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300万元二手房 能省下7000多元的税!
2017-05-04
5月1日就要来了,“营改增“马上也要实行了。那么,在厦门如何申领新的税务发票?二手房交易能省下多少税呢?
在厦门如何申领新的税务发票?
在“营改增”之后,市地税局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也就是说,今后,纳税人要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销售额不同,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发票也不尽相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未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或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未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使用厦门市国税局网络发票系统开具通用机打普通发票。厦门市国税局网络发票系统请纳税人自行到厦门国税网站下载安装。
5月起厦门个人购房时间以取得产权证或契税证明为准
5月1日起,厦门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如果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 ,且二者的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时,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时间。
“营改增”新政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政策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个人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
营改增后究竟能省下多少钱?
以二手房交易为例:一套产权年限在两年以内价值300万元的住宅,营改增前,它的营业税为300×5%=15万元;营改增后,增值税为300/(1+0.05)×5%=14.28万元。可以看出,“营改增”后,要缴纳的税费省了70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