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各国公共行政论文

2017-03-18

公共行政的主体是以国家行政机关为主的公共管理组织。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不属于公共行政的主体。公共管理组织除国家行政机关外,还有依法成立的、具有一定行政权的独立行政机构和法定组织。以下是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西方各国公共行政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西方各国公共行政全文如下: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谭融教授发表的《论西方公共行政研究的发展》(《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3年第5期)一文,提出自政府出现伊始,政治系统便开始出现。政治系统为了实现其目标,必须组建政府并要求政府的相应行为,使公共行政应运而生。但公共行政作为一个研究领域则很晚,18世纪德国学者试图探讨系统管理政府事务的重商主义财政理论,从那时起,公共行政才逐渐成为西欧国家的一个学术领域。

在公共行政研究发展的历程中,不同地域的国家呈现出不同的发展路径和研究取向。20世纪60年代以来,法国的公共行政研究出现法律、管理和社会学三种研究趋向,文化主义分析也对其公共行政研究产生了深刻影响。同期,人们称德国的公共行政研究为“改革学”。伴随两德统一,德国的公共行政研究涉及权力、资源重新分配及多层决策等问题。美国人19世纪后期才开始研究公共行政问题,20世纪60年代比较研究成为核心问题,但迄今未能解决比较公共行政的系统理论和研究范式问题。英国的公共行政研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更加职业化和切合实际方面都作出了贡献,但这并不意味着英国建构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公共行政学。在构筑国家地位和作用方面,英国的公共行政学远不能与法国和德国相比拟。

贸易结构与我国节能降耗

经济学院周申教授等发表的《贸易结构变动对我国能源消耗的影响》(《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14年第3期)一文,首先基于投入产出思想建立了理论框架,对贸易结构变动对能源消耗的影响进行剖析,并在此基础上运用投入产出法、两极分解法等定量分析方法展开经验研究。根据1997年、2002年和2007年我国工业部门各细分行业最终产品的能耗实物量,将工业部门各细分行业划分为能源密集型部门和非能源密集型部门,并对工业部门进出口除均衡增长以外的能耗效应(结构性因素所导致的能耗变动)进行分解,深入考察了我国对外贸易发展中的结构性因素对节能降耗的影响。

从贸易结构变动的能耗效应、单位总产出能耗实物量变动的能耗效应以及投入产出系数变动的能耗效应测算结果来看,研究期内(1998-2009年)无论是我国工业部门对外贸易的上述三项结构性变动因素的总能耗效应,还是分解出的对外贸易结构变化的能耗效应,均以2007年我国推行出口节能政策为分界点,在此之前总体上朝着不利于能源节约方向变动,之后开始向有利于节能降耗的方向演变。我国节能技术的推广对于能源节约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技术的节能空间可能将逐渐缩小,所以应更加重视贸易结构的优化和调整,充分发挥贸易结构变动的节能潜力。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角度,不仅需在产业、贸易政策层面维持对能源密集型部门的节能激励,而且要加强非能源密集型部门的节能激励政策。

融入全球价值链,迎接国际贸易新规则挑战

经济学院盛斌教授发表的《迎接国际贸易与投资新规则的机遇与挑战》(《国际贸易》2014年第2期)一文,首先总结性地分析了当前国际贸易与投资的新格局与趋势,指出进入21世纪后全球生产、贸易与投资体系已经逐步向全球价值链的新型模式转变。从企业层面看,它表现为在生产组织选择方式上的日益外包化和在空间选择上的日益离岸化;从国家层面看,它表现为生产制造、服务、贸易与投资日益融合为“一体化综合体”。

在这种背景下,它引发了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商业利益集团和政府对国际贸易与投资进行全球治理改革的要求,其核心目标在于通过制定高标准与高质量的新规则进一步统筹全球价值链,实现供应链的无缝对接,降低成本,继续保持领先竞争力。这种变化同时也对发展中国家的传统贸易政策理念产生了强烈的冲击。基于全球价值链的国际贸易新规则主要是通过所谓“第二代”贸易政策议题体现出来。

它包括两个层面:

一是包括目前在谈的WTO“多哈发展议程”中但多数尚未达成有关协定的议题;

二是未在WTO谈判与磋商框架内而只是在双边或区域贸易协定(RTAs)中达成条款或正在谈判中的议题。

在当前的形势下,当多边主义无力推动新规则时,其倡导国家已将谈判的重心与资源转移至区域、复边或双边协议上,近年来,TPP、TTIP、TISA谈判的启动以及快速增长的高质量双边FTAs都是另辟蹊径的尝试与努力。中国应以开放、包容、与时俱进的态度客观认识新规则的影响与作用,克服保守主义和陈旧理念,将全球价值链与可持续发展观嵌入新时期的经济结构改革设计蓝图中,并仿照入世经验,将在区域主义中践行新规则作为推动与全球深层次经济一体化的有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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