因为它们的本能。但是,所谓“蜜蜂的本能”是什么意思呢?蜂巢的成就应当归功于谁呢?蜜蜂没有什么本能,没有任何事物拥有什么本能。“蜜蜂的本能”其实是“本”通过蜜蜂、为了蜜蜂能够生存下去而表现出来的“能”。没有人糊涂得因为蜂巢而去歌唱蜜蜂,但我们却难以想象“本能”中的这个“本”是什么意思。蜂巢只是某种“本”之“ 能”的产物,而不是蜜蜂的产物;文学杰作也只是某种“本”之“能”的产物,而不是诗人的产物。文学杰作中的主人公就是具有“能”的那个“本”。科学的主人公概念是诗学成为科学的标志。

“郴江幸自(意为应当)绕郴山,为谁流下潇湘去?”——这是秦少游的词《踏莎行》中的末二句。刘乃昌先生《宋词三百首新编》中对于这两句词的理解是:“郴江本应是绕郴山而流,为何流向遥远的潇湘呢?”[6](P118)叶嘉莹教授对于这两句词的理解是:“秦少游问的是无理,他说郴江从郴山发源,就应该永远留在郴山,它为什么居然要流到潇湘的水中去呢?这是无理的提问”。[7](P249)

古汉语中的“谁”有两个主要的含义:什么人、什么(即何)。让人感觉奇怪的是:二家不约而同地把词中的“谁”解成了“何”或者与“何”含义相同的“什么”。

另外,叶嘉莹教授的语译明显地把“下”字给漏掉了。至于刘乃昌先生,则是在“下”的位置上竟然插进了“遥远的”一词。总之,二家对于这个“下”字也是不约而同地有所疏忽,这也是值得深思的。

叶嘉莹教授在把“为谁流下潇湘去”理解为“为什么居然要流到潇湘的水中去呢”之后,说出了一种惊人的见解:“那是对于天地的一个终始的究诘,那是有深悲沉恨的人才会发出这样对天地终始的究诘”。[9](P249)

或许我们可以这么认为:正是这种惊人的见解在叶教授的眼前一闪之后,叶教授自己被这一见解给迷住了,以至于对于“下”字视而不见了。

叶教授把问题复杂化了。如果我们替叶教授在语译中补上“下”字,叶教授的语译就成了:“它为什么居然要流到下方的潇湘的水中去呢”。只是这么一来,叶教授就没有理由提出那条惊人的见解了,因为这样的语译所包含的问题不是什么“对于天地的一个终始的究诘”,而是简单的,甚至简单得可笑:郴江不流到下方的潇湘,难道能逆流到郴山的顶峰不成?

替叶教授补上“下”字,固然能使其理解显示出错误,但叶教授更大的错误在于用“什么”来解说词中的“谁”字。一旦补上“下”字,我们就看清了“谁”不能被理解为“什么”。所以,“为谁”只能是“因为什么人”,细言之则是“因为自己还是因为其他的‘人’”。

认为作品中的问题归根结底是诗人自己提出来的,这是使诗学难以成为科学的一种障碍。在我看来,这两句词是一个天才悲剧。“郴江”是其中的一个主人公,其目的是要“绕郴山”,而“郴江绕郴山”是被暗示为理由充足的:郴江发源于郴山,郴山之于郴江,犹如母亲之于儿子,所以,“郴江绕郴山”就有如儿子依恋母亲,岂不是天经地义吗?此悲剧中的第二个主人公则没有化身为事物形象,但正是这第二个主人公向这第一个主人公提出了“为谁流下潇湘去”的问题:郴江啊,你到底是因为自己还是因为其他人竟然离开了你所依恋的郴山,而流到了潇湘之中?难道能是因为任何其他人吗?郴山怎么就永远不会因为任何人而下滑咫尺呢?告诉你吧,你“流下潇湘去”,与其说是因为有地势低下的“潇湘”存在,不如说是因为你自己——因为你是水,岂不闻“水往低处流”的道理吗?总之,“郴江流下潇湘去”乃是第二主人公对于第一主人公“郴江”实施的惩罚——利用所谓自然规律而实施的惩罚。进而言之,“潇湘”是用不着任何注释的,我们无需知道它们是湖南境内的河流,从理论上倒是可以这么说:它们乃是第二主人公为了惩罚第一主人公“郴江”而创造出来的、地势上处在“郴江”之下者。

叶教授忽略了“下”字、把 “谁”解为“什么”,然后又说“秦少游问的是无理”,说“为谁流下潇湘去”是“无理的提问”。当然,在叶嘉莹教授那里,“问的是无理”和“无理的提问”等等话头,是被用来对于作品进行肯定的,具体言之,叶教授认为:“有的时候,在诗词之中,是‘无理之语’,却是‘至情之辞’”。[7](P249)总之,叶教授不仅认为诗是诗人抒写自己感情的结果,而且认为那些优秀的诗句乃是诗人抒写“至情”的结果。

认为情与理在好的文学作品中不能共存,也可以说是我们的一种先天见解,所以,严羽的话“诗有别趣,非关理也”容易引起我们莫名其妙的共鸣。这种先天见解与其它的先天见解一起,使得叶嘉莹教授的注意力不能集中于“谁”和“下”这两个常见的、具体含义并不难以被确定的单字上,而是在承认这两句词的卓越性的同时断言其中包含了“至情”、以及与此“至情”相伴随的“非理性”:“这二句词说起来就是很没有理性的话”。[9](P249)但实际上,文学杰作中不存在“没有理性的话”,相反,文学杰作之所以是杰作,只在于它是超理性的——杰作的实质便是超出于人类(包括诗人)理性之上的完满智慧。

根据诗人的个人历史来理解作品,亦即所谓“知人论世”,也是我们面对文学作品时的一种先天性倾向。急于引进历史的心情,会使得批评家无暇仔细读完作品、无暇在字面含义层次上把作品读通。叶教授根据这两句词就断言词作者是一个“有深悲沉恨的人”,这其实是有关诗人个人生命史的知识扰乱了研究者理智的结果。天才作品中只有为了目的的实现而付出的代价,以及理由充分的惩罚,并不存在什么“深悲沉恨”。

参考文献:

[1]安东尼·肯尼.牛津西方哲学史[M].韩东晖译.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2]莎士比亚.莎士比亚全集[M].梁实秋译. 海拉尔:内蒙古文化出版社,1995

[3]施耐庵.水浒传[M].长沙:岳麓书社,

[4]周汝昌.红楼小讲[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2

[5]郭英德、过常宝.中国古代文学史[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3

[6]刘乃昌.宋词三百首新编[M].长沙:岳麓书社,1994

[7]叶嘉莹.唐宋词十七讲[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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