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济南首次招聘聘任制公务员

2016-11-12

今天下午,记者从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作为山东省确定的首批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城市之一,济南市将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4名,这也是济南首次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

此次招聘的具体职位包括济南市发改委综合交通高级职员1名、发展规划研究高级职员1名;济南市商务局项目促进高级职员2名。报名时间为7月20日9:00至8月10日16:00,报名采取邮寄及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进行考试测评,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考试测评原则上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分为笔试、面试、综合评价3个环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评价成绩分别占30%、30%、40%的比例;对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则采用直接选聘的办法。

根据考试测评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等情况,拟确定的聘任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任合同,确定聘任关系,明确聘任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相应待遇等。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合同管理,按照国家政策实行协议工资,聘任合同期限为1至5年,试用期为1至6个月。

岗位需求

聘任制公务员是指机关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经中央或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以合同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职、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相比于传统意义上的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最大的不同在于引入市场机制,将公务员的身份变成了合同制。

其实,从2010年1月1日起,深圳市所有新进入行政机关的公务员,一律实行聘任制。而青岛作为我省最早启动聘任制公务员的城市,也于2014年3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首批聘用人员于2014年8月上岗履责。

“聘任制公务员岗位大多需求的都是具有较强技术含量的人才,这些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周期长,按照机关传统的考录模式,难以招聘到合适人才。”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首次招聘的聘任制公务员,是根据用人单位需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确定的,选取的都是专业性强、能力素质要求高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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