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中不能陷入“霍布森选择效应”的困境
1631年,英国剑桥商人霍布森贩马时,把马匹放出来供顾客挑选,但附加上一个条件,即只许挑最靠近门边的那匹马。显然,加上这个条件实际上就等于不让挑选。对这种无选择余地的所谓“选择”,后人讥讽为“霍布森选择效应”。
从社会心理学关于自我选择的角度来说,“霍布森选择效应”显然是社会角色扮演者的一大忌讳。谁如果陷入“霍布森选择效应”的困境,谁就不可能进行创造性的学习、生活和工作。道理很简单:好与坏、优与劣,都是在对比中发现的,只有拟定出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可能方案供对比选择,判断、决策才能做到合理。一个人在进行判断、决策的时候,他必须在多种可供选择的方案中决定取舍。如果一种判断只需要说“是”或“不”的话,这能算是判断吗?只有在许多可保选择的方案中进行研究,并能够在对其了解的某础上判断,才算得上判断。在我们还没有考虑各种可供选择的方法之前,”我们的思想是闭塞的。倘若只有一个方案;就无法对比,也就难以辨认其优劣。因此,没有选择余地的选择,就等于无法判断,等于扼杀创造。鉴此,有成效的社会角色扮演者,其头脑中总是有多种“备择方案”,总是高度重视“多方案选择”,因为他们始终认为要有许多种可供采用的衡量方法,这样才可以从中选择一种适当的方法。在这里,生活的辩证法正如一句格言所说的:“如果你感到似乎只有条路可走,那很可能这条路就是走不通的。”
“感到似乎只有一条路可走”的情况,在某些人的学习,生活和工作过程中,恐怕并不鲜见。为什么会陷入这种“霍布森选择效应”的困境之中呢?看来与思维的“封闭性”和“趋同性”是不无关系的。所谓思维的封闭性,就是看不到客观世界、环境系统的开放性。这种封闭性又必然带来“趋同性”,它规定了人的思维活动总是朝着单向选择性进行,不去寻找新的视角,开辟其他可能存在的认识途径。这种封闭性和趋同性的思维方式,在心理上长期积淀,就会造成选择和实施创造决策之心理上的封闭意识和趋同意识结构,结果,就使自己在整个创造过程中,失去了属于个体自身的自由活力和创造精神,在社会普遍的静态的有序性下,遗弃了富有个性化迷人魅力的主动冲击力,呈现出一种负面性的表现:激化了单向选择性层面,进一步取消了人在本质上所固有的多样化、多层次选择性层面的存在的可能。于是, “霍布森选择效应”也就翩然而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