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广告代理合同
电视 广告是一种经由电视传播的广告形式,通常用来 宣传商品、服务、组织、概念等。大部份的电视广告是由外面的 广告公司制作,并且向电视台购买播放时数。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电视台广告代理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电视台广告代理合同范文一
甲方:
乙方:
专业从事电视广告拍摄、制作、发布和代理,甲乙因推广产品需要,委托乙方拍摄、制作并代理“ 牌”节产品电视广告,本着相互信任、精诚合作的态度,双方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由甲方提出广告片拍摄制作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文案细化,制订出具体的拍摄境头及拍摄手法。甲方对乙方的细化方案进行审核,同时会同乙方进行修改,并最终确定。
二、乙方根据最终确定的电视广告片脚本进行拍摄制作,甲方负责对乙方制作的样片进行审核。拍摄过程中,甲方应无偿为乙方提供拍摄道具、交通、住宿等方面的服务,并配备必要的人力协助乙方拍摄。
三、拍摄制作费:本广告片总长长度为30秒(含套装25秒、20秒、15秒、10秒和5秒),计费按最长30秒计,制作费为20万元(此费用含拍摄方案细化、配音、字幕及特效制作等)
甲方在审核过程中,乙方只提供们片,不提供母带,乙方承诺母带及最终成品在甲方付清拍摄制作费的同量交与甲方,甲方也应当在乙方将母带及最终成品交付甲方时,一次性将拍摄制作费付清。
四、乙方为甲方代理浙江省范围内市级电视台广告播出,广告播出时间为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具体播出时间根据各地电视台排片确定,费用安排如下:
省会城市杭州20万元,计划单列市宁波20万元绍兴、嘉兴、湖州、温州、舟山、台州、金华、丽水、衢州各15万元。以上11个地方,合计广告费为175万元。
五、以上电视广告拍摄制作及代理费用合计为:195万元。甲方应当在广告片拍摄开机后两天内,将定金5万元交付乙方,在广告制作完成后,将广告拍摄制作费余额15万元一次性付清;在2005年1月15日之前,甲方应将在全省市级电视台播出广告费175万元交付乙方。
六、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电视台广告代理合同范文二
广告客户或代理单位名称(以下称甲方):
广告发布单位(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发布 移动字幕 广告,发布时间 2011年12月16日至2012年
二、广告发布媒介为 电视 。
三、单位广告规格为 有线台16个频道,白天11:00至14:00之间播6遍;晚上19:00至
四、广告采用 甲方提供 样稿(样带),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样带)。
五、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六、广告样稿(样带)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七、广告单价 ,加急费 / 元,其他费用 / 元,扣除优惠 / 元,扣除代理费 / 元,播出次数,总计 叁万元。
八、付款方式 转账 。
九、违约责任 漏一罚三,违约方承担相应法律、经济等违约责任 。
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提起诉讼 (经济合同仲裁或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 播出内容甲方可以随时调整,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播出内容及时更新,广告客户或代理单位(甲方) 广告发布单位(乙方) 根据需要,双方可以 单位名称: (章) 单位名称: (章) 向有关部门申请对本合同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进行(公)证签(公)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意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经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11年 12月15日
电视台广告代理合同范文三
广告客户或代理单位名称(以下称甲方):
广告发布单位名称(以下称乙方):
乙方为电视广告代理商,甲方拟在甘肃电视台有关频道发布广告。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广告发布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共 天)日期间发布 广告。
二、广告发布内容为
三、广告发布媒介为
四、甲方在下列广告时段中投放,具体刊播时间、内容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排期为准(位序、价格及优惠政策按下列表格执行):
备注:播出时间前后漂移30分钟内为正常。
五、广告价格:
甲方合计投放广告总金额 元(大写金额: 元整)。
六、广告采用甲方提供样带,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带。
七、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八、如甲方为广告主的,应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营业执照以及其它生产、经营资格证明文件;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广告审批机构对特殊产品或服务广告内容出具的广告审查批准文件;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它证明文件。如甲方为广告主的代理机构,则除提供广告主的上述资料外,须同时提供甲方的营业执照和委托协议书。甲方承诺其提供的上述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侵犯他人的民事权利。
九、甲方要求发布的广告属于依法必须在发布前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批的,应当向乙方提供书面的相关审批文件,并保证批准文件的真实、有效。
十、广告样稿(样带)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十一、结算、付款方式:
1、双方以签字(盖章)确认排期为准结算付款,双方应在每月25日前确定下月播放量及广告款额,甲方应在播出前支付本月广告款。
2、付款方式为:电汇或现金、支票,款到播出,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付款,乙方有权停播,并解除本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抵作违约金。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在 /年/ 月 / 日前向乙方支付 / 元(大写: / )作为本协议的保证金,如甲方年度总投放量达到 / 元(大写: / ),并且无欠款记录,此保证金可于 /年 / 月份冲抵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广告费。
4、甲方每月最低广告投量不得低于 /元(大写:/ ),当月投放量不足 / 元(大写: / )在保证金中抵扣,补足最低月投量。月投放量超出 / 元(大写: / 整),在次月超出最低月投量的广告价格给予优惠。甲方应于保证金少于70%时当日立即补足保证金全额,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剩余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甲方广告要求指定位臵,需按执行价格加收 / 的定位费(注:特殊形式“广告开关版”不应作为正/倒一位臵看待);甲方广告以特殊形式投放(含剧场冠名、剧场全程角标、遮幅式广告、广告开关版、片尾标版等),需加收特殊形式投放费 / 。
十三、乙方将按照双方确认的广告播出单进行播放,如因临时节目调整、设备检修、重大时政等原因调整广告播出时间,乙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双方共同承认广告监播以乙方的监播带为准,并参考第三方(CTR央视市场研究)监测公司的监测结果,如乙方出现漏播或错播,按照错一补一、漏一补二的原则进行补播,补播由乙方自行安排,但要通知甲方。
十四、本合同经甲方与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五、合同变更或解除:
任何一方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应当以书面方式作出知会,并经双方共同确认后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视该方为违约方。(本条款不包含乙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解除合同的情形。)
十六、违约责任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提供给第三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责任方全额赔偿。
2、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合同,除不可抗力外,单方不履行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3、任何一方如果未能按约定支付款项,按每逾期一天,向对方支付应付款0.6‰的违约金。
4、乙方已尽法定审查义务,而因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造成广告作品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或者因广告内容虚假宣传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七、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