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目前建筑市场工程款拖欠问题--财政政策论文

2017-03-17

目前我国建筑业项目法人体制不健全,建设项目法人对项目及资金的筹划、建设实施、生产经营的责任和投资风险责任并未得到完全落实,对建设项目法人行为缺乏必要的约束。特别是政府工程“投资、建设、监管、使用”一体化,政府的市场行为几乎不受任何制约,致使一些地方政府在资金不落实或存在大量资金缺口的情况下,依仗权力进行项目建设导致拖欠款。

今天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财政政策论文:浅议目前建筑市场工程款拖欠问题。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摘 要: 近年来我国建筑业发展迅速,成为了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但是由于建筑市场发育不够成熟,信用机制不健全,使得工程款拖欠问题十分严重。建筑市场工程款的拖欠问题已成为目前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热门话题,虽然近几年,拖欠工程款问题虽已有所改善,但问题仍然严重。拖欠工程款,长期来一直困扰着建筑施工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建筑施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影响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对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也产生有害的影响。

关键词: 拖欠工程款; 招投标; 建筑市场。

论文正文:

浅议目前建筑市场工程款拖欠问题

近几年,每逢春节在建筑市场都会出现一些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建筑市场拖欠工程款的问题已成为目前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热门话题。此问题的蔓延不仅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恶化了社会信用环境,还导致了企业拖欠农民工资的加剧,影响了社会的稳定。虽然近几年,拖欠工程款问题已有所改善,但问题仍然严重。拖欠工程款造成施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笔者针对当前我国建筑市场拖欠工程款的产生原因和解决措施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1 我国建设领域工程款拖欠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 1) 多年来工程款拖欠数额的增长呈现几何级数上升的趋势,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加剧,拖欠款规模逐年加大。建设领域拖欠款清收难,工程款久拖不还的现象日趋严重。

( 2) 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款被拖欠现象相当普遍,其严重程度主要表现在拖欠数额十分巨大,并且呈现疾速增长的势头,给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

2 工程款产生拖欠和工程款拖欠解决不了的原因。

2. 1 表面主要原因。

( 1) 是建设资金不足,以及项目资金未落实,工程预算不准确。

( 2) 工程启动后原材料涨价或原设计方案变更,造成预算追加,引发双方矛盾未决。

( 3) 是工程决算审计时间太长,有的拖延两年之久。

2. 2 深层根本原因。

2. 2. 1 建设项目资金不落实。

国家的各项规定一直强调,没有立项、资金没有落实的建设项目,不能开工建设,可一些政府部门和房地产开发商不顾自身现有资金情况,搞项目建设与房地产开发,拖欠大量了工程款。本人长期从事建筑施工领域的工作,发现当前政府部门热衷于建设所谓“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房地产企业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扩大开发规模,在建设资金没有到位的情况下,违反国家的建设程序,进行开工建设,最终造成拖欠建筑企业工程款的现象。

2. 2. 2 建设项目招投标体制的不完善。

根据国家规定,建设资金在 50 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一律要通过招投标选择施工企业。但据笔者多年的招投标经历,在建设项目招投标资格预审中,建设单位都私下要求施工企业垫付工程款参与投标,并把垫付工程款作为参加招投标的条件之一( 一般要求施工企业垫资到建设项目基础工程结束为止) 。如果施工企业不垫资,将不给与投标的机会。施工企业为了参加招投标,一般都答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工程款垫付,一但中标,施工企业就将承担着垫付企业自身经营资金的压力,也为以后工程款不易回收留下了后患,使施工企业的经济利益没法得到一定的保障,并造成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

2. 2. 3 政府拖欠行为给治理拖欠问题构成主要障碍。

目前我国建筑业项目法人体制不健全,建设项目法人对项目及资金的筹划、建设实施、生产经营的责任和投资风险责任并未得到完全落实,对建设项目法人行为缺乏必要的约束。特别是政府工程“投资、建设、监管、使用”一体化,政府的市场行为几乎不受任何制约,致使一些地方政府在资金不落实或存在大量资金缺口的情况下,依仗权力进行项目建设导致拖欠款。

由于对政府工程缺乏有效的市场监督和约束,加之建筑企业与政府之间没有建立平等的市场主体关系,无论资金是否到位,企业都要把工程当作政治任务完成,垫资也得干,结果多数建设项目都有大量的拖欠款产生。政府拖欠工程款给施工企业造成的危害绝不仅仅在于拖欠数额本身,还在于助长了建筑市场拖欠之风蔓延,增加了治理的难度,尤其使政府治理拖欠的重拳难出,重锤难下。

3 拖欠工程款给社会各方面造成的恶劣影响。

束缚企业经营,制约行业发展。我国建筑业属微利行业,利润率不足2%。拖欠工程款对企业的影响相当严重,不仅影响了资金的周转,而且还大大增加了贷款利息负担和负债率,甚至一些企业因资不抵债导致破产。此外,大量资金被占用,还影响了企业生产设备更新和技术进步,造成企业骨干、技术人才大量流失。

更为严重的是,一些企业为转嫁拖欠工程款的风险,在工程中偷工减料,降低质量标准,给建筑产品留下了安全隐患。

影响职工生活,危及社会稳定。巨额工程款的常年拖欠导致企业资金严重紧缺,长期不能按时、足额支付职工的工资、医药费、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不能如数如期归还职工的集资款,尤其是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日趋严重。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并因此多次引发了集体上访以至堵路、封桥、静坐等事件,一些农民工甚至用“跳楼”、“自杀”等极端方式追讨工资,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破坏诚信原则,搅乱市场秩序。拖欠工程款问题造成了广泛的连锁反应和恶性循环。一方面建筑业企业被大量拖欠工程款,另一方面建筑业企业又拖欠分包企业的工程款、材料设备供应厂商的购货款、农民工工资和国家税款、银行贷款。大量“三角债”的产生,引发了多头的债务纠纷,造成了社会信用关系的极大扭曲,同时也掩盖了因建设资金不足而盲目建设的问题,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4 解决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的一些措施。

4. 1 建设项目资金的落实。

国家的有关部门对建设单位拟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定要遵守相关的审批、审核程序,特别是对建设项目资金的审查,严格执行先落实资金,后上项目的原则,严格审查建设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办理开工许可证。

对由于相关部门审查的原因,导致建设资金没有及时到位,造成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的现象,也要追查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相关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因建设资金的不到位,对施工企业工程款的拖欠。

4. 2 完善建设项目招投标。

建筑市场中“僧多粥少”决定了施工企业之间竞争比较激烈,建设单位往往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在签订施工合同中就对工程款的回收进行了不合理的规定,导致施工企业只有被动的接受,这间接造成了施工单位在回收工程款中的困难。

国家各级建筑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禁止建设单位在招标中的一些不合理的做法,把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放于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投标交易中。同时为了保障建设工程的顺利施工,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以及承担担保的第三方签订付款担保合同,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这样,从法律上监督了建设单位建设资金的落实到位,从而保障了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工程款拖欠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建筑各方必须遵循建筑市场规律建立长期有效的建筑市场经济机制,加快相关体系的建立,并最终形成符合其规律要求的正常建筑交易秩序,促进建筑各方进行公平、公正的发展。

在加强对建筑市场规范运作的同时,也必须对施工企业的不平等竞争行为加以规范。让所有施工企业共同遵守国家的各项规定,对一些建设单位的不合理要求以予抵制,使那些违背公平竞争原则的建筑方得到应有的惩罚,自动退出建设市场的竞争,维护公平,公正的社会主义建筑市场经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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