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严以律己学习心得演讲稿
导语:党员干部遵纪守法要“严”字当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严以律己自觉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
“严以律己,就是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严以律己是严以修身实际成效的具体检验、是严以用权实际行为的思想保障,直接关乎作风建设的成效、关乎人心向背、关乎政治生态和发展大局,是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每一位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做好的功课。
坚定理想信念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意识是行动的总闸,一名党员干部要做到严以律己,首先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纯洁的党性意识,做科学思想与精神接力的“坚守者”。始终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理想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信念,是我们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集中体现。党的历代领导人,都对坚定理想信念和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作过深刻的论述。习近平同志曾形象地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信仰是内化于灵魂的东西,没有信仰,自然不会自律。对于一个党员干部来说,“理论富才能思想强,思想强既表现在信仰上,也表现在行动上。”党员干部要严以律己,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就是心中有党、对党忠诚,坚定地信仰党的理论、不断创新党的理论,模范践行党的创新理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践行党的宗旨,执行党的决定,维护党的形象,严守党的纪律。信仰坚定不坚定、党性意识强不强,决定着一名党员干部的政治生命,党员干部一旦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最终走向人民群众的对立面、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心存敬畏,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君子之心、常存敬畏”。敬畏,是一种人生态度,是一种优秀品德,也是一种严正态度,更是一种为官智慧。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出:“领导干部工作上要大胆开拓,用权上则要谨慎而行,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自觉接受纪律和法律的约束。”在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进行座谈时他进一步强调,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党员领导干部要做焦裕禄式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干部,“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就是要强化宗旨、敬畏人民。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对群众心怀敬畏,才能获得群众的支持,站得牢、立得往。“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执政后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只有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才能做到坚如磐石。”敬畏群众不应对群众保持距离、避而不见、敬而远之,而应当离群众更近些、深入到群众中去。近年来,少数领导干部只敬畏高官、敬畏风水、敬畏鬼神,唯独不敬畏群众,甚至将群众放到自己的对立面,视群众为“假想敌”,动辄把有利益诉求的群众视为“刁民”等,严重损害了干群关系,最终也将自己推向万丈深渊。作为党员干部,只有时刻铭记党的宗旨,常怀敬畏群众之心,才能真正对人民负责、为群众干事、为群众造福。同时,也只有真心敬畏群众、依靠群众,将自己的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才能保障权力的正确行使,更是对自己政治生命的最好保护。
“心中有责”,就是要为民谋利、敬畏权力。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各级党员干部要在对待党和国家的事业上始终保持进取之心,在对待人民赋予的权力上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在对待个人名利地位上始终保持平常之心,在改革发展稳定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权为民赋、权为民用”,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公器”,是用来为人民谋福祉的,绝不是个人能够终身拥有的“私器”。对此党员干部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