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国家将降低房屋转让手续费
2017-04-13
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降低房屋转让手续费受理商标注册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通知》规定,自今年10月15日起,降低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农业、民航、新闻出版广电、林业等6个部门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其中,新建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由现行每平方米3元降为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即二手房)由现行每平方米6元降为每平方米4元。《通知》同时明确,各省级价格、财政部门可根据当地住房转让服务成本、房地产市场供求状况、房价水平、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进一步适当降低中小城市住房转让手续费标准,减轻居民购房费用负担。
每平方米降低一两块钱可能对购房者来说是杯水车薪,但对整个城市乃至整个省的行政收入,就很大了。
1-8月,广东商品房销售面积6743.60万平方米,按照此比例推算广东省每月的新房销售面积,约是809.2万平方米。新房转让手续费减少会让广东省每月减少809.2万元行政收入。
1-8月,上海市房屋销售面积1456.75万平方米,新房转让手续费减少会让上海市每月减少182万元行政收入。
1-8月,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为847.9万平方米。今年前5个月,北京市二手房成交面积596.03万平方米。融360推算,新房与二手房转让手续费减少会让北京市每月减少行政收入344.4万元。
减少住房转让行政收费,虽然减轻购房者负担的作用微乎其微,但可以看出国家对房地产市场传达的态度。对于大中城市来说,每月减少几百万元的收入是可以接受的。放宽行政管制、降低行政收费也是深化扩大改革开放的一部分。国家还是希望房地产市场能维持住回暖的行情。《通知》给予各省自行决定进一步降低行政收费的空间,也是为了试探各地的“减负”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