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大学生创业政策,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2016-12-02

富阳的大学生要是想创业,现在在富阳有什么创业的政策出台吗?最新的大学生创业优惠究竟是指什么呢?今天小编整理了富阳大学生创业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富阳大学生创业政策

《富阳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实施办法(试行)》提到,市财政每年增加100万元“人才开发专项经费”,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富阳创业,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必须在毕业两年内提出资助申请。

创业资助方式有两种,一是商业贷款贴息:申请人毕业后两年内获得银行商业贷款,贷款应用于生产经营相关开支,对实际应支付的贷款利息给予50%贴息,最高额度为1万元。二是项目无偿资助:申请人有具体的创业项目并具有可行性,根据项目的科技含量、经济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择优选择资助对象。项目无偿资助分为四个等级:1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两种资助方式,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资助形式进行申请。

杭州富阳大学生村官创业政策

根据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杭州市从2007年开始,连续3年开展全市统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任职工作,目前全市共有3200多名大学生“村官”入驻2946个村(社区),已完成“一村一社区一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并坚持推进大学生“ 村官”创业,努力创造优惠条件,提供帮扶措施,营造良好环境。

典型引路

营造大学生“村官”创业氛围

从点上培育、面上示范入手,积极营造大学生“创业”的良好氛围,激发大学生“村官”的创业激情。发现培育创业典型。在组工干部下基层“发现典型”专项行动中,推广并跟踪关注富阳市新桐乡4名大学生村官联合创办“蓝莓园”的典型做法。多次在富阳召开大学生“村官”创业现场会,帮助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直接给予创业资金支持,聘请了创业导师;组织参加全市大学生“村官”培训班的学员参观蓝莓基地,在大学生“村官”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不少大学生“村官”都有了初步创业意向。引导树立创业导向。通过市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农村创业体验计划等一系列活动,努力调动包括大学生“村官”到农村创业的热情,形成鼓励立足农村、农业实际创业的鲜明导向。整合社会各界力量。探索建立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事、宣传、教育、财政、农业、共青团等多部门联动的大学生“村官”创业促进机制。

培训先导

提升大学生“村官”创业能力

实行大学生“村官”全员岗前培训、实时在岗培训、定期脱产培训相结合,开设创业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大学生“村官”创业能力。开展创业技能培训。发放教育培训券,为大学生“村官”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如团市委举办了农村青年“网店”培训班,邀请淘宝网的专家和成功网络创业者代表,介绍当前杭州青年网络创业的基本情况,传授网络经营的成功经验,增强了大学生“村官”在新的商业模式下开展创业的能力。组织实地参观学习。各县(市、区)多次组织大学生“村官”赴外地参观学习,帮助他们开阔视野,寻求合作项目。如富阳市组织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负责人赴全国“一村一品”先进地区徐州市考察,实地参观“一村一品”示范基地,并与当地大学生“村官”创业者面对面座谈交流。开展创业实训。以杭州市万名大学生创业实训工程”为依托,组织大学生“村官”开展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SYB(创办你的企业)实训,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组建创业团队,参加创业大赛,真实体验创业。

多措并举

搭建大学生“村官”创业平台

为大学生“村官”想创业、能创业、创成业搭建事业舞台。加强创业指导服务。积极做好大学生创业项目信息与“村官”创业的对接工作,在组织人事部门网站、大学生“村官”相关报刊上,刊登创业项目信息。成立大学生“村官”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编制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指南和创业手册,强化创业指导、政策咨询、项目论证、跟踪扶持等职能。帮助解决创业场地。富阳市常绿镇的几位大学生“村官”调查了解到富阳还没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有了初步创业意向。

他们在科技局帮助下,解决了创业初期办公场地的问题,开办成立了富阳雷迅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目前已为16个企业提供科技服务项目37个,受到了企业好评。建立创业导师制。邀请企业经营者特别是涉农企业家担任“创业导师”,为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作可行性论证,对市场供需渠道、如何将企业做大做强等方面当参谋、出点子。邀请专家为大学生“村官”创业提供现场指导、专题辅导、电话咨询等,及时有效解决创业中遇到的问题。

整合资源

完善大学生“村官”创业政策

针对大学生“村官”创业的个性特点,制定出台专门的政策措施。推动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向农村延伸。推动《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的适用对象由城市向农村、由城区向县市拓展,协调相关部门,为大学生“村官”创业在工商、税收、项目、贷款等方面给予特殊优惠,并对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给予资金扶持。加紧研究制定《关于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创业的实施意见》文件,为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提供更加充分的制度和政策依据。为大学生“村官”创业提供资金支持。将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纳入市县两级《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实施办法》的资助范围,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资助。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和村为大学生“村官”创业提供资金扶持。

拟设立大学生“村官” 创业基金,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探索构建大学生“村官”创业长效机制。与一般大学生创业相比,大学生“村官”创业主体的流动性较大,存在大学生“村官”离职后的股权流转等现实问题。对此,可以由其他大学生“村官”将原先的股份接收下来,继续创业;也可以由乡(镇)政府出面,收购退出者的股份,交给有意向创业的续任大学生“村官”继续经营,等等。

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1.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

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7.创新人才培养

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实施的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同时享受跨学科专业开设的交叉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8.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实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的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享受各地区、各高校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和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9.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共享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的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等科技创新资源和实验教学平台。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和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以及高校学生成立的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提升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10.改革教学制度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建立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累计与转换制度,和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的新探索。同时也享受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等系列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的教学实践活动。优先支持参与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11.完善学籍管理规定

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享受高校实施的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等管理规定。

12.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的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以及地方、高校两级信息服务平台,为学生实时提供的国家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和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可享受各地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相关培训、指导服务等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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