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五四表彰决定

2017-04-09

为了进一步弘扬五四精神,树立典型,部分组织特举行表彰先进的活动。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2017年五四表彰的决定,提供给大家参阅。

2017年五四表彰决定范文一

20XX年,我院共青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始终坚持共青团“服务党政中心、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历史使命,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服务青年,服务社会,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学院科学发展、繁荣校园文化生活、服务学生健康成长等方面积极作为,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激励全校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勤奋学习,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不断实现我院共青团工作的新发展,为建设高水平职业院校而贡献力量,院团委决定:授予经济管理系等4个基层团总支“南昌职业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称号;授予机械工程系等3个基层学生会“南昌职业学院五四优秀学生会”称号;授予青年志愿者协会等5个协会“南昌职业学院五四优秀社团”称号;授予物流管理GB1401班团支部等31个团支部“南昌职业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授予刘路庆等165名学生团干部“南昌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团干部”称号;授予江杭菁等524名团员“南昌职业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和集体以此为新的起点,奋勇争先、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院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和团组织要以此次表彰的先进为榜样,凝心聚力,和谐奋进,开拓创新,努力学习,为和谐奋进的南职梦,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附件:南昌职业学院20XX年五四评优表彰名单

共青团南昌职业学院委员会

20XX年5月4日

2017年五四表彰决定范文二

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全校各级共青团组织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围绕学校工作大局,坚持全面履行团的基本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在广大团员青年、团学干部和基层团学组织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团学干部和基层团学组织更加奋发有为,促进我校学风校风建设,以昂扬的精神风貌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团委决定,授予美术学院团总支等4个团总支“红旗团总支”称号;授予建筑工程学院团总支等6个团总支“先进团总支”称号;授予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2013级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2班团支部等10个团支部“十佳团支部”称号;授予法学院学生会等10个学生分会“十佳学生分会”称号;授予大学生法律爱好者协会等10个学生社团“十佳学生社团”称号;授予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1+1”志愿服务队等10支志愿服务队“十佳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称号;授予刘雪梅等10名同志“共青团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授予徐婷婷等10名同学“十佳学生团干部”称号;授予张馨露等10名同学“十佳共青团员”称号;授予王鑫涛等10名同学“十佳学生会干部”称号;授予纪佳慧等10名同学“十佳学生社团干部”称号;授予王志国等10名同学“十佳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称号;授予何婷等10名同学“十佳学雷锋志愿者”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以此为新的起点,珍惜荣誉,奋勇争先,再创佳绩。全校广大团员青年、团学干部和基层团学组织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为榜样,认真学习,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书写青春建功中国梦的新篇章!

2017年五四表彰决定范文三

在纪念五四运动96周年、隆重庆祝建团93周年之际,为表彰先进,提高团员素质,增强团员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在广大团员中树立良好的典型,切实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激励我校团员和团干部勤奋学习,扎实工作,学校团委会决定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在各总支、各支部民主推选,经年级和学校团委审核,决定授予高一团总支、高二团总支“先进团总支”称号,授予高一1支部等13个支部“先进团支部”称号,授予赵冰婵等34人“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王滢等166人“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团委会号召全校团干和团员向他们学习,努力拼搏,勇于创新,在团结进取中敢为人先,甘于奉献,发挥“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为附中更加美好的明天而共同努力。

共青团华南师大附中委员会

20XX年5月4日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