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心得体会
坚持做是关键,做到深学笃行、知行合一。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医生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心得体会,欢迎借鉴。
医生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心得体会
底线是人们对人、事、物所能普遍接受的最低限度、最低要求,是“门槛”,一旦越过这个“门槛”,就会由量变到质变,事物的性质就会发生根本性变化。因此,底线是不可逾越的红线、警戒线、限制范围、约束框架,是不能再退的最后一道防线。就个人而言,底线是立身之本,也是处事的基本原则;就社会而言,底线是社会有序运行的基石和基本保障。大自然是有底线的,如果逾越了大自然给我们划的底线,自然界就要惩罚我们,就可能发生干旱、洪涝、污染、雾霾。做人是有底线的,如开会带手机,就可能会干扰会议秩序;患了感冒,不加遮掩的打喷嚏,就可能把细菌传给别人,这些表面看是细微的小事,体现的是社会公德的一个方面,也是底线。共产党员是有底线的,党纪党章党规,就是党员的底线,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能做,都划出来了。领导干部是有底线的,忠诚、干净、担当就是底线。作为一个人,作为一名党员、公务员、审计人员,特别是审计机关领导干部,首先要把底线划出来。
境界包括精神境界、思想境界、道德境界,通俗地说,境界反映的是为人做事的心态,有什么样的心态,表现出什么样的行为,同时反映出什么样的境界。当前,不少同志感到工作压力大,面对压力是抱怨等待,还是乐观适应,就体现了我们的境界。提到境界,好像是虚的,看不见、摸不着,实际上它是一种客观存在,也是别人能够感觉到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是范仲淹的境界;“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是林则徐的境界;“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是文天祥的境界;“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鲁迅的境界。当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两大目标”,树立“三个自信”,推进“四个全面”,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工作、奋力拼搏,应当成为每一名共产党员的崇高境界。审计系统的一些党员干部,默默无闻、普普通通,虽然没有做出经天纬地的大事业,但在本职岗位上无私奉献,倾尽汗水和心血,这也体现出一名审计人员的境界。
底线和境界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缺一不可。底线是境界的基础,境界是底线的升华。人类社会五彩缤纷、纷繁复杂,各种诱惑无时不在、无处不在,要把底线守住,必须不断提升思想境界,否则底线就容易失守。底线作为做人做事的边界和基准,约束人们什么事可干、什么事不可干,什么人可交、什么人不可交,什么地方可去、什么地方不可去。底线一定要随着时间、地点、职务、岗位变化而不断提升,才能够筑得更牢。境界以底线为基础,高于底线,是人们不断提升自我、自觉追求的高线,是在公与私、奉献与索取的选择中不断实现的自我超越。底线与境界的不断提升,使人们有了高尚的追求,就会义无反顾、无私无畏、无怨无悔。
医生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心得体会
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这套全面从严治党的“组合拳”,意在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告诫各级党员干部,只有加强道德修养,不断完善人品操行,提高人生境界,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和法纪防线,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有益于人民的人,才能有资格为党担责、为人民负责、为事业尽责。
我们一定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确保党规党纪落地生根,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要学深悟透,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在心上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王岐山同志强调,《准则》是执政党的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条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准则》倡廉倡德倡自律,《条例》管言管行管欲望,两者统一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都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都是践行“三严三实”的最新要求,我们一定要学深悟透,入心入脑。
一要讲道德,看齐高线不懈怠。《准则》强调“四个必须”“四个坚持”“四个廉洁”,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成为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的庄严承诺。我们必须认真践行《准则》要求,向道德高线看齐,把加强道德修养作为立身之本,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形成高尚的人格力量,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从而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影响民风,引导整个社会广泛形成讲道德、重修养、尚清廉的良好风尚。
二要守纪律,把牢底线不逾越。《条例》明确了适用范围,使党员清楚了底线、明白了规矩,突出了党纪特色;用负面清单方式列举六大类违纪行为及处分措施,实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与《准则》同时修订发布,体现了“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的新思路。我们要通过学《条例》,时刻警醒自己作为一名中共党员“哪些千万不能做”和“做了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知敬畏、明底线、不糊涂,努力使《条例》成为修身律己、为官做人、谋事创业的最佳 “防线”。
要修身立德,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为政先要修身,修身重在立德。《准则》和《条例》是“三严三实”要求的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体现了自律与他律的互补、高线与底线的兼顾、以德治党与依规治党的结合,我们一定要把它作为做人干事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标尺,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要坚持对党绝对忠诚。要始终牢记:党员姓“党”,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对党一心一意忠诚、言行一致忠诚、始终如一忠诚,永不背叛自己的入党誓言。
二要坚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自觉维护习总书记权威,自觉维护中央、省委权威,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听党话、跟党走。要对照《准则》和《条例》要求,引导党员干部深查细照“七个有之”,坚决做到习总书记强调的“五个必须、五个绝不允许”,推动讲政治、守纪律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
三要坚持严以用权。要始终牢记“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秉公用权、依法用权、依规用权、为民用权,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坚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授权必须为”。
四要坚持正风肃纪。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切实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和“六个严禁”等规定的执行,突出问题导向,让顶风违纪者“长记性”,让心存侥幸者“收住手”,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五要坚持抓早抓小。要在小节上培养为官之德、在小事上保持共产党人本色,守住小节、管住小事,坚决不让那些看似不起眼的“小问题”,发展成为严重违法乱纪的“大问题”。
要严管厚爱,把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约束也是导向,严管方为厚爱。省委夏宝龙书记强调:《准则》和《条例》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必须全党一起抓、全党一体执行。党员干部“破法”,无不始于“破纪”。我们要把贯彻《准则》和《条例》与落实“两个责任”清单结合起来,坚持“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一是党委(党组)要履行好“主体责任”。重点是要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要以《准则》和《条例》为准绳,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二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重点就是要履行好“五个一批”职责,即:每年研究部署一批重点任务、领办交办一批来信来访、协调督办一批大案要案、约谈提醒一批领导干部、审阅听取一批责任报告。同时,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三是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重点就是要落实“六个责任”,即:抓任务部署,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抓压力传导,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签订责任书;抓难题破解,带头领办难点问题信访件;抓跟踪督促,及时听取责任落实情况汇报;抓考核评价,经常检查分管领域责任落实情况;抓教育提醒,通过干部约谈等方式,及时教育挽救了一批问题党员干部,形成了有力震慑。
四是党员干部要履行好“个人责任清单”。重点就是要做到“五个带头”,即:带头遵守党章各项规定;带头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带头维护党的团结,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带头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带头参加基层党组织的会议和各项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是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重点就是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杜绝出现“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的尴尬情形,把“七查七纠”监督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即:检查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纠正“责任不实”问题;检查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纠正“纪律不严”问题;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情况,纠正“作风不正”问题;检查党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纠正“政令不畅”问题;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纠正“为官不廉”问题;检查领导干部依法履行职责和依规行使权力情况,纠正“用权不当”问题;检查和处理基层党员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纠正“群众不满”的问题。
医生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心得体会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路径,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质特征的现实要求,是新的历史条件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选择。
体现了党内生活道德高线、纪律底线的价值导向。两部法规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突出执政党特色,坚持理想信念宗旨,体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的价值追求。这种追求,一是重在立德。“德之不修,行之不远”,“失德”是违纪的序曲。道德是使人向善的,是纪律严格执行的必要前提和基础,有道德规范才能激发人们内在的自律。《准则》在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作风的基础上,坚持正面倡导,强调自律,以基础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品质,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道德高线。二是重在立规。纪律是用来纠错的,是道德的坚强后盾和保障,只有通过立规加强他律,让党员干部心存敬畏、行有底线,才能让“德”真正立起来,才能明确行为的边界。新修订的《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处罚标准,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展示了制度的权威性与严肃性。两部党内法规的修订,既明确了崇德向善的高标准,又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既延续了“思想建党”的传统,又确立了“制度治党”的规矩。高线与底线的统一,充分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和新境界,使党员干部既有明确的努力方向,又有基本的行为遵循。
延续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首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王岐山同志对当前党内法规建设问题作了精准的分析。他指出,当前一个最突出的表现是,党内规则混同于国家法律,党规党纪套用“法言法语”,原《准则》和《条例》的许多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难以体现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上的高标准、严要求。在实践中管党治党不是以纪律为尺子,而是以法律为依据,党员干部只要不违法就没人管、不追究,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准则》、《条例》的修订注重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现阶段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其次,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制度不在多,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两部党内法规的修订不求全求大,坚持从党内生活的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对党的最新期盼出发,充分展示了建立科学有效的管党治党制度机制的实践探索,特别是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要求转化为准则要求、纪律条文,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同时,针对以往制度可操作性不够的问题,坚持精细管用、易于落地,做到了具体化、可操作,使每个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在党内生活中,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尤其是违规后的处理结果是什么,从而把党的纪律规矩刻印在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心上。
唤醒了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党章的重要性毋庸赘言。现实中,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归根结底是没把党章当回事。两部党内法规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把党章的权威立起来,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突出了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将党章关于纪律和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唤醒了全党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凸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党要管党,一管党员,二管干部。其中,管好干部,对于党的建设,关系尤为重大。两部法规的制定覆盖全体党员,普通党员纳入管理不留死角,同时也突出了“关键少数”。《准则》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 “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了“四个坚持”的规范;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四个方面,对领导干部提出了“四个自觉”的倡导。《条例》中有19处专门提到“党员领导干部”,明确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更高要求和责任的强调。
立规易,执纪难。制度的生命力在执行。《准则》、《条例》颁布后,要在贯彻实施上下更大功夫,绝不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广大党员要学深悟透、融汇贯通,把握《准则》、《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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