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技巧之射人先射马

2016-11-07

兵书上有句话“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在论辩中,问题的本质就相当于“马”,只要“马”被射倒了,“人”当然也就掉下来了。那么如何使用这一招呢?今天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辩论中如何射中对方这只马的小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辩论技巧之射人先射马

1.射对方论点这只“马”

在论辩中,我们强调辩论要以事实为基础, 就是说你的论点一定要符合事实,必须正确,否则就属于狡辩。但在现实中,往往有人强词夺理,片面地看待问题。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完全可以抓住对方论点错误这只“马”,将其射落马下。

一次,某大学请刘绍棠去作报告。当刘绍棠讲到文学创作时说:“每个作家都是有所为有所不为,即使是真实的东西,也是有所写,有所不写的。”

有个女同学听后,反问道:“刘老师,您说作家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我不能苟同。请问:既然是真实的,就是存在的,存在着的,就应该给予表现,就可以写。”

刘绍棠微笑着对这位女同学说:“我想看看你学生证,上面是不是贴着脸上长疮的照片?”

女同学迷惑不解地问:“把长疮的照片贴在学生证上多么难看呀,我怎么会去拍这样的照片呢?”

“漂亮的小姐啊,你不在长疮时去拍照片,这说明你对自己是看本质的。你知道长疮时不漂亮是暂时的,它不是你的最真实的面目,所以你不想在长疮的时候照相,更不会把长疮的照片贴在学生证上,你说对吗?”

那位漂亮的女学生脸红了。

女学生的论点是“既然是真实的,就是存在的,存在着的,就应该给予表现,就可以写。”其论点本身就是有问题的,她忽视了文学的选择性和每个作者不同的写作态度,刘绍棠敏锐地捕捉到了女生论点错误这只“马”,巧妙地借用女学生的照片来举例,然后加以灵活的引申,反问出,女学生贴照片也是有选择的,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巧妙地将女学生的论点射下马来。

2.射对方论据这只“马”

论据是辩论双方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正确所提出的根据。在论辩中,有些人为了佐证自己的观点,往往借用一些不是真实可靠的事实做论据,这种做法显然是违背科学精神。针对这种情况,就要求我们能找到并抓住对方论据的错误,将对方射落马下。

在审理高某伤害罪一案时,有这样一段辩论:

检方说道:相貌对一个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试着想想,如果一个人的相貌被毁,他在生活中会遭遇多少嘲笑?他可能找不到工作,谈不了朋友,而这个罪魁祸首就是高某,他伤害常某鼻梁面积竟达脸部面积的六分之一!这已经构成了伤害罪。

被告律师立刻反驳道:原告鼻梁上的红肿处大小,只有一平方厘米。鼻梁上与左右两眼为界,鼻下为上唇,左右为面颊,原告鼻梁四周均无异常变化,完好无损,鼻梁红肿的一平方厘米向上下左右都不能扩展,显然这六分之一就指鼻梁的红肿处。请问这一平方厘米的面积就占了脸面的六分之一吗?如果承认这个说法,那么被害人的脸也只能有六平方厘米这么大,比刚出生的婴儿的脸还小,岂不相貌奇怪?原告如此夸大事实,又怎能令人相信呢?

检方证明高某构成伤害罪的论据是“高某伤害常某鼻梁面积达脸面的六分之一”。被告律师“射人先射马”,借对检方的说法巧加辨析——确认检方所指面部六分之一的面积就是常某鼻梁红肿的一平方厘米,再引申开来:如果一平方厘米算是常某脸部面积的六分之一的话,那么常某的脸只有六平方厘米大,比婴儿的脸还小,显然,常某是个正常人,检方的论据是错误的。以此为突破口,被告律师借题发挥,倒打一耙,质问检方,“如此夸大事实,又怎能令人相信”,让检方陷入了举证有误的困境中。

3.射对方论证方式这只“马”

在论辩中,有的人为了得出自己所需的结论,往往通过错误的论证方式进行诡辩,此时,我们只需要抓住对方的论证方式这只马,借用对方的论证方式进行推理,得出荒谬的结论,就可以使对方难以自圆其说。

苏东坡的《志林·记与欧公语》一文里,记载了苏东坡与其师欧阳修的一段辩论:

欧阳修:有一个病人,因为在乘船时遇上大风,受惊吓而得病。医生就拿来舵工用了多年、浸透了手心汗的舵把,刮下细木屑,加上丹砂、茯神等药,为他治病,喝下去就好了。《本草注·别药性论》上也说:止汗用麻黄根节,以及旧的竹扇子刮末入药。可见,中医以意用药,初看很像儿戏,但也很灵验。

苏东坡反驳道:照这样说来,用笔墨烧灰给读书人喝下去,不是可以治昏惰的病了吗?推此而广之,那么喝一口伯夷的洗手水,就可以治疗贪心病了;吃一口比干的残羹剩汁,就可以治好拍马屁的毛病,舔一舔刘邦的勇将樊哙的盾牌,可以治疗胆怯病;闻一闻古代美女西施的耳环,可以除掉严重的皮肤病?

欧阳修听后哈哈大笑。

欧阳修根据医生用舵把的粉末,治好了在船上受惊吓的人的病的故事,推出了中医以意用药很灵验的观点,并以《本草注·别药性论》上的话佐证。苏东坡于是借他的论证方式进行推理,得出笔墨烧灰可治昏聩;伯夷的洗手水可治贪心病;比干的残羹剩汁可治拍马屁的毛病;樊哙的盾可治胆怯病;西施的耳环可治皮肤病。这些推理出来的话荒谬无比,自然是不可能成立的,那么,论证方式的使用者——欧阳修所说的话自然也不能成立,苏东坡驳倒了欧阳修。

总之,“射人先射马”论辩术关键在于找到有失正确的这只“马”,而这只马可以是论点、论据或者论证方式,所以,我们在日常的论辩中,要善于发现这只“马”,射击它,使你在辩论中能够制敌取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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