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贷款新规定:保定市公积金贷款出新条例

2017-05-05

想要在保定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你知道新的保定市公积金贷款条件、贷款额度吗?你知道保定市公积金贷款利率和公积金贷款申办流程是什么吗?

一、保定公积金贷款对象、用途和条件

1、贷款对象:在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或其他符合管理中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而确定的借款人。

2、贷款用途:贷款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3、贷款条件:

①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③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所在单位处于缴存正常并不欠缴,可申请贷款。因单位原因中断缴存的,应同时符合以下规定:

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内连续中断缴存未超过3个月(含)、累计中断缴存未超过6个月(含)且已办理补缴;

原缴存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新单位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人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限限制,借款人只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处于足额正常缴存状态。(政策性住房是指享受政府相关税收、福利、政策优惠等条件的住房)。

④具有符合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

⑤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证明材料。

⑥具有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抵押、质押、保证),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足额担保。

⑦符合申请时效要求。购买新建住房的,从签订购房合同及预付购房款之日起一年以内;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未竣工的,以规划部门许可证批准之日起一年以内;购买二手房的,以房屋产权证核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使用公积金贷款偿还商业银行贷款的,贷款期限不应超越商业银行批准还贷年限。

⑧借款人为他人提供贷款第三方保证尚未解除保证责任的不能申请贷款;未达到贷款信用审核标准的,不予办理贷款;在贷款未结清前不能再次申请贷款。

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保定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1、贷款额度:

①贷款高限额为60万元。

②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住房价格的80%;

自建、翻建、大修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工程造价的50%,工程造价由管理中心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面积和当地平均造价具体确定;

房屋登记档案查询证明或个人信用报告中,显示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低首付款比例为20%。

③贷款额度不得超出借款人和配偶在退休年龄内缴存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或借款人和配偶当前缴存公积金余额总和的15倍。

④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

2、贷款年限:

长不超过30年(不能超过房屋使用年限);

借款人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借款人自贷款之日起到退休时不足30年的、经管理中心审批后,其贷款期限一般长到借款人法定退休年后5年止(以出生年月为准)。

3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执行;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元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一年期的执行合同利率。第二套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贷款利率的1.1倍。

三、保定市公积金贷款申办流程

1、借款人到管理中心咨询,可以贷款的,根据不同情况领取贷款资料。

2、借款人备齐规定的相关资料后送交管理中心审核。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住房消费行为是否真实有效、首付款是否达到规定比例;

①借款人、配偶、保证人及其所在单位缴存公积金情况;

②借款人家庭收入情况是否真实、稳定,有无足够的偿还能力;

③身份证件是否真实有效;

④贷款担保是否可靠。

对贷款有异议的,要进行贷前调查。管理中心应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不准予贷款的,通知申请借款人并告知拒贷原因;准予贷款的,通知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3、准予贷款的,由管理中心与受委托银行及借款人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视贷款担保方式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中的抵押、质押、保证和公积金联保条款。

4、贷款的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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