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扫承包合同,清扫承包合同样本
清扫时指将垃圾清除,扫净。那么清扫承包合同又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清扫承包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清扫承包合同范文一
甲方:城口县黄安坝亢谷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将亢谷景区水田坪至东大门公路及河道沿线(含龙洞湾步道、停车场、厕所)卫生清扫保洁工作确定由乙方承包,并将垃圾清运至指定垃圾桶。
二、承包期限从2014年 月 日至2015年 月 日。
三、质量要求:
(一)、公共厕所
1、卫生间垃圾筒要做到随满随清,并一周要清洗两次;
2、地面、墙面瓷砖全天保持干净无杂物;
3、洗脸池、大小便池保证通畅,不留杂物污渍;
4、在正常天气下,要经常开窗通风。在冬季及恶劣天气下,也要及时关窗,保洁保暖;
5、发现卫生洁具损坏,管道、阀门、龙头漏水堵塞,应及时处理,自己不能做的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
6、保洁员还担负着教育与管理的职责,要及时发现、制止、处理在厕所破坏、盗窃公物等不文明、不道德现象,并及时告知管委会;
(二)停车场
1、保持地面整洁无垃圾;
2、保持进出口通畅,无石头、泥块等障碍物;
(三)龙洞湾步道
1、保持步道清洁,无白色垃圾,无痰迹;
2、及时清理步道内垃圾箱;
3、保证步道内厕所干净无异味;
4、负责步道内公共设施不被破坏和盗窃;
(四)公路及河道沿线
保持公路及河道沿线无白色垃圾;
四、承包额及发放办法:每月承包款为1200元,承包款按季度支付,未完成承包任务的根据景区综合管理部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五、清扫保洁所需工具用品,由乙方自行提供。
六、乙方必须按合同第三条质量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要求。如果发现乙方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视乙方未完成工作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直至解除合同。
七、乙方应当由自己完成所承包的工作,如因病因事需他人替代时,第三人报酬由承包方负责,乙方应当就他人完成的工作质量向甲方负责。
八、承包期内,乙方发生一切意外事故及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
九、合同期为一年,期满后如需续签,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本合同一式三分,景区管委会办公室、综合管理部、履约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2014年 月 日 2014年 月 日
清扫承包合同范文二
甲方:舒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乙方:北隅村民侯树勤、金墩村民翟恩全
为了全面加强开发区环境卫生日常管理,提高我区环境卫生质量管理水平,经开发区党工委研究决定,对全区道路卫生保洁工作进行承包。针对具体的保洁工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
1、保洁范围具体位置分为两片:
金墩片(翟恩全负责):经一路、纬一路、经三路(三里河路——龙潭南路段)、古城北路、纬二路、鼓楼北街(三里河路——龙潭南路段)上述道路的全面保洁以及人行道、绿化带、树垱除草,三里河路全面清扫。
北隅片(侯树勤负责):龙潭北路(古城北路——春秋北路段)、龙潭南路、鼓楼北街(龙潭北路—纬三路段)上述路段的全面保洁以及人行道、绿化带、树垱除草,龙潭北路(春秋北路——万佛路段)、万佛路(南至舒六路)全面清扫。
2、乙方针对上述保洁范围必须做到路中心至两侧建筑物墙根,横到边、竖到沿清扫保洁。
二、承包费数额及支付方式
承包费采取按月支付的方式,每月承包金额为人民币叁万捌仟元(含税),每月的15日前支付上月的承包费。另年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人民币6000元。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甲方的权利
1、甲方享有对乙方工作的监督管理权。
2、乙方必须在用工前为每名上路保洁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负责保洁人员的招聘及工作安排,同时为保洁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乙方保洁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衣着整洁、标志明显、机具齐全,保洁车辆干净整洁。
3、乙方保洁人员清扫保洁实行一天两普扫、全日保洁,作业人员采取两班倒的方式,不间断巡回保洁。普扫时路面要见本色、不留死角,并达到“五净、五无”标准,即咱面净、路沿净、树穴妆、门前净、墙根净;“五无”标准,即无垃圾堆、无果皮纸屑废弃塑料袋(白色树挂)、无砖石瓦块、无树叶杂草、无污泥积水。
4、严禁焚烧垃圾、树叶,不向花坛绿化带、下水口、果皮箱内倒垃圾、尘土,保持职责路段范围内的果皮箱、垃圾桶洁净,随脏随擦拭。
5、垃圾箱(指中转箱、垃圾桶)不满或垃圾明点清运完毕后,保持垃圾箱外和明点周围无曝露垃圾。
6、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应接受甲方人员进行的各项监督、检查和考评。
7、乙方及乙方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甲方各项工作纪律和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督导、检查和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