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旷工通报

2017-06-07

旷工是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迟到旷工通报,供大家参考!

迟到旷工通报范文一

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

2012年9月15日上午9:00点大方镇组织召开全镇干部职工大会,陈贤文、姚富生和刘武文迟到;我镇镇干部李继红,村(社区)干部王建梅和董启琴未参加开会。10月16日上午9:00召开全镇干部职工大会,镇干部安元凤、金季宜、彭云峰、聂玉梅、周兵、陈烈江,村干部张永贵未参加会议。

为严肃会议纪律,根据镇相关规定,经11月3日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以上人员进行全镇通报批评,迟到的扣除工资50元,未参加开会的作旷工处理,扣除工资100元,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必须严格执行党委、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制度,必须准时参会,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向会议主持领导和分管领导请假,确保镇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11月3日

迟到旷工通报范文二

公司各部、室:

针对近期员工出现纪律涣散的苗头,20**年10月9日上午,人力资源部会同企管部、监察部对公司办公区的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了抽查。

抽查中,查出测漏队zz三人不在岗,经核实,X、C二人加班后调休,但没有调休手续;Z迟到,依据《职工考勤管理制度》,扣款20元;鉴于其认错态度较好,根据公司《人事劳资管理制度》第五章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其予以通报批评,并扣罚50元。另公司所有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加班调休应提前按程序签调休单备查,今后在考勤抽查中凡无调休单、早退的,一律按旷工处理,从通报下发之日起执行。

各部、室务必要高度重视学习贯彻落实公司规章制度,人力资源部、监察部、企管部要进一步加大对劳动纪律执行情况的抽查力度,并将结果及时通报,对违章违纪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二0一X年十月十二日

迟到旷工通报范文三

全体干部:

按照《干部管理办法》和年初实行的干部周一例会签到制和周内随机签到制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所有干部的考勤签到情况进行通报:

2014年度我乡职工总共签到65次,病假11人次,事假52人次,迟到12人次,旷会29人次;其中杨万林等29名同志未参加会议;许相宁等12人开会迟到。经2014年12月20日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以上38名同志进行全乡大会通报批评,未参加会议按旷工处理,扣罚70元,迟到的扣罚20元。

希望所有干部要提高认识,遵守纪律,必须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办法》,按时参会,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必须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请假。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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